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送别契瑟通出征的诗,以“奕世勤王”为中心,历叙契葱部落内附后与唐朝廷的友好关系,表彰契菇氏历代勤王的功绩及其对促进北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的作用,
首联用设问起手,总叙铁勒部落归附唐王朝和为朝廷效力的历史:“奕世勤王国史称”,这是朝廷对契瑟一门的评价,也表达了诗人的赞誉之情。
颔联二句的大意说,在雪盖千帐的寒夜,掩旗突袭敌军,在冰封河流的早晨,率兵涉冰飞越:写的是契菇通五世祖契葱何力当年勤王的事迹:这里诗人虚拟铺排,选择早晨、夜晚两个典型时间,掩旗夜袭和朝飞冰河两个典型场面,着力强调契菇骑兵行动的迅急和作战的神勇。诗人强调这点有其现实意义:因为当时诸藩镇口称勤王,却多拥兵自重,养寇固恩,即使进兵,也多是徘徊观望,牵延不进。诗人在这里称赞当年契瑟氏勤王之日夜兼程,迅急神勇,一则是对当时藩镇一种婉转的批判,二则是勉励契菇通仿效乃祖,效忠朝廷,再展契菇氏之雄风。
接着颈联二句,转写现实,契菇通此次出兵勤王,深得北方少数民族拥护,纷纷背着幼儿前来归附,箪食壶浆表示欢迎÷诗人用具体的画面,写出了少数民族广大群众支持拥护这场抵御外族入侵的战争,这就点出了这场战争的正义性质。这对正在出师勤王、捍卫边塞的契菇通来说无异是一种强有力的支持和鼓励,同时这也是我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御侮的历史证物。
尾联借出猎隐指对回鹘作战,意思是说契菇通傍晚出猎鹭鹈泉畔,路人在很远的地方看到他所放的鹰,就知道这位苍鹰式的人物出现了。这里以郅都比契瑟通。“鹰”字双关,既关合上句“猎”字,又喻契菇通正如号称“苍鹰”的郅都,为回鹘所畏惮,一明一暗,一喻物一喻人,关合得异常巧妙。
总而言之。这首诗声华既壮,骨力也足以相副,末联“郅都鹰”、给人以勇悍威严的印象。由于腹联已写了他获得了“蕃儿”、“狄女”的拥户和欢迎,则其威严又是和兄弟民族的关怀和友爱相结合的,从而表现出一位既得到各部落爱戴,又令敌人畏惮的出身于少数民族的边防太守形象。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尽管专门吟咏少年的诗数量不及模山范水、状物言志之作,但这类诗大都写得富有诗味,颇具特色。李白的《少年行二首》便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第一首用五古的形式,迹近咏史,实是抒情,写一个少年的信念和追求。诗开头运用荆轲的典故,表现少年对荆轲事迹的向往和憧憬。对英雄人物的追慕,是青少年们所共有的心理特征。整首诗从易水饯饮落笔,但不脱不粘,若即若离,从对荆轲的身世感慨跳跃到对自己的身世感慨,把由荆轲身上所焕发出来的豪情壮志,注入到自己的精神世界中,凝结成一种激扬奋发的豪情与坚定的人生信念:“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接着写鲁句践。鲁句践是战国时代的人,和当时的荆轲在邯郸下棋赌博,最后却互相争吵起来。这里仍然以荆轲的故事抒情达意,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少年的心理特征。
第二首用七绝的形式,描摹刻画,情态毕露。三言两语就勾画出一个任气逞能的豪侠少年形象。“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说明他的家世豪贵,生活豪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显示其豪放、倜傥、爽朗、率真,展示其无限的青春活力。在春风得意之际,这些五陵侠少驰骋着骏马,沐浴着明媚的阳光,出入于花海酒肆,无拘无束,在欢歌笑语中忘怀了一切,不知什么叫时光与金钱,不知什么是愁苦与忧思。这里没有明显的是非褒贬,也没有暗示出什么微言大义。这些青少年,是幸福的。从这些青少年的身上,似乎可以让人感受到盛唐的国威给这些时代的幸运儿带来的狂欢与激情,似乎也可以感受到诗人在其中倾注的人生理想。
李白的《少年行二首》,刻划的是豪爽倜傥的少年形象,因而,诗中写少年紧扣其个性特点下笔。敲打着乐器喝着酒,背着宝剑唱着歌,骑着白马踏着落花,风流豪爽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从中,读者不难窥见任气逞能的少年李白的影子。这是李白对自己年轻时候的一种回忆,也只有李白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全诗语言豪迈俊爽,寓刚于柔,刚柔并济,浑然天成。
“雨匀紫菊丛丛色,风弄红蕉叶叶声。”诗的开篇,即写闽中秋景。诗人以极为细腻的笔触,以雨中紫菊的艳丽色彩和风里红蕉的清脆乐音,新鲜生动地写出了南国特点。前句的一个“匀”字,极准确地勾画出雨的细密,雨的轻柔。在那动人的丛丛紫菊前,雨是那样的温情而善解花意,是它,将那大片大片的紫菊之色,浸淫得浓淡均匀,让人赏心悦目;而后句的“弄”字,则以拟人的手法将“风”人格化。闭着眼想想,风吹红蕉,蕉叶声声有韵,这该是怎么的一种情致。这样的一幅声色俱备的图画,是很容易让人陶醉的。
接下来的三、四两句,诗人有意地拓开一笔,将笔触延伸到人们的目力的尽处:“北畔是山南畔海”,诗句看似极为平实,却高度地概括出闽中的地势:北边是山,山道弯弯;南边是海,海浪滔滔。风景美妙得可以入画,可以为诗,可以作为旁观者兴奋地指手画脚,可是,真的走马行船却实在不易。于是,便有了结句的“只堪图画不堪行”。这不仅是诗人由衷地慨叹,也是全诗旨意之所在。
诗为诗人客中之作,描摹的也是客地之美景,而透过这些“紫”、“红”的耀眼色彩,透过那些音韵和谐的声响,不难发现,诗人抒写的,原来是浓浓的思乡情怀,诗人笔下的景色,也都不知觉地印上了深深的乡愁的印记。于是,“菊”也好,“蕉”也好,乃至那“山”,那“海”,都成为诗人一种情感的载体,成为诗人以景抒情的绝佳选择。这就是所谓“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之意了。
诗人跋涉异乡,旅途艰辛,又恰逢秋日,慨然而萌怀乡之感,则成为一种必然。可诗人在诗中,却有意识地不直接言明,而是将极和谐的风景与不堪行走的矛盾娓娓地道出,从而形成强烈的对比,借此,含蓄地表达出诗人缘于内心深处的隐痛。于是,一种叫作“乡愁”的东西,也就隐逸于其中,弥漫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