“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衣冠整洁的三良正遇上明君秦穆公,他们才高志大,一顾一盼都光彩四射。
他们竭尽全力辅助朝政,使秦国与列国鼎足而立,受到四方称颂。
三良心忠穆公恳切殷勤忠诚不二,君臣间恩礼情义就像秋霜般洁净。
穆公在生时同三良就像一个人一样,死了也不肯同三良分身。
壮士之躯埋闭在幽深墓道,勇猛之志只得填充在棺木中。
人死陪葬不是礼义之举,况且还是用他的忠信良臣!
霸主的基业于是乎衰败不振,而晋楚的国势趁此壮大兴隆。
魏武子之所以不从父命,以人为殉,是认识到父亲被疾病搞迷乱了,遗命不需要遵从。
康公遵从非礼的殉葬作法,陷入父皇陷阱,我想揭竿而起讨伐那昏庸的秦康公。
注释
明后:明君,谓秦穆公。
幽隧:墓道。
黄肠: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指棺木。
张皇:张大、扩大。
从邪:指殉葬之作法。
彼狂:指秦穆公子康公。
这首诗是柳宗元在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贬谪永州(今属湖南)期间读书有感而作。柳宗元在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被贬来永州,而唐宪宗即位(806年)后,仍信谗贬贤,柳宗元仍然流放在偏远荒凉的永州任司马,这使柳宗元感到失望、迷茫和郁愤。
诗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诗秦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3、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诗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分公,子车、奄3。维此奄3,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诗:诗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诗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诗:诗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诗束带值明后”与诗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诗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诗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诗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诗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诗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诗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诗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诗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诗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诗忠情谬获露”,诗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诗君命安可违”实乃诗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诗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诗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诗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诗君子”即言:诗秦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分公,而是借此讨伐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诗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诗:‘必嫁是。’疾病则诗:‘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诗:‘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诗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诗然三良之死,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诗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诗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这首曲子描写了民间的立春习俗和迎春的欢悦。此曲句句有“春”,着意渲染迎春气氛,节令特征鲜明。春盘、春燕、春风、春酝、春宴、春歌,一派祥和的春气象,令人心醉。
四首散曲中,以第一首的体式最为特别,散曲采用了巧体中的嵌字体形式。嵌字体可每句都嵌同一个字;或分嵌限定的某些字,如贯云石《清江引·立春》每句之首分别冠以“金、木、水、火、土”五字,每句又都用一个“春”字;又有的则是嵌数目。嵌字体以构思奇特取胜,其中也能表达一些特别的思想感情,在加强语气、增加形式美方面都有很好的效果。
此曲描写了民间的立春习俗和迎春的欢悦。人文与自然交融,动与静交替,意趣盎然。运用嵌字体连连咏叹春之到来,表现出对春天的喜爱之情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该诗是送别诗的名作,诗意慰勉勿在离别之时悲哀。起句严整对仗,三、四句以散调相承,以实转虚,文情跌宕。第三联“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奇峰突起,高度地概括了“友情深厚,江山难阻”的情景,千古传诵,有口皆碑。尾联点出“送”的主题。
全诗开合顿挫,气脉流通,意境旷达。一洗古送别诗中的悲凉凄怆之气,音调爽朗,清新高远,独树碑石。此诗一洗往昔送别诗中悲苦缠绵之态,体现出高远的志趣和旷达的胸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两句,成为远隔千山万水的朋友之间表达深厚情谊的不朽名句。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阙”,是皇宫前面的望楼。“城阙”,指唐的帝都长安城。“三秦”,指长安附近关中一带地方。秦末项羽曾把这一带地方分为三国,所以后世称它三秦。“辅”,辅佐,这里可以理解为护卫。“辅三秦”,意思是“以三秦为辅”。关中一带的茫茫大野护卫着长安城,这一句说的是送别的地点。“风烟望五津”。“五津”指四川省从灌县以下到犍为一段的岷江五个渡口。远远望去,但见四川一带风尘烟霭苍茫无际。这一句说的是杜少府要去的处所。因为朋友要从长安远赴四川,这两个地方在诗人的感情上自然发生了联系。诗的开头不说离别,只描画出这两个地方的形势和风貌。举目千里,无限依依,送别的情意自在其中了。
诗人身在长安,连三秦之地也难以一眼望尽,至于远在千里之外的五津是根本看不见的。作诗,往往超越常人的视力所及,用想象的眼睛看世界,可以置万山于几席,览千春于瞬息。“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从河源直看到东海。“瞿塘峡口曲江头,万里风烟接素秋”,从三峡直看到长安。这首诗运用这种手法,一开头就展开一个壮阔的境界,同一般的送别诗只着眼于燕羽、杨枝,泪痕,酒盏是不相同的。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彼此离别的意味如何?同是为求官飘流在外的人,离乡背井,已有一重别绪,彼此在客居中话别,又多了一重别绪:其中真有无限凄恻。开头两句调子高昂,属对精严,这两句韵味深沉,对偶不求工整,比较疏散。这固然由于当时律诗还没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却也有其独到的妙处。开头如千尺悬瀑,从云端奔泻而下,接着便落入深潭,潺潺流来,飞韵清远,形成了一个大的起伏、一个强的跌宕,使人感到矫夭变化,不可端睨。
再接下去,第五六两句,境界又从狭小转为宏大,情调从凄恻转为豪迈。“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远离分不开真正的知己,只要同在四海之内,就是天涯地角也如同近在邻居一样,一秦一蜀又算得什么呢。气象阔达,志趣高远,表现真正的友谊不受时间的限制和空间的阻隔,既是永恒的,也是无所不在的,所抒发的情感是乐观豁达的。
结尾两句“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这两行诗贯通起来是一句话,意思是:在这即将分手的岔路口,不要同那小儿女一般挥泪告别啊!是对朋友的叮咛,也是自己情怀的吐露。紧接前两句,于极高峻处忽然又落入舒缓,然后终止。拿乐曲做比方;乐曲的结尾,有的于最激越处戛然而止,有的却要拖一个尾声。这首诗是采用第二种手法结尾的。欣赏古代诗歌,特别是象五律这样既严整又短小的诗歌,不光要吟味它的某些妙句,还要领悟它的章法,它的思路的顿挫、腾跃,变化和发展。文似看山不喜平,诗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