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首联写白居易文学创作时间之长、贡献之大,并为之赞叹。“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诗篇一开始就对白居易的诗作推崇极高,对诗坛上这颗巨星的陨落表示了深切的惋惜之意。白居易在诗歌创作中经历了漫长的岁月,献出了毕生的精力,现存白居易诗中最早一首是《赋得古原草送别》,为应考习作,作于贞元三年(787),时年十六岁,到会昌六年(846)逝世,时年七十六。其实,据白居易《与元九书》所说,“及五六岁,便学为诗”,则他的诗歌创作活动尚不止六十年。像他这样很小就从事诗歌创作,一生坚持不懈的诗人,在唐代及唐代以前历史上不多见。诗中说“六十年”,满含赞叹之意。特别是以珍珠、美玉来比喻他的诗,不仅对他几十年的创作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而且表示了由衷的赞美。像这样一位成绩斐然的伟大诗人,忽然辞世,叫人万分痛惜。所以下句言“谁教冥路作诗仙?”上一句平平叙起,这一句即以问句承接,其中充满着痛惜的深情,蕴藏着丰富的含义。一方面,表现出作者对老臣的依依不舍之情,自己刚刚即位不久,正要利用万机之暇,来和这位敬仰已久的老诗人切磋诗艺,谁知道竟然来不及见面,就奄然去世了。“谁教”二字,饱含着对突然逝世的惊愕,和对老臣的无限爱惜。另一方面作者也隐然以白居易的知音自命,表现出对其理解和爱护。
中间两联,作者从老诗人的思想性格和诗歌成就两方面评价。“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这一联着重赞扬白居易不计名利、随遇而安、乐观豁达的思想性格。上一句使人联想到白居易年轻时谒见成名诗人顾况的情景,同时也使人联想到诗人一生多次遭贬、坎坷终生的情景,他像浮云一样,飘然不定,但又无处不悠然自得,专心从事诗歌创作。下一句接着说,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他认识到“无为”是自然的规律,以“乐天”为字自勉。“无为”“知足”思想,是道家思想的核心,也是李唐王朝极力提倡的思想。
尾联则进一步直接表达了作者对白居易的器重、难以割舍和对白居易去世的无比悲怆之情。这是在颈联基础上的更进一步,“文章已满行人耳”,白居易的诗如风一般流行,与行人形影不离:你只要出行在外,就能听到吟诵白诗的声音。而作者听到吟诵之声,就会牵动起思念白居易的感情,内心充满无比悲伤与哀痛。
此诗为唐宣宗悼念白居易之作。诗中高度概括了白居易的创作历程,尤其用“童子解吟”和“胡儿能唱”,点出了白居易诗歌创作的风格及特点,用“已满行人耳”来形象地表明白居易之作品的影响及被欢迎的程度。此外,诗中还流露出作者对白居易之死的惋惜和伤感,这也是其性格和重视文学家的一种具体表现。同时诗中还反映出作者对白居易文学主张的认同。
这是一首抒情诗,描写诗人在凝视那一轮明月时的感怀:似有一丝喜悦,一点慰藉,但也有许多的愁苦涌上心头,如仕途的失意,理想的幻灭和人生的坎坷等。这首诗正是在这种情景相生、思与境谐的自然流出之中,显示出一种淡中有味、含而不露的艺术美。
“秋空明月悬,光彩露沾湿”,极为平淡的文笔勾勒出一幅孤清明月图,此时的明月很是寂静,甘心悬于秋空,也不霸道,只是将光彩照到晶莹的露水上,这不是一种炫耀,而是一种淡如水的关怀,就如诗人与明月有着一层微妙的关系。
