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珠流,明霞花渡,镜奁催趁朝妆。隔年心事,分付待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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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珠帘绣幕,频回首、月户灯廊。闲情在,泉华晓汲,淡淡看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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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堂延漏听,无人夜半,休更思量。漫赢得尊前,一点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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憔悴荷衣未改,佳期怨、宫彩先凉。针筵畔,都无才思,随分过昏黄。
憔悴荷衣未改,佳期怨、宫彩先凉。针筵畔,都无才思,随分过昏黄。
陈洵

陈洵

陈洵(1871—1942),字述叔,别号海绡,是广东江门市潮连芝山人(前属新会县潮连乡),生于清朝同治十年(1871年) 。少有才思,聪慧非凡,尤好填词。光绪间曾补南海县学生员。后客游江西十余年,风尘仆仆,蹇滞殊甚。返回广州之后为童子师,设馆于广州西关,以舌耕糊口,生活穷窘。辛亥(1911年)革命后,受到新潮流的影响,思想有所变化,是年在广州加入南国诗社。晚岁教授广州中山大学。 ▶ 228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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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头老子五千言,鹤背扬州十万钱。白云两袖吟魂健,赋庄生《秋水》篇,布袍宽风月无边。名不上琼林殿,梦不到金谷园,海上神仙。
蝇头¹老子五千言²,鹤背扬州十万钱³。白云两袖吟魂健,赋庄生《秋水》篇,布袍宽风月无边。名不上琼(qióng)林殿,梦不到金谷园,海上神仙。
译文:每日里用蝇头小楷书写《老子》,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除了天上的白云,一无所有,唯有作诗的灵感勃兴。有时赋颂庄生《秋水》篇,布袍宽松眼前风光月色美无边。名不上那琼林殿,梦不到那豪富的金谷园,做一个海上神仙。
注释:¹蝇头:小字。²老子五千言:指春秋思想家老了所著《道德经》,全书约五千字。《史记·老子列传》:“(老子)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³“鹤背扬州”句:喻幻想中的财富。《商芸小说》有“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的话。⁴白云两袖:言除了天上的白云,一无所有。白云,喻洁白无瑕,纤尘不染。⁵吟魂健:指作诗的灵感勃兴,诗兴浓。吟魂:作诗的灵感。赋:这里指诵读。⁶庄生《秋水》篇:《庄子·外篇》的一个篇名。它是以齐万物、一死生为主旨的。⁷风月无边:言无限美好的景色。⁸琼林殿:欢宴新及第进士的场所。琼林:即琼林苑,北宋时皇帝赐宴新科进士的场所,在汴京(今河南开封)城西。⁹金谷园:晋豪富石崇的亭园,极豪华富丽,旧址在今河南洛阳市西北。

  这首曲淋漓尽致的发露出作者对道家生活的向往。

  该曲起首两句的对仗就出手不凡。在动物门、身体门、专名、数字都一丝不移的工整前提下,作者尽量拉大了两句意象的距离,满足了“正对为劣,反对为优”的对仗标准。前句不明言自己细读老子《道德经》,而以“《老子》五千言”的蝇头小楷代表了这一意境。这种借描叙受作用的客体来反映作用者主体的借意手法,是中国诗歌特有的一种表现手段,如李商隐的“凄凉《宝剑篇》,羁泊欲穷年”(《风雨》)就是一例(《宝剑篇》为唐郭元振借抒壮怀的诗作,本身并不含凄凉之意)。以下“鹤背”句则将“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的故事集中于一句之中,而主旨则在于“鹤背”,表现出成仙得道所拥有的极度快意。两句都作奇兀的盘空硬语,显示了诗人倜傥不群的豪迈情兴。

  “白云两袖”是翱翔高处的夸语,却同时也是在运用一段道家的典故。南朝齐的道人陶弘景,隐居句曲山,与白云为侣,曾作诗回答齐武帝问讯:“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持寄君。”而笔记载他在山中娱乐宾客,能振袖放出云气(见《古今怪异集成·云》)。结合这一典故,全句便带上了在肉体和精神上都离尘出世的高士韵味。“吟魂健”,所吟咏赋出的是像庄子《秋水篇》那样的至理道言;身着道家的宽大布袍,胸中包罗了天地万象。这接下来的三句,完满地绘现了得道高士的风神。道家追求精神绝对自由的宗旨与文人希冀获得个性解放的心理颇易合拍,像大诗人李白就曾加入道籍,所以作者在曲中的虔心皈依,是毫不奇怪的。

