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春景而抒闺情。上片是女主人公掩门垂帘所见的春景:鲜花开遍花坛,绿草长满庭院,烟景一派迷离。在“闲”字与“低”字中已包含着她的寂寞情怀。
下片主人公的视线由上片的室外渐渐收回到室内,所见是紫燕双飞、晚屏峰翠,于是引起了她的遐想,从其“醉空闺”的神情中,表现她“梦魂消散”的幽怨。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是一首离别的诗歌。诗人以行军途中所见太行山景色为题材,用饱含激情的笔墨,描绘出了太行山巍峨险峻、黄河气势磅礴的宏伟画卷,谱写出了抗战年代里太行山区雄奇壮美的自然风貌以及军民万众一心,英勇斗争的精神面貌。诗人以美术家的眼光,巧妙选择景物、切取场景,组合成远近结合、色彩艳丽而且洋溢着战斗激情的画面,抒发了不畏强敌、同仇敌汽、敢于胜利的革命乐观主义情怀。
首句写山,次句写河,既表明“出太行”的行程,又显示爱我山河的豪情。诗人“出太行”后“经洛阳”,必然要跨越黄河。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摇篮,又是自古以来兵家必争的“天险”。作为无产阶级军事家的朱德,来到波涛汹涌的黄河边,他满含深情地“一望收”,只在远看一眼之中,已把万里黄河的雄伟形象全部收入眼底,那种迫不及待的热情和无比广阔的胸襟,已被表述无遗。他之所以如此地向往黄河,热爱黄河,着眼点就在于它是“天险”。在“抗战紧急”的关头,中华民族的优秀子孙正在黄河之滨与日本侵略军凭险抗击,浴血奋战。一定要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的豪情壮志和坚定信念,正在诗句之中激荡回旋着,这就是令人感到它有气壮山河之伟力的原因。
紧承次句,第三句展开对“出太行”后“经洛阳”、“中途返延安”的行程所见的描写。由于诗人经洛阳、抵西安时,日寇两万余人正围攻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并进迫中国陕甘宁边区,诗中实写由黄河以北的太行,经过黄河以南的洛阳,而后沿黄河岸边折转延安的路线。其中既有八路军对侵华日军的“抗战”,又有八路军对进犯解放区的国民党军队予以自卫还击的“内战”。这两种类型的战争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红似火”三字则把这燃遍黄河两岸的战火作了形象鲜明的描写。“抗战紧急”之际,不该“内战又起”,使得亲痛仇快,“国人皆忧”。朱德既为黄河两岸燃起了抗日的燎原大火而高兴,又为黄河两岸燃起了内战的遍地烽烟而痛心,他那一则以喜、一则以忧的复杂心情,在这句诗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正因如此,结句就顺势而出了,点明了“出太行”的主旨。为了一致对外,团结抗日,总司令奉党中央之令“中途返延安”,共商“去重庆谈判”的具体策略和内客,以迫使蒋介石集团停止内战,枪口对外。如果谈判成功,自能解除国忧,告慰“同仇”。一个“当”字,表明诗人为谈判成功而要竭尽全力的良好愿望,至于蒋介石是否能有停止内战的诚意,还得看事态的发展,显示出诗人用词下字的准确分寸。
上片从乐曲方面来描写(乐曲的演奏者、乐曲旋律的复杂变化、乐曲声律的高雅等),侧重正面描写、直接描写。
下片从听者方面来描写(气氛感受、典故联想、景色渲染等),侧重侧面描写、间接描写。
作者对“关塞风寒,浔阳月色”这两种曲调,两个意象特别敏感。即使在“天气暖犹轻”的“落红”暮春季节,孤冷心绪被琵琶女的“旧谱与新声”挑拨得愈发凄楚。
张伯淳系由宋入元的士子,其前朝情结不易轻去。早年即由科举仕进的阅历,使他在南宋败亡后深深怀抱一种被弃无靠的漂泊感。听到曲终,“怀抱转分明”,这是一种知音感,一种借酒浇愁之后的欣慰满足感,尽管其愁仍未消却。昭君出塞是“去国”,浔阳江头商人妇是“弃妇”,张伯淳从中觅得了通同的感受,于是“红颜”薄命与“青衫”落魄,真也“同是天涯沦落人”了。唯其如此,他盛赞之为“天然律吕”,因弹奏出了真情,远非嘈杂的虚假热闹的“秦筝”之声可以比拟。而且认为不论“百喙春和”地烦人还是“群喧夜寂”地沙漠一片,有此琵琶曲“老凤孤鸣”就足够了。读此词,不能轻忽“幽情”的“寄”字,“似醉还醒”的“想”字。曲调传情,是词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