“惊鹊栖未定,飞萤卷帘入”,这是极好的动态描写,惶诚惶恐的鹊仍没有找到自己的住处,而飞萤早巳随灯光飞人寻找它的寄托。这是对比的描写,在此写法之下,真切地感受到惊鹊的彷徨与恐惧,诗人正也如它,在众人欢聚的夜晚却不知何去何从,又得流连徘徊。
“庭槐寒影疏,邻杵夜声急”更是加深了这一孤清的意境,在庭院中稀疏的树影中,在邻家急急的夜杵声中,他更显得形单影只,骨子深处的孤独更是无处逃逸,全部涌上心头,强烈而含蓄。
于是诗人再也抑制不住,发出了第七句的“佳期旷何许”的感叹,以后便是最后一句的“望望空伫立”。冷清凄凉的庭院里,唯有他一人久久伫立、沉默,不愿离去。描绘了一幅凄凉幽冷的环境下,一人孤单只影远望的画面。
通读整篇,发现并无任何用词新奇之处,但妙就妙在这意境的成功营造。诗人以流水般流畅的文笔,以“明月”“惊鹊”“寒影”等一组意象画出了一幅别样的孤清月夜图。徜徉其中,能清楚地看见他的思痕,触摸到他跳跃的文思,听到他的叹息。
诗歌前八句集中笔墨写蚊子的特性,活画出了腐朽官僚的丑恶嘴脸。首先,它们的重要特点是都不敢正大光明地活动,只有在“沉沉夏夜”中,才“喧腾鼓舞”,“伺暗”而动。诗歌第一句“沉沉夏夜闲堂开”,一开始就点出时间,接着写“伺暗”、“喜昏黑”,深刻地表现出了“飞蚊”那种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本性。正因为它们是在黑暗中活动,所以使得糊涂人辨别不清,而聪明者也迷惑起来。其次,它们特别善于聚众起哄,“嘈然歘起”,其声“殷殷若自南山来”,好像从南山传来的隆隆的雷声。这里用雷声来比喻“飞蚊”聚集的鸣叫之声,虽带夸张,但却非常形象,并且暗用了《汉书·景十三王传·中山靖王传》中“夫众煦漂山,聚蚊成雷”的典故,使得诗意更为含蓄、深厚。第三,它们都心地歹毒,在花滴露珠、月色初上的朦胧中,乘人不备,利嘴相加,给人以突然伤害。这三种特性,既是“飞蚊”的特点,也是朝中那些腐朽官僚的特点,他们为了迫害正直的人,也像“飞蚊”那样,暗中活动,造谣惑众,纠集起来,乘机给人以致命的中伤。诗人抓住他们与“飞蚊”的共通处,进行比喻,使他们的本性更加鲜明突出,极为清楚地暴露在读者面前,这就比直接写他们生动得多,有力得多。从“嘈然歘起”、“喧腾鼓舞”、“利嘴迎人”这些感情色彩很强的措语中,诗人对它们的厌恶、鄙视之意,也溢于言表。在写法上,诗人纵横交错地来表现它们的特性,既井然有序又变化有致,且便于夹叙夹议,把诗人的感情表达得更加充沛和强烈。
从“我躯七尺尔如芒”以下四句,写诗人对待“飞蚊”的态度。从形体上看,以堂堂七尺之躯与小如芒刺的“飞蚊”相比,其间悬殊,不啻霄壤,诗中满含极为蔑视之意。但接着却一转,“我孤尔众能我伤”。“飞蚊”虽然小,但却很多,从数量上看,却又占着明显的优势,所以情况是“能我伤”,它们是足以给人造成伤害的,这表现出诗人清醒的头脑。因为只有正视现实,才能采取正确的应付措施。“天生有时”二句,就写出了诗人对付它们的办法:蚊子孳生之时是无法抵挡的,只好暂时躲进蚊帐里去。“遏”是阻止之意,“设幄”即装上帐子,“匡床”即方正的床。两句的意思,就是俗语所说的“惹不起,躲得起”。此时,作者贬官之后,待罪朗州,他在政治上孤立无援,明显处于劣势。那些如“飞蚊”一样的官僚把持朝政,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政治气候,诗人一时无法相与之抗衡。他所能选择的,只能是暂时的退避,这对于一个有远大政治抱负的人来说,当然是明智的抉择,而决不是软弱胆小。这四句写得自然流畅,明白如话,但其中却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和政治意义,启人深思。