  末三句则点明了全曲的题旨。“名不上琼林殿”是藐视功名,“梦不到金谷园”是鄙弃富贵。“海上神仙”则是这两句的诠释,也是对全曲的总结。然而唯因有了“琼林殿”、“金谷园”这些人事因素的陪衬,作者所塑造的“海上神仙”,便更多了避世抗俗的积极意味,而与纯粹宗教意义上的求道成仙有了截然的区别。全曲给人以豪放的印象,而无夸诞的嫌疑,其原因也正在于此。

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山海经》
又北二百里,曰¹发鸠(jiū)之山²,其上多柘(zhè)³,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huì),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xiào)。是¹⁰炎帝之少女¹¹,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¹²而不返,故¹³为精卫,常衔(xián)西山之木石,以堙(yīn)¹⁴于东海。漳水出焉¹⁵,东流注于河。。《山海经》
译文:向北走二百里,有座山叫发鸠山,山上长了很多柘树。树林中有一种鸟,它的外形像乌鸦,头上的羽毛有花纹,有白色的嘴,色的脚,名字叫精卫,它的叫声像在呼唤自己的名字。这其实是炎帝的小女儿,名叫女娃。有一次,女娃去东海游玩,溺水身亡,再也没有回来,因此化为精卫鸟。经常叼着西山上的树枝和石块,用来填塞东海。浊漳河就发源于发鸠山,向东流去,注入黄河。
注释:¹曰:叫作。²发鸠之山:古代传说中的山名,发鸠山,旧说在山西境内。³柘木:柘树,桑树的一种,木质坚硬,叶可喂蚕。⁴状:形状。⁵乌:乌鸦。⁶文首:头上有花纹。文,同“纹”,花纹。首,头。⁷喙:鸟嘴。⁸赤:红色。⁹其鸣自詨:它的叫声是在呼唤自己的名字。詨:通“叫”,呼叫。很多鸟雀之得名,都是由于他们的叫声,古人有诗说:山鸟自呼名。¹⁰是:这。¹¹炎帝之少女:炎帝的小女儿。¹²溺:淹没在水里。¹³故:因此。¹⁴堙:填塞。¹⁵焉:等于“于是”,即“在那里”。
昔炎帝女溺死东海中,化为精卫。其名自呼,每衔西山木石填东海。偶海燕而生子,生雌状如精卫,生雄如海燕。今东海精卫誓水处,曾溺于此川,誓不饮其水。一名鸟市,一名冤禽,又名志鸟,俗呼帝女雀。《述异志》
昔炎帝女溺死东海中,化为精卫。其名自呼,每衔西山木石填东海。偶海燕而生子,生雌状如精卫,生雄如海燕。今东海精卫誓水处,曾溺于此川,誓不饮其水。一名鸟市,一名冤禽,又名志鸟,俗呼帝女雀。《述异志》
译文:以前,炎帝的女儿淹死在东海中,化身为精卫鸟。它的名字就像是它自己的叫声一样。它每天叼起西山的树枝石块丢进东海,想把东海填平。它和海成为配偶,生下幼鸟,雌鸟的样子像精卫,雄鸟像治燕。现在,东海精卫发誓守在东海边,因为自己曾在这水中淹死,就发誓不喝这里的水。它还有一个名字叫鸟市,又叫冤禽,又叫志鸟,俗称帝女雀。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¹我所欲²也。二者不可得兼³,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生者,故不为苟(gǒu)也;死亦我所恶¹⁰,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¹¹有所不辟(bì)¹²也。如使¹³人之¹⁴所欲莫¹⁵甚于生,则¹⁶¹⁷可以得生¹⁸者何不用也¹⁹?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²⁰也?由是则生而²¹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²²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²³贤者²⁴有是²⁵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²⁶耳。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注释:¹亦:也。²欲:想要。³兼:同时具有。⁴舍:舍弃。⁵取:选取。⁶甚:超过。⁷于:比。⁸故:所以,因此。⁹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¹⁰恶:厌恶。¹¹患:祸患,灾难。¹²辟:通“避”,躲避。¹³如使:假如,假使。¹⁴之:结构助词,的。¹⁵莫:没有。¹⁶则:那么。¹⁷凡:凡是,一切。¹⁸得生:保全生命。¹⁹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²⁰为:做。²¹而:但是。²²是故:因此。²³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独:仅。²⁴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²⁵是:此,这样。²⁶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一箪(dān)¹食,一豆²(gēng),得之则³生,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¹⁰也。万钟¹¹则不辩¹²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¹³焉!为宫室¹⁴之美、妻妾之奉¹⁵、所识穷乏者得我¹⁶¹⁷?乡¹⁸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¹⁹乎?此之谓失其本心²⁰。(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译文: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
注释:¹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²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³则:就。⁴弗:不。⁵得:得到。⁶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⁷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⁸蹴:用脚踢。⁹而:表修饰。¹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¹¹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¹²辩:同“辨”意为辨别。¹³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¹⁴宫室:住宅。¹⁵奉:侍奉。¹⁶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¹⁷与:同“欤”,语气助词。¹⁸乡:同“向”,先前、从前。¹⁹已:停止,放弃。²⁰本心:本心,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参考资料:
1、 唐满光 .历代名篇赏析集成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88 :107-109 .

