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草纲目》载:蘘荷有赤白二种,“白者入药,赤者堪噉”。主治“中蛊及疟”、“溪毒,沙蝨,蛇毒”,“诸恶疮”。从诗的字面上看,种白蘘荷是防中蛊的。首四句写蛊毒之毒,人之制蛊是为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富不为仁”是诗眼,既是恶人制蛊之由,又是诗人疑惧之本,更是种白蘘荷以防中蛊的直接根源。中间十句叙述诗人的见闻与感受。“蔬果自远至”,往来客商多,有谋取黑钱的机会,因此,有人将“蛊”奉若神灵。看到酒铺老板殷勤劝客,诗人便联想到古训:甜言蜜语里有毒药,光华的外表包臧祸机。自己是中州贬谪来的罪人,更需警觉,因而心怀恐惧,害怕银钱买来灾祸,所以越是饥饿越要小心。最后八句是果,诗人自己殷勤种植白蘘荷是“托以全余身”。全诗平直如话,然而见情见志,而又尖锐地抨击了贪鄙之徒。
公元805年(永贞元年),太子监国,宦官又得势,韦执谊为相,见风使舵,过河拆桥,永贞革新失败。诗人是王叔文集团的重要成员,贬谪为永州司马,“日无治事,时恐惧”(《唐铙歌鼓吹曲十二篇序》),“蒙耻遇僇,以待不测之诛”(《对贺者》)。诗人借怕中蛊毒而描述了这种恐惧心理,“窜伏常战栗,怀故逾悲辛。”一语破的,往事不堪回首,前途更觉渺茫,实中有虚,虚中寓实。诗人面对的是腐败的朝政,朝政如制蛊一般。诗人借人之制蛊而不仁不义为喻,直刺朝政当值者之贪鄙。诗人对这帮人是不吝笔墨的,在《设渔者对智伯》一文中,曾借渔者之口,以“五卿相吞食”为例,对贪鄙之徒作了十分形象的描写,“若范氏,中行氏,贪人之土田,侵人之势力,慕为诸侯,而不见其害。”对宦场作了深刻的讽喻。在《杜兼对》中,直斥“兼,凶狡人也。”诗人在诗中托“夷族”制蛊,“杯酒盈肆陈”的描述,指斥那些甜言蜜语、表面光华的人,其本质在于“谋富为不仁”,一针见血,入木三分。面对严酷的现实,诗人理想的追求如故,纯真的情操依旧,诗人喻之为“种白蘘荷”。防中蛊不靠祭神,而植之以“嘉草”,以嘉草而治中蛊是神农黄帝嘉誉的,诗人孜孜以求,精心培植,而终于“纷敷碧树阴”。诗人以借喻手法,表现了自己有坚定的理论信仰和在困境中不屈不挠的品格。诗人曾经说过:“君子志正而气一,诚纯而分定,未尝标出处为二道,判屈伸为异门也。固其本,养其正,如斯而已矣。”(《送萧錬登第后南归序》)诗人坚持唯物论,在“出”“处”“屈”“伸”的不同境遇中,养成端正精一的志向,坚守“利安元元”的本性,诗中“种白蘘荷”正是这种固本养正的最形象最精炼的概括。固本养正而治“中蛊”正是此诗的主题所在。
此词开头是回忆。十年以前,这期间,多少人生况味,他只以“月白风清”四字概括。“月白风清”四字,色调明朗,既象征处境的顺利,也反映心情的愉悦,给人的想象是美好、广阔的。至“忧患凋零”四字,猛一跌宕,展现十年以后的生活。种种不幸,他仅以“忧患凋零”四字概之,以虚代实,更有千钧之力。接着以“老去光阴速可惊”,作上片之结,语言朴质无华,斩截有力。“速可惊”三字,直似从肺腑中发出。
此词下片承前片意脉,有如藕断丝连;但感情上骤然转折,又似异军突起。时光的流逝,不幸的降临,使得词人容颜渐老,但他那颗充满活力的心,却还似从前一样,于是他豪迈地唱道“鬓华虽改心无改”!他是把一腔忧愤深深地埋藏心底,语言虽豪迈而感情却很沉郁。
这里,词人久经人世沧桑、历尽宦海浮沉的老辣性格,似乎隐然可见。以纵酒寻欢来慰藉余年,其中渗透着人生无常、及时行乐的思想感情。词中接下去就说“试把金觥”。本来就有销愁的意思;但此词着一“把”字,便显出豪迈的气概。
结尾二句紧承前句。词人手把酒杯,耳听旧曲,似乎自己仍陶醉往日的豪情盛慨里。这个结尾正与起首相互呼应,相互补充。这里,词人说“旧曲重听,犹似当年醉里声”,便补足了前面的意思,首尾相应,运转自如,于是便构成了统一的艺术整体。曲既旧矣,又复重听,一个“旧”字,一个“重”字,便把词人的感情和读者的想象带到十年以前的环境里。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组绝句写在杜甫寓居成都草堂的第二年,即代宗上元二年(761)。题作“漫兴”,有兴之所到随手写出之意。不求写尽,不求写全,也不是同一时成之。从九首诗的内容看,当为由春至夏相率写出,亦有次第可寻。
杜甫草堂周围的景色很秀丽,他在那儿的生活也比较安定。然而饱尝乱离之苦的诗人并没有忘记国难未除,故园难归;尽管眼前繁花簇簇,家国的愁思还时时萦绕在心头。其本意是写景抒情,并未有批判女子作风的意思,但因为其中两句所用意象“柳”“桃花”也用来形容女子,所谓残花败柳,面若桃花等。且诗中极尽其轻浮的状态,所以常被后人用来暗指女子作风的轻佻,不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