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王维、岑参三首和《早朝大明宫》,其艺术成就都超过了贾至的原作。在诸和诗之中,杜甫的和诗以其格律谨严而著称,王维的和诗以其气象阔大而驰名,至于岑参的这首和诗,则以其押韵奇险、属对精工与用语之典丽而深获历代论者之盛誉。
诗一开头,先由作者在早、朝途中的所见所闻写起。这两句是说,诗人早朝上路之时,听见雄鸡正在报晓,看到东方刚微露曙光,觉得天气仍有些凉意;时值暮春三月,流莺百啭,在这京都之内不时可闻其鸣。首句写“鸡鸣”、“曙光”,交待早朝上路的时间,点题巧妙而又自然。在时间概念上也比贾至原诗首句“银烛朝天紫陌长”的笼统交待显得确切。次句写“莺啭”、“春色”,描绘京城暮春时节清晨的景色,呼应贾至原诗第二句“禁城春色晓苍苍”的写景。两相比较,贾诗所写之春景比较模糊,形象不鲜明,“春色晓苍苍”,艺术感染力实际上并很不强。究其原因,即在于拂晓之时天色尚暗,描写此时景物仅仅诉诸于视觉印象,其难度较大。岑参深谙其中奥秘,故其诗首联写景时,既写其所见之“曙光”、“春色”,又写其所闻之“鸡鸣”、“莺啭”,甚至写到其身心所感觉之“寒”,准确地抓住了暮春时节清晨之时景物和气候的特点,从视觉、听觉、感觉等不同角度进行描写,艺术感染力自然就强了不少。
“金阙晓钟开万户,玉春仙仗拥千官”,与王维和诗的颔联一样,岑诗颔联联写的也是早朝时的场面:伴随着金銮殿里传出的朝钟声,一扇扇宫门依次而开;在汉自玉台春两侧排列着皇家的仪仗,文武百官们按部而朝见皇帝。“金阙”、“玉春”,其辞藻富丽堂皇,正适合表现皇宫的金璧辉煌和雕栏玉砌。以“金”对“玉”,以“万”,对“千”,其对仗典雅精工,又与早朝时庄严整肃之朝仪相谐。因此若论气象之阔大,岑诗此联诚逊于王诗,若沦辞藻之富丽与对仗之精工,则岑诗又在王诗之上。
岑诗的颈联颇得后世论者之青睐,南宋著名诗人杨万里在其著《诚斋诗话》中论及贾至等人的这组早朝大明宫唱和诗时曾说:“和此诗者,岑诗云‘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最佳。”在杜甫、王维均参与唱和的情况下,岑诗此联能获得如此高的评价,是不容易的。此联的佳处即在于它既写了早朝的场面又抓住了时间早这一特点,既呼应贾至的原作又表现出岑诗的语言特色:鲜花迎接饰有佩剑的官员,柳条轻拂仪仗的旗帜,此时晓星方落,露犹未干。作为一首早朝诗,应处理好“早”与“朝”之关系,即在空问上应围绕朝见之场面来写,在时间上又要体现出一个“早”字。贾、杜、王三人的唱和诗,均以首联写早朝之时间,以中二联写一早朝之场面,唯岑诗此联能将“花迎剑佩”、“柳拂族旗”之场面与“星初落”、“露未干”之时辰融为一体,以一联表现了他人需两联才能交待清楚的内容。作为一首和诗,岑诗此联的景物描写又与贾至原诗互为呼应,进一步充实了对春色的描写。不过贾至的原作中,写景与朝见结合得不紧密,结果出现了首二联写景,颈联写朝见,尾联倡和的格局,对于一首早朝诗来说,其中心不突出,显得本末倒置。因此,王维在和其诗时,以中二联写朝见场面,突出了重点。但王诗也有不足,即忽视了贾至原作中的春色描写,与之呼应不紧。观王诗,竟通篇于春色未着一字,反倒用了不少笔墨不厌其详地一再写君臣之服饰,首联已云“翠云裘”,颈联又写“衮龙”,颔联则先写“衣冠”,又继以“冕旒”,语意颇嫌重复,而不腾出笔墨来呼应一下贾诗中之春色。前人对此有“衣冠冕旒,句中字面复见”之讥(《仇兆鳌《杜诗详注》卷五)。虽说王诗成就很高,此等不足毕竟是瑕不掩瑜,但相比之下,总是不如岑诗之唱和得体、一呼应紧密而又能避免其中心不突出之缺陷。最后,此联之语言亦颇能体现岑诗之特色。纵观贾、杜、王三诗之颈联,均有御炉香烟等字样,可见在早朝诗中写香烟之类已成司空见惯之例。岑参显然不满足于此等俗套,故全诗无一语道及御炉香烟而于此联写出了“剑”、“旗”、“星”、“露”等较之其他三作显得很新奇的景语。所谓边塞诗人与宫廷诗人之别,于此大概亦可略见一斑。