suǒ

mèng xiānqín 

     suǒ xióngzhǎng suǒ èrzhějiān shěérxióngzhǎngzhě shēng suǒ  suǒ èrzhějiān shěshēngérzhě shēngsuǒ suǒyǒushènshēngzhě wéigǒu suǒ suǒyǒushènzhě huànyōusuǒ shǐ使rénzhīsuǒshènshēng fánshēngzhěyòng shǐ使rénzhīsuǒshènzhě fánhuànzhěwéi yóushìshēngéryǒuyòng yóushìhuànéryǒuwéi shìsuǒyǒushènshēngzhě suǒyǒushènzhě fēixiánzhěyǒushìxīn rénjiēyǒuzhī xiánzhěnéngsàngěr 

    dānshí dòugēng zhīshēng  ěrérzhī xíngdàozhīrénshòu ěrérzhī rénxiè wànzhōngbiànérshòuzhī wànzhōngjiāyān wéigōngshìzhīměi qièzhīfèng suǒshíqióngzhě xiàngwéishēnérshòu jīnwéigōngshìzhīměiwéizhī xiàngwéishēnérshòu jīnwéiqièzhīfèngwéizhī xiàngwéishēnérshòu jīnwéisuǒshíqióngzhěérwéizhī shì zhīwèishīběnxīn    (tōng xiàngtōngxiàng tōng )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扁鹊(què)¹见蔡桓公²,立³有间(jiàn),扁鹊曰:“君有疾在腠(còu),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hào)治不病以为功!”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¹⁰,不治将¹¹益深。”桓侯不应¹²。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译文:扁鹊进见蔡桓公,在蔡桓公面前站了一会儿,扁鹊说:“您的肌肤纹理之间有些小病,不医治恐怕会加重。”蔡桓公说:“我没有病。”扁鹊离开后,蔡桓公说:“医生喜欢给没有病的人治病,把治好病当作自己的功劳!”过了十天,扁鹊再次进见蔡桓公,说:“您的病在肌肉里,不及时医治恐将会更加严重。”蔡桓公不理睬他。扁鹊离开后,蔡桓公又不高兴。
注释:¹扁鹊:战国时医学家。姓秦,名越人,鄚(mò)(今河北任丘)人,他是扁鹊学派的传人,医术高明,所以人们就沿用他师傅的名字来称呼他,以此表达对他的尊敬。²蔡桓公:本文所谓的“蔡桓公”,据考证应该是战国时期田氏代齐以后的第三位齐国国君,谥号为“齐桓公”,史称“田齐桓公”或“齐桓公午”,本名田午。³立:站立。⁴有间:一会儿。⁵疾:古时‘疾’与‘病’的意思有区别。疾,小病、轻病;病,重病。⁶腠理:中医学名词,指人体肌肤之间的空隙和肌肉、皮肤纹理。⁷恐:恐怕,担心。⁸寡人:古代君主对自己的谦称。这个词的用法比“孤”复杂些。君王自称。春秋战国时,诸侯王称寡人。在文中译为“我”。⁹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医生喜欢治疗没有发作的疾病来当作自己医术的功效。好,喜欢。(另解:好,习惯。医生喜欢给没有病的人治病,把治好病当作自己的功劳。医,医生。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好,习惯。治,医治。不病,没有病。(自古上工治未病。)以,以之,用以。为,作为。功,功绩,成绩。¹⁰肌肤:肌肉。¹¹将:要。¹²应:答应,理睬。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¹,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²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译文:又过了十天,扁鹊再一次进见蔡桓公,说:“您的病在肠胃里了,不及时治疗将要更加严重。”蔡桓公又没有理睬。扁鹊离开后,蔡桓公又不高兴。
