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衣冠整洁的三良正遇上明君秦穆公,他们才高志大,一顾一盼都光彩四射。
他们竭尽全力辅助朝政,使秦国与列国鼎足而立,受到四方称颂。
三良心忠穆公恳切殷勤忠诚不二,君臣间恩礼情义就像秋霜般洁净。
穆公在生时同三良就像一个人一样,死了也不肯同三良分身。
壮士之躯埋闭在幽深墓道,勇猛之志只得填充在棺木中。
人死陪葬不是礼义之举,况且还是用他的忠信良臣!
霸主的基业于是乎衰败不振,而晋楚的国势趁此壮大兴隆。
魏武子之所以不从父命,以人为殉,是认识到父亲被疾病搞迷乱了,遗命不需要遵从。
康公遵从非礼的殉葬作法,陷入父皇陷阱,我想揭竿而起讨伐那昏庸的秦康公。
注释
明后:明君,谓秦穆公。
幽隧:墓道。
黄肠: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指棺木。
张皇:张大、扩大。
从邪:指殉葬之作法。
彼狂:指秦穆公子康公。
这首诗是柳宗元在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贬谪永州(今属湖南)期间读书有感而作。柳宗元在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被贬来永州,而唐宪宗即位(806年)后,仍信谗贬贤,柳宗元仍然流放在偏远荒凉的永州任司马,这使柳宗元感到失望、迷茫和郁愤。
诗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诗秦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3、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诗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分公,子车、奄3。维此奄3,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诗:诗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诗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诗:诗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诗束带值明后”与诗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诗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诗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诗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诗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诗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诗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诗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诗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诗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诗忠情谬获露”,诗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诗君命安可违”实乃诗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诗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诗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诗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诗君子”即言:诗秦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分公,而是借此讨伐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诗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诗:‘必嫁是。’疾病则诗:‘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诗:‘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诗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诗然三良之死,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诗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诗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华胥〕《列子》:“黄帝昼寝而梦游于华胥氏之国。其国无帅长,其民无嗜欲,不知亲己,不知疏物,故无爱憎。” 〔冷淘〕食物名,今凉粉之类。饦馎即汤饼,面疙瘩之类的食物。
这首词是曹贞吉描写故乡山东安邱风物的十二首词之五。词前有小序,说明作词的缘由之一是:读欧阳修《六一集》中的《十二月鼓子词》,嫌其过于富丽,故聊以“酸馅语”为之。所谓酸馅语,本指迂腐的话,这里则指为文人学士所鄙夷不屑的纯朴通俗的语言。作者的这种愿望和出色的实践是难轧可贵的。
上片写丰收麦季的景象。
首句写了所见:五月的田野,“黄云全覆地”。极言麦子颜色之鲜,生长之好,面积之广,颗粒之重。不说麦熟,而一幅浓抹重彩的小麦丰登图呈现眼前;不说喜庆,而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打麦场上自更热火朝天,但词人没有正面触及,只写所闻:“咿轧声齐起。”即歌声与号子声一阵高过一阵,并且节奏短促、鲜明。这就表现了大伙儿欢天喜地、同心协力打麦的十足劲头。“野老”大概只做些拾麦、送水的轻活儿,故其歌声又自不同:欢乐、舒缓,而又不中律吕,难辨宫商,但它有自己的美,那就是足以传达农民心灵的美,足以和造物者发出的“天籁”相比的美,足以和丰收美景交相辉映的美。这也正是词人所欣赏、所陶醉的。
下片写农民的生活。
先写梦中乐。夜以继日地干,实在太劳累了,所以在短暂的休息时间里,不管是“屋角”,还是“槐阴”,他们倒头就睡。“耽”者,沉迷也。睡得如此之沉、香、美,已经成了使人沉迷的一种“享受”。睡,还是暂时摆脱贫穷困苦的妙方:“梦到华胥,蝴蝶翩翩飞。”在梦中,可以进入无忧无虑的理想王国,可以化为自在逍遥的翩跹蛱蝶。
再写迎宾乐。“客至夕阳留薄醉”,不管打场如何,生活如何,宾客来了,主人仍是沽酒款待,一个“薄”字用得好,不讲丰盛,不讲客套,尽兴而饮,尽欢而散,好客的热情洋溢其间。
梦中乐也好,迎宾乐也好,都是暂时的,甚或虚妄的。“冷淘飥餺”才是农民长年累月的穷苦艰难生活的标志。词人以此句作结,是寄托了无限同情的。为什么在丰收之后,他们还如此穷苦?这又留给了读者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具有社会意义。
不知有多少写“农家乐”的词,实际上是粉饰太平,以欣赏农民的苦为乐;也不知有多少写“农家苦”的词,实际上是饱人啼饥,以想象农民的苦为苦,这首词写农民有乐有苦,真乐真苦,乐中有苦,苦中有乐,真实地反映了他们的生活,表现了他们吃苦耐劳、纯厚朴实的性格。这在文人词中尚不多见。
《清平乐》“词语浅薄”,甚而疑为后人伪托。这首词表面上抒写了一位思妇离别之苦,实际上通过女主人公的内心描写,塑造出一位热情、大胆,对生活充满强烈追求的可爱的妇女形象。诗人借梦中相聚,一方面把不合理的社会现实赤裸裸的地暴露出来,另一方面也表达出了对思妇的这种不可扼杀的爱情的歌颂和赞美。
上阕用环境衬托写愁苦心情。“烟深水阔”,音信也无;碧天明月,乐景哀情,一个“偏”字,迁愁于月,烦心之至,愁苦之至。“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正与此同。窦娥临刑,怨地怨天,都是怨极的表现。“唯有碧天云外月,偏照悬悬离别。”唯碧天云边明月,偏照着我俩遥遥的离别。“悬悬”惦记昼夜悬悬思恋。
下阕用表情行动写愁苦与盼归。“愁眉似锁难开”是表情、心情;“夜夜长留半被,待君梦魂归来。”是行动,是切盼,更是痴情。难得词人奇思异想,把思妇情思写得深而再深。迁愁怨于明月,留半被待魂归,奇想幽深,构成此词的特色艺术。“夜夜长留半被”,晚上孤独等候,睡了留着半边锦被。“待君魂梦归来”,希望在入睡的梦灵魂相遇。直接抒发了思妇的愁苦和思念,百转千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