“独有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诗的结尾,响应贾至的倡议:唯有身居凤池的中书省贾舍人,你这一曲高雅的阳春自雪和起来实在困难。说和诗难,倒不仅仅是出于对贾至的恭维,或是表现自己的谦逊,这“难”字确实流露出岑参内心的真实感受。一同和诗的王维、杜甫,都是久负盛名的大诗人,与之同和一诗确实不易。王维久任朝官,写起宫廷唱和诗来简直是轻车熟路;杜甫做诗刻苦,语不惊人死不休,又尤长于律诗。诗友在某种意义上又是诗敌,同和一诗实寓有一较短长之意,因此在这场高水平的竞赛中若无高超的手段是根本不可能争先的。后人在评价这组唱和诗时多以岑参此诗为最佳,其致胜之诀不外乎下列三点:
其一曰“押韵奇险”。写宫廷诗,古人多以富丽之辞藻充做韵脚,如贾诗之“御炉香”、“侍君王”、杜诗之“醉仙桃”、“有凤毛”、王诗之“拜冕旒”、“衮龙浮”等,均是其例。岑参不排斥富丽之辞藻,但更偏爱奇丽之辞藻,体现在此诗之韵脚上,便是“曙光寒”、“春色阑”、“和皆难”、“露未干”等出乎人们意料的辞藻与奇特的押韵。在宫廷诗中,“寒”、“阑”、“干’、“难”等韵脚是不大有人问津的,更不用说以之作为早朝诗的韵脚了,这些词汇,通常是用以表现衰残之景的,将它们写入早朝诗中而不减损富丽堂皇之气,需要有高超的写作技巧。稍一不慎,便成败笔,在前人看来这简直是在走独木桥,故称这些韵脚为险韵。正是在这种他人通常不敢尝试之处,岑参成功地进行了尝试,收到了后世公认的奇特的艺术效果。具体说来,“寒”通常会引起人们的蜷曲畏缩之感,但岑诗的“鸡鸣紫陌曙光寒”给人的感觉便全然不同,雄鸡一唱天下白,黑暗即将让位于光明,那鸡鸣令人振奋,那曙光令人憧憬,那暮春清晨的微寒令人惬意。奇妙的艺术效果的取得就在于诗人在以“寒”为韵脚时恰当地进行了搭配,这一点在“阑”、“干”、“难”等韵脚上同样得到了体现。“阑”本用于几写残景,但诗人配之以“春色”、配之以“莺啭”,效果便截然相反。春阑不同于秋阑,花虽疏而叶更茂,红虽瘦而绿益肥,加之以流莺百咐,越发显得生机勃勃。其他如,’干”、“难”等韵脚,均各有妙用。在美学领域中,也处处存在着辨证法。岑诗中这几个韵脚,押得虽险而丽,虽丽又奇,颇能体现岑诗尚奇丽之特点。
其二曰“对仗精工”。对于律诗来讲,中二联对仗即已足矣,岑诗多用一联对仗,意在与早朝时那种左右分班、文武对列的朝仪相协调一致,以诗歌形式上的工整表现诗歌内容即早朝场面的严整。另外前人已经指出,此诗首联以“紫”对“皇”,极为典丽,岑参此诗对仗之精于此亦可见一斑。在这四首唱和诗中,论对仗之精工典丽,唯杜诗可与岑参此诗相敌。
其三曰“辞藻典丽堂皇”。岑参虽尚奇丽,但并不排斥典丽堂皇之语。在岑参此诗中,虽然有若于奇险之韵脚,但也有不少典丽堂皇之造语,其例如“紫陌”、“皇州”、“金阙”、“玉春”等,绝不亚于其他三诗。早朝诗毕竟要写宫廷气象,若一味追求奇险就有可能破坏诗中画面的和谐。岑诗虽押险韵而未过份,又用了若干典丽堂皇之辞藻表现宫廷气象,恰到好处地取得了平衡。其诗虽奇而又未离格,达到了奇不离正,正中有奇,得心应手的境界。
在这篇赠序里,作者叙述个人早年虚心求教和勤苦学习的经历,生动而具体地描述了自己借书求师之难,饥寒奔走之苦,并与太学生优越的条件加以对比,有力地说明学业能否有所成就,主要在于主观努力,不在天资的高下和条件的优劣,以勉励青年人珍惜良好的读书环境,专心治学。全文结构严谨,详略有致,用对比说理,在叙事中穿插细节描绘,读来生动感人。
此篇赠序是宋濂写给他的同乡晚生马君则的。作者赠他这篇文章,是以勉励他勤奋学习,但意思却不直接说出,而是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中引申而出,婉转含蓄,平易亲切,字里行间充满了一个硕德长者对晚生后辈的殷切期望,读来令人感动。
第一段写自己青少年时代求学的情形,着意突出其“勤且艰”的好学精神。内中又分四个层次。
第一层从借书之难写自己学习条件的艰苦。因家贫无书,只好借书、抄书,尽管天大寒,砚结冰,手指冻僵,也不敢稍有懈怠。
第二层从求师之难,写虚心好学的必要。百里求师,恭谨小心。虽遇叱咄,终有所获。
第三层从生活条件之难,写自己安于清贫,不慕富贵,因学有所得,故只觉其乐而不觉其苦,强调只要精神充实,生活条件的艰苦是微不足道的。
第四层是这一段的总结。由于自己不怕各种艰难,勤苦学习,所以终于学有所成。虽然作者谦虚地说自己“未有所成”,但一代大儒的事实,是不待自言而人都明白的。