注释:¹居十日:待了十天。居:用在表示时间的词语前面,表示经过的时间;停留,经历。在文中译“过了”。²益:更,更加。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xuán)¹。桓侯故²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tàng)(yùn)³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jì)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译文:又过了十天,扁鹊远远地看见桓侯,掉头就跑。蔡桓公特意派人问他。扁鹊说:“小病在皮肤纹理之间,汤熨所能达到的;病在肌肉和皮肤里面,用针灸可以治好;病在肠胃里,用火剂汤可以治好;病在骨髓里,那是司命神管辖的事情了,大夫是没有办法医治的。现在病在骨髓里面,因此我不再请求为他治病了。”
注释:¹望桓侯而还走:远远地看见桓侯,掉头就跑。还,回转,调转。走,小步快跑。²故:特意。(另解:于是。)³汤熨:汤熨(的力量)所能达到的。汤熨,中医治病的方法之一。汤,用热水或药水敷治。这个意义后写作“烫”。熨,用粗盐或艾草等东西外用热敷。⁴及:达到。⁵针石:古代针灸用的金属针和用砭石制成的石针,这里指用针刺治病。⁶火齐:火剂汤,一种清火、治肠胃病的汤药。齐,调配,调剂。这个意义后写作“剂”。⁷司命之所属:司命神所掌管的事。司命,传说中掌管生命的神。属,隶属,管辖。⁸无奈何也:没有办法了。奈何,怎么办,怎么样。⁹臣是以无请也:我就不再请求给他治病了,意思是不再说话。无请,不再请求。是以:以是,因此。(另解:请,询问。)
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¹人索²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suì)³死。
译文:过了五天,蔡桓公身体疼痛,派人寻找扁鹊,这时扁鹊已经逃到秦国了。蔡桓公于是病死了。
注释:¹使:指使,派人。²索:寻找。³遂:于是,就。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扁鹊见蔡桓公》此文讲述了蔡桓公讳疾忌医,最后病入骨髓、体痛致死的寓言故事。意在告诫世人特别是为政者,应该勇于正视现实,直面个人灾难、社会危机,及早采取救治措施。作者在阐释道理、叙写过程中,赞颂了扁鹊之神智而鞭挞了蔡桓公的固执、愚顽,简单的语言传达,无繁复累赘,无咬文嚼字,实为佳作。

  从首句到“医治好治不病以为功”,交待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原因和主要人物,点出了桓侯“讳疾忌医”的主题。文章以“扁鹊见蔡桓公”一句交待了故事的两个主要人物:扁鹊姓秦名越人,医术高超;蔡桓公即下文所称的桓侯,是当时蔡国的国君。扁鹊首次指出桓侯患有疾病,不过此时病症还停留在表面,加以治疗就能防止其恶化。“立有间”三字不仅简明扼要地写出了扁鹊对病人的诊治过程,还表现了扁鹊高超的医术——仅凭片刻之间的观察,就能指出症结所在。桓侯对扁鹊的警告不以为意,甚至认为他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桓侯否认自己有病,并认为医生都喜欢治疗那些原本健康的人,以此来当做自己的功劳。

