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制镜工陈列十面镜子于商人的柜中。在柜中看上去,只有一枚清澈,九枚都是雾茫茫的。有人说,好坏的区别太大了,制镜工微笑着说:不是每面镜子都不能做到清澈。因为商人的意愿,仅仅是能卖出镜子而已,现在来市集的人,一定是细心周到的挑选,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那清澈的镜子不能掩盖瑕疵,不是面目姣好的人就不能用,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我对此深有感慨,作出了《昏镜词》。
昏镜不是用优质的青铜所制,它模糊不清,光泽已经消失。
容貌丑陋的人往往自欺欺人,说这昏镜竟与其他明镜无异。
在昏镜中既看不到自己的缺陷,就可以随心想象自己是如何美丽。
陋容者一日照它四五次,自以为漂亮得全城人都倾慕不已。
他用有花纹的锦绣制成这镜带,又用美玉做的匣子来盛放这镜子。
像秦宫宝镜那样的明镜难道不贵重吗?但因它不合心意,反而被陋容者所弃。
注释
贾奁:商人的柜。
皎如:洁白明亮的样子。
良苦:好坏。
侔:相称。
解颐:微笑。
市:买。
历鉴:一个一个地照。
周睐:全部看个遍。
是用:因此。
什一:十分之一。
美金:质地好的金属。
瑕疵:毛病。
倾城:旧以形容女子极其美丽。
琼瑛:美玉。
秦宫:咸阳宫。这里指咸阳宫的宝镜。
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
好朋友邀请赴宴,自己不想去,这是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事。面对这种情况,要借故推辞,很难措词。姜夔这首诗却推辞得很得体,既道出了不想去的原因,又说得不俗,耐人寻味。
诗首句直抒胸臆,表明自己一天天衰老,对世间的事渐渐淡漠,提不起兴致,因此懒得出门,没有心情听到宴饮中的嘈杂的管弦,也更无心应酬。这句是实写,企图通过自己的种种不堪,引起对方的同情,但作为不去赴席的理由,仍嫌不足,于是第二句再加以补足,请出万能挡箭牌,以身体不好,不适宜饮酒为托词,谢绝邀请。这样拒绝,既说明了自己不去的原因,又等于告诉对方,自己的现状,去了后反而会因了自己一人向隅而使满座不欢,于是主人就不便再勉强了。
三、四句说自己不去,但与前两句直接表示不同,换个角度,说自己愿意留在家中。留在家里的理由也很充分,时逢夏末,碰到了难得碰到的好雨,驱尽了残暑,在这样凉爽的天气里,正好可以在家中舒舒服服地睡一觉。虚堂的幽静,与上面管弦的热闹成对比,走向年老而又在病中的他自然适宜乘凉快在家好好休息;而白天高卧,又带有几分高士的闲适意趣,很切合诗人自己的身份。听了这些,张平甫就更加不会因为诗人不答应赴宴而不快了。
姜夔一生困顿失意,为生计所迫,羁旅天涯。他写这首诗时,生活主要依靠张鉴、张镃和范成大的资助,人到中年,彷徨无措,使他倍感寥落。他在《忆王孙》词中自述“零落江南不自由,雨绸缪,料得吟鸾夜夜愁”,正是他当时生活及心情写照。这首诗表面上写的是辞谢友人的邀请,三、四句甚至带有些豁达,但隐藏在诗后的是很浓重的牢愁,因此读来使人觉得有些压抑。
此诗在构思上的特点,是用侧面描写来表现主题。诗中并没具体描写战争,而是通过对塞外景物和昔日战争遗迹的描绘,来表达诗人对战争的看法。开头四句是从军士饮马渡河的所见所感,描绘了塞外枯旷苦寒景象。诗人把描写的时间选在深秋的黄昏,这样更有利于表现所写的内容。写苦寒,只选择了水和风这两种最能表现环境特征的景物,笔墨简洁,又能收到很好的艺术效果。首句的“饮马”者就是军士。诗中的“水”指洮水,临洮城就在洮水畔。“饮马”须牵马入水,所以感觉“水寒”,看似不经意,实则工于匠心。中原或中原以南地区,秋风只使人感到凉爽,但塞外的秋风,却已然“似刀”。足见其风不但猛烈,而且寒冷,仅用十字,就把地域的特点形象地描绘了出来。三四两句写远望临洮的景象。“平沙”谓沙漠之地。临洮,古县名,因县城临洮水而得名。即今甘肃东部的岷县,是长城的起点,唐代为陇右道岷州的治所,这里常常发生战争。暮色苍茫,广袤的沙漠望不到边,天边挂着一轮金黄的落日,临洮城远远地隐现在暮色中。境界阔大,气势恢宏。
临洮一带是历代经常征战的战场。据新旧《唐书·王晙列传》和《吐蕃传》等书载:公元714年(开元二年)旧历十月,吐蕃以精兵十万寇临洮,朔方军总管王晙与摄右羽林将军薛讷等合兵拒之,先后在大来谷口、武阶、长子等处大败吐蕃,前后杀获数万,获马羊二十万,吐蕃死者枕藉,洮水为之不流。诗中所说的“长城战”,指的就是这次战争。“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这是众人的说法。对此,诗人不是直接从正面进行辩驳或加以评论,而是以这里的景物和战争遗迹来作回答:“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足”是充满的意思。“白骨”是战死者的尸骨。“今古”贯通两句,上下句都包括在内;不仅指从古到今,还包括一年四季,每月每天。意思是说,临洮这一带,一年四季,黄尘弥漫,战死者的白骨,杂乱地弃在蓬蒿间,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这里的“白骨”,包含开元二年这次“长城战”战死的战士,及这以前战死的战士。这里没有一个议论字眼,却将战争的残酷极其深刻地揭示出来。这里是议论,是说理,但这种议论、说理,却完全是以生动的形象来表现,因而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手法极其高妙。
这首诗着重表现军旅生活的艰辛及战争的残酷,其中蕴含了诗人对黩武战争的反对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