宋濂为人宽厚诚谨,谦恭下人。此文也是一如其人,写得情辞婉转,平易亲切。其实按他的声望、地位,他完全可以摆出长者的架子,正面说理大发议论,把这个青年教训一通的。然而他却不这样做。他绝口不说你们青年应当怎样怎样,而只是说“我”曾经怎样怎样,自己放在与对方平等的地位上,用自己亲身的经历和切身的体会去和人谈心。不仅从道理上,而且从形象上、情感上去启发影响读者,使人感到在文章深处有一种崇高的人格感召力量,在阅读过程中,读者会在不知不觉中缩短了与作者思想上的距离,赞同他的意见,并乐于照着他的意见去做。写文章要能达到这一步,决非只是一个文章技巧问题,这是需要有深厚的思想修养作基础的。
其次,作者在说理上,也不是凭空论道,而是善于让思想、道理从事实的叙述中自然地流露出来。而在事实的叙述中,又善于将概括的述说与典型的细节描绘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使文章具体实在,仅在行文上简练生动,而且还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例如在说到读书之难时,作者在概括地叙述了自己因家贫无书,不得不借书、抄书,计日以还的情形后说:“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通过这样一个典型的细节描写,就使人对作者当初读书的勤奋及学习条件的艰苦,有了一个生动形象的具体感受。理在事中,而事颇感人。这也是此文使人乐于赞同并接受作者意见的又一个内在的原因。
而且,文章浑然天成,内在结构却十分严密而紧凑。本来文章所赠送的对象是一篇之主体。然而文章却偏把主体抛在一边,先从自己谈起,从容道来,由己及人,至最后才谈及赠送的对象。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匠心独运。在文章的深层结构中,主宾之间有一种紧密的内在联系,时时针对着主,处处照应到主,而却避免了一般赠序文章直露生硬的缺点,使文章委婉含蓄,意味深长。在写作中又成功地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使左右有对比,前后有照应,文章于宽闲中显示严整,“鱼鱼雅雅,自中节度”。这一点给人的印象也是十分深刻的。
秋瑾的小诗“对酒”作于1905年,即光绪三十一年。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入侵,国事板荡,中华民族濒临灭绝的危险,而满清王朝腐败不堪,鉴湖女侠愤然而起,她本出身书香门第,却不愿做娇花弱柳,为探索救国救民的途径于1904年变卖掉自己的全部首饰衣物东去日本留学。她说:“人生处世,当匡济艰危,以吐报负,宁能米盐琐屑终其身乎?”在日本她以高价购得一柄宝刀,并学习剑击和射击技术。秋女侠是近代史上一位奇女子,击剑,舞刀,豪饮,赋诗,俱能来得,尽显巾帼豪气。1905年从日本回国,走访好友吴芝瑛,以所购宝刀相示,纵情豪饮,酒酣耳热,拔刀起舞。
第一句以不吝惜千两黄金去购买锋利的宝刀起兴,“千金”本是珍贵的钱财器物,而诗人却毫不可惜地用来换取别人看来价值根本不足相当的东西。表现了诗人意欲投身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甚至不惜流血牺牲,表现出诗人的性格的豪爽。
第二句与首句呼应,诗人愿意用名贵的貂裘去换酒喝,这些贵重的东西都毫不犹豫地舍弃,诗人以一女子而作如此语,显示出诗人仗义疏财,不计较个人得失的豪爽性格。
第吴芝瑛久知秋瑾有光复志,虑其事泄贾祸,屡示珍重。面对好友的提醒,这就有了本诗的第三,第四句,秋女侠的回答。借用周朝的忠臣苌弘鲜血化碧的典故阐明: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满腔的热血也不能白白的流淌,应当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只有这样这辈子算是没有白活。同时抒发诗人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豪迈情感。
全诗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借对酒所感抒发革命豪情,表达了诗人决心为革命奉献一切的豪情壮志,充分表现了诗人的英雄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