  从“居十日”至“桓侯又不悦”,承接上文,故事情节得到进一步发展扁鹊十日后再次觐见桓侯,他说桓侯的病情已经深入肌肤,如不加以治疗,将深入身体内部。但是桓侯对扁鹊的话仍然置之不理。“复见”、“居十日”交待了桓侯病情深入的过程,扁鹊没有放弃劝谏桓侯,体现了医者父母心的负责态度。“君之病在肌肤”一句印证了前文“不治将曰深”的推断。尽管扁鹊善言劝诫,但桓侯还是不予理睬,甚至表示出不满。

  又“居十日”,桓侯的病从肌肤发展到了胃肠,扁鹊的论断进一步得到验证,如果不加以治疗,病情将会持续加重。但扁鹊劝说桓侯依然无果,桓侯对他三番五次指出自己身体患有疾病感到不悦。桓侯患疾渐深,渐入不治之境,这一情节为下文的转折做好了铺垫。

  第四段是故事的高潮,也是情节急转的开始。扁鹊远远望见蔡桓侯,转身就走,这一幕情景使文章陡生紧张感。扁鹊一改之前耐心进谏的态度,说明桓侯的病已经无药可救。桓侯见扁鹊“还走”,十分不解,让人前去询问,扁鹊道出桓侯患病的各个发展阶段,及其相关治疗方法:病在表皮时,热敷即可治疗;病在肌肤,针灸可以治疗;病在肠胃,汤药可以治疗。而现在,病已深入骨髓,是“司命之所属”,就连扁鹊也无可奈何。

  故事最终结局是桓侯不治而亡、扁鹊逃秦。情节到此戛然而止,却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文章揭示了防微杜渐的道理,抨击了统治者迁怒和诿过百姓的丑恶行径。

  此文以桓侯病情发展为主线,结构流畅紧凑、跌宕有致,逐步将说理推进。作者采用三迭式手法,通过描写扁鹊的多次谏劝深化了主题。另外,扁鹊的反复劝说与桓公不以为意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不费矫饰之功便刻画出人物的不同特点:扁鹊尽心负责、医术高明,而桓公骄横自大、不知变通。

参考资料:
1、 白雪,李倩编著. 古文鉴赏大全集 上[M]. 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 2012.10. 第78-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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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ánhóutòng shǐ使rénsuǒbiǎnquè táoqín huánhóusuì 

魏文侯与虞人期猎。是日,饮酒乐,天雨。文侯将出,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公将焉之?”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岂可不一会期哉?”乃往,身自罢之。魏于是乎始强。
魏文侯¹与虞(yú)²³猎。是乐,饮酒乐,天雨。文侯将出,左右曰:“今乐饮酒乐,天又雨,公将焉?”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¹⁰,岂¹¹可不一会¹²期哉¹³?”乃¹⁴往,身¹⁵自罢¹⁶之。魏于是乎始强。
译文:魏文侯与掌管山泽的官员约好了去打猎。这天,魏文侯与文武百官开怀畅饮,天下起雨来。魏文侯正要去赴约,周围的官员们说:“今天您喝酒喝得高兴,天又下雨,您将要到什么地方去?”魏文侯说:“我与掌管山泽的官约好了去打猎,虽然现在很高兴,但是怎么可以不遵守约定呢?”于是魏文侯便前往,亲自取消了约定。魏国从此之后就强盛起来。
注释:¹魏文侯:战国时魏国国君,在诸侯中有美誉,曾任西门豹为邺守。²虞人:掌管山泽的官。³期:约定,约会。⁴是:这。⁵雨:下雨。 名词活用动词。⁶将:将要,准备。⁷焉:哪里。⁸之:到……去。⁹期:约好。¹⁰乐:感到快乐。¹¹岂:副词。表示反问。可以解释为“难道”、“怎么”。¹²会:赶赴。¹³哉:语气助词,啊。¹⁴乃:便。¹⁵身:亲自。¹⁶罢:停止,取消。
1、《魏文侯书》是后人编撰的以记载魏文侯生平事迹为主,兼及当时社会风情的史书。
2、一个在平时生活中始终信守诺言的人,永远会得到别人的尊重.魏文侯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与他言必行,行必果的优秀品质有关。
3、本文讲述了魏文侯不因客观因素为由守信赴约的事,它告诫世人:做人要守信用。文章虽短小精悍,但人物情状呼之欲出,“天雨”两字作环境烘托,更见人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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