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作者临离徐州时告别州守黄氏之作,表述了他的境遇,抒发了惜别的情谊。起联言自身曾蒙时贤推荐,次联谓身负虚名,十年从事学政,落得个落职的处境。三联说到当今,表明虽鬓有白发,还想有所作为,感谢对方青眼相看,一贯如此。末联收结到话别,面对秋风,凄然泪下。全诗向友人直倾襟府,感慨沉挚。
首联是说诗人自己的姓名,曾落在当时名流的荐书之中,而他学诗有年,还未能做到恰如其分,因而有“自不工”之感。首句运用元稹诗“名落公卿口”和杜甫诗“名玷荐贤中”的句意。次句用《晋书·周觊传》“刻画无盐,唐突西施”的典故,表示作诗尚未全工,有愧所得的称誉。
颔联前句是说:一朝得有虚名,由苏轼、傅尧俞、孙觉诸贤的推荐,自己以布衣而被任为徐州教授。从元祐二年(1086年)到写诗这一年,恰好从事学政已有十年了,但仍然抱有途穷之感。“途穷”是指绍圣元年(1094年)因党事牵连而被罢职,在诗句中表明他的出处和被罢黜的无辜。
颈联是表明他此时虽然已生白发,但因受到黄徐州的称赏和延誉,所以自己的事情,不久还可以寄望于黄徐州的引荐,而未觉功名之晚。而顾念今昔,深蒙黄徐州以青眼相加,这知己之情,尤为可贵。范讽诗说:“惟有南山与君眼,相逢不改旧时青。”黄徐州正是这样的人。
尾联诗人感叹时光不肯饶人,自己年事渐衰,而又多病,所以临歧告别,泪洒西风。西风表示节季已是秋天,人们在秋天多悲,作者境遇困穷,于是就有老泪难禁之叹。这两句纯从他个人的境况着笔,点明诗为告别而作的主旨。
全诗说的是作者在进退之间,难以由人。他本无心于政治斗争、却是受到政治上牵连,连一个州学教授也被罢职,在贫穷的生活之中,为此产生浩叹。另一方面,诗中表示他刻苦力学,也还有志于功名,即使功名较晚,但遇有知音,将来仍可达成此愿。杜甫诗《送高三十五书记十五韵》说:“男儿功名遂,亦在老大时。”所以诗中对徐州黄守的始终以青眼相加,表示感激。
这首诗含蓄蕴藉,境界高远,有雍容闲适之致。
首联描写在林塘消夏,荡涤了暑热烦闷,胸襟旷然如超脱于尘世之外的感受。颔联化用李白《襄阳歌》句意,感谢无价清风慷慨的赐与,且以悠闲度日作为最大的快乐,显示诗人心怀的淡泊。颈联写俯仰所见眼前景物,一为近景,一为远景,深含恬然自足、任随自然的人生哲理。尾联别出心裁,以“万柄莲香一枕山”作为清心澄怀的醒酒之物,见出诗人潇洒出尘的风致。抒发了诗人高尚清廉的情怀和超尘拔俗的思想情感。
《北塘避暑》首句擒题,交代了时间、地点,次句渲染极为幽静的自然环境,并以“旷然”一词挑明题旨,抒发其超尘拔俗的思想感情和正直清廉的高尚情操。
第二句用“如不在尘寰”比喻旷然之情,空灵飘逸。但作者犹嫌不足,在颔联中再进一步为“旷然”作注。在炎夏酷暑中,一般俗土,每喜以管弦消遣。但作者不借外物,只以沐浴清风自娱,悠然自得,摆脱了尘寰的炎热和烦恼。“清风”一词语意双关,又表明正直无私,两袖清风。这里用“能人敢议”的反诘句法,加强语气,著一“敢”宇,尤为雄健峭拔,与下旬“能”字对照,一个突兀而起,一个平平淡淡,起伏跌宕,足见诗人的功力。
颈联虚实并用,熔写景、抒情、说理于一炉。“水鸟得鱼”、“岭云含雨”,一近一远,一俯一仰,这是实写。“长自足”、“只空还”抒发作者感情,这是虚写。但细细品味,知其不唯写景抒情,还是以象征手法阐发人生哲理,所写之景不必是眼前实景。全联意谓要象水鸟那样“知足保和”,象岭云那样来去无心。亦即庄子所谓“至人无己,圣人无功,神人无名”的“无为”思想。不去追求功名利禄,外在的事物都是有限的;追求内在的精神品格,才是他要表现的主要思想,也是他能旷然自得的要源所在。据《宋史》本传,他屡次主动辞位,确能“长自足”。从他“凡事有不便,未尝不言”,“前后七十余疏”看,他也不薄事功。“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本是儒家传统思想。但韩琦如此,并不矛盾。
尾联是讲修养之法。韩琦不需要逃入酒乡以求忘忧,他酒醒之后,自有清心澄虑之物,即“万柄莲香一枕山”。这句衬托出他胸襟的清高脱欲。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