最后两句,诗人以坚定的信念,预言了“飞蚊”的必然灭亡:“清商一来秋日晓,羞尔微形饲丹鸟。”“清商”即秋风,潘岳诗:“清商应秋至。”“丹鸟”即萤火虫。据《大戴礼记·夏小正》及《古今注·鱼虫》说,萤火虫能吃蚊子。两句说,等到秋天一来,你们这些小小的蚊子,都要去喂萤火虫了。前一句与“沉沉夏夜闲堂开”相照应,夏去秋来,这是季节推移,谁也无法更改,暗示出蚊子的必然灭亡。后一句与上面对“飞蚊”的赫赫威势的描写,也恰成对比,那不可一世,“利嘴迎人”、“能我伤”的蚊子,这时都要被吃掉了。通过这样照应、对比,不仅使全诗显得严谨、完整,而且也突出了“飞蚊”的可悲、可耻的下场。“秋日晓”三字,以清秋丽日的美景,烘托出诗人政治家的乐观情怀;“羞”字,又进一步表现出诗人对“飞蚊”的鄙视。诗人在身处逆境中,能够往远处想,往大处看,不因一时的挫折而颓丧,这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乐观豪爽的气度,值得推崇。全诗十四句,前十二句四句一转韵,平仄相间,读来既觉稳健,而又具有跳跃性的变化;最后两句另起一韵,且用仄声,在声情上使全诗收结得刚健有力。整篇语言较为质朴,但其中“露华滴沥月上天”、“清商一来秋日晓”等句,又富有文彩,在质朴中含着清丽,体现了诗人的独特风格。
这篇小品文一共两段,第一段叙述朱买臣“贵”后对其前妻表示的“仁者之心”;第二段记述“越妇”之言,揭露朱买臣“匡国济民”是假,“急于富贵”是真,本质虚伪。全文借古讽今,言辞犀利,借朱买臣前妻之口,表达对封建官僚的讽刺之意,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
朱买臣的故事在《汉书·朱买臣传》中是这样写的:朱买臣未得志时家中贫穷,不治产业,砍柴为生,讴歌道中,他的妻子感到没有面子,多次劝他,他更加高唱不止。他的妻子就离开他,改嫁别人。其后,朱买臣独自行歌道中,在山坟担柴。前妻与夫家上坟时看见买臣饥寒,给他饭吃。后来,朱买臣当上会稽太守,衣锦还乡,官府为迎接他差遣人打扫道路,他的前妻和她现在的丈夫也在其中。朱买臣收养了他们,一个月后,他的前妻上吊而死。在《汉书》中,这个故事是用赞美朱买臣不计前嫌、不忘旧情、感恩图报的笔调来叙述的;而他的前妻也只是一个见识短浅、不能吃苦的普通妇女。她是在惭愧悔恨中自杀的。罗隐在这篇短文中却反其意而用之,引申发挥,虚拟了朱买臣妻的表白,朱买臣成了被讽刺的对象,讽刺他一旦得到富贵就只贪图享受,不思匡国安民了;而他的前妻却是一个有见识、有气节的妇女。她不但敢于对近侍批判朱买臣,揭露他通达后不思“安民济物”,却“急于富贵”的虚伪本质;并且表现了不“食其食”“闭气而死”的可贵气节,从而揭露批判了晚唐时期的封建士大夫借口“匡国”“安民”,实则热衷功名利禄、言行不一的虚伪本质。
这篇文章一事一议,借古讽今,具有很强的批判精神。作者善于运用委婉的判断语气和反问语气加强讽刺意味。文章短小精悍,文笔生动,言辞犀利,发人深思,正如鲁迅先生在《南腔北调集·小品文的危机》中所说的那样,“几乎全部是抗争和愤激之谈。”这正是罗隐小品文的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