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是《大武》五成的歌诗,《毛诗序》云:“《酌》,告成《大武》也。”(关于《大武》的详细介绍,可参看《周颂·我将》一篇的鉴赏文字)《大武》五成的乐舞表现的是周公平定东南叛乱回镐京以后,成王命周公、召公分职而治天下的史实。当时天下虽然稳定,但仍不能令人放心,所以成王任命周公治左、召公治右,周公负责镇守东南、召公镇守西北,即所谓“戎狄是膺,荆舒是惩”(《诗经·鲁颂·閟宫》)。楚先祖熊绎此时受封于丹阳(今秭归附近),为子爵,盖亦有协助镇守江南的用意。就《酌》诗的内容而言,前五句是成王歌颂王师的战绩,并对统兵出征的统帅表示感激之情,也就是感激和歌颂周公。后三句是成王任命周公、召公分职而治天下。当然,这时仍是周公摄政,但任命之事则不能不以成王的名义,告庙仪式的主人公也不能不是成王。故该诗的主人公表面上是成王,而实际上还是周公。《酌》向来多被认为是周公的乐舞(如郑笺云:“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归政成王,乃后祭于庙而奏之。”),也可证实这一点。前人或以为此诗是颂武王伐殷的,但武王并无“周公左召公右”的任命,而且诗中的“晦”也是泛指,不一定特指殷纣王。故不从。诗名为“酌”,《毛序》以为是“斟酌”之意(即“斟酌文武之道”),云:“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也。”恐不妥。“酌”亦可作汋、彴、勺等,就是以勺舀酒灌祭祖先神灵,说明该诗是灌祭祖先时所唱的歌。以歌诗而言则曰《酌》,以乐舞而言则曰《勺》,《仪礼》、《礼记》皆言舞《勺》,《勺》即《酌》。郑觐文《中国音乐史》云:“(《礼记》)《内则》曰:‘十三舞《勺》。’又:‘成童舞《勺》舞《象》。’……《勺》为武舞,其诗为《酌》之章。按诗歌之节以为舞,列为学校普通教科,故曰成童则舞《勺》舞《象》。”可见《酌》作为乐舞,在当时是与《象》舞一样颇具代表性的。它可以作为《大武》的一成与其他五成合起来表演,就像现代舞剧中的一场,也可以单独表演。具体的舞蹈动作,参见《周颂·我将》一篇对《大武》的全面介绍。
此诗文句古奥,今人读来多不解其妙。若拈出孙鑛“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陈子展《诗经直解》引,原为《孙子》中语)的评语以为启发,恐怕读者对其前半部分弦乐柔板般的从容与后半部分铜管乐进行曲般的激昂就会有一定的感悟。欣赏《颂》诗,所当留意之处,就在这如斑驳的古鼎彝纹饰的字句后所涵蕴的文化张力。
在唐人赠别诗篇中,那些凄清缠绵、低徊留连的作品,固然感人至深,但另外一种慷慨悲歌、出自肺腑的诗作,却又以它的真诚情谊,坚强信念,为灞桥柳色与渭城风雨涂上了另一种豪放健美的色彩。高适的《别董大二首》便是后一种风格的佳篇。
这两首送别诗作于公元747年(天宝六年),当时高适在睢阳,送别的对象是著名的琴师董庭兰。盛唐时盛行胡乐,能欣赏七弦琴这类古乐的人不多。崔珏有诗道:“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时高适也很不得志,到处浪游,常处于贫贱的境遇之中。但在这两首送别诗中,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激昂慷慨,鼓舞人心。
从诗的内容来看,这两篇作品当是写高适与董大久别重逢,经过短暂的聚会以后,又各奔他方的赠别之作。而且,两个人都处在困顿不达的境遇之中,贫贱相交自有深沉的感慨。诗的第二首可作如是理解。第一首却胸襟开阔,写别离而一扫缠绵忧怨的老调,雄壮豪迈,堪与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情境相媲美。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开头两句,描绘送别时候的自然景色。黄云蔽天,绵延千里,日色只剩下一点余光。夜幕降临以后,又刮起了北风,大风呼啸。伴随着纷纷扫扬的雪花。一群征雁疾速地从空中掠过,往南方飞去。这两句所展现的境界阔远渺茫,是典型的北国雪天风光。“千里”,有的本子作“十里”,虽是一字之差,境界却相差甚远。北方的冬天,绿色植物凋零殆尽,残枝朽干已不足以遮目,所以视界很广,可目极千里。说“黄云”,亦极典型。那是阴云凝聚之状,是阴天天气,有了这两个字,下文的“白日曛”、“北风”,“雪纷纷”,便有了着落。如此理解,开头两句便见出作者并非轻率落笔,而是在经过了苦心酝酿之后,才自然流一出的诗歌语言。这两句,描写景物虽然比较客观,但也处处显示着送别的情调,以及诗人的气质心胸。日暮天寒,本来就容易引发人们的愁苦心绪,而眼下,诗人正在送别董大,其执手依恋之态,我们是可以想见的。所以,首二句尽管境界阔远渺茫,其实不无凄苦寒凉;但是,高适毕竟具有恢弘的气度,超然的禀赋,他并没有沉溺在离别的感伤之中不能自拔。他能以理驭情,另具一副心胸,写出慷慨激昂的壮伟之音。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两句,是对董大的劝慰。说“莫愁”,说前路有知己,说天下人人识君,以此赠别,足以鼓舞人心,激励人之心志。据说,董大曾以高妙的琴艺受知于宰相房琯,崔珏曾写诗咏叹说:“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写的不过是董大遇合一位知音,而且是官高位显,诗境未免狭小。高适这两句,不仅紧扣董大为名琴师,天下传扬的特定身份,而且把人生知己无贫贱,天涯处处有朋友的意思融注其中,诗境远比崔珏那几句阔远得多,也深厚得多。崔诗只是琴师身世的材料,而高诗却堪称艺术珍品。
“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可见他当时也还处于“无酒钱”的“贫贱”境遇之中。这两首早期不得意时的赠别之作,不免“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但诗人于慰藉中寄希望,因而给人一种满怀信心和力量的感觉。
诗人在即将分手之际,全然不写千丝万缕的离愁别绪,而是满怀激情地鼓励友人踏上征途,迎接未来。诗之所以卓绝,是因为高适“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殷璠《河岳英灵集》)、“以气质自高”(《唐诗纪事》),因而能为志士增色,为游子拭泪。如果不是诗人内心的郁积喷薄而出,则不能把临别赠语说得如此体贴入微,如此坚定不移,也就不能使此朴素无华之语言,铸造出这等冰清玉洁、醇厚动人的诗情。
首句“门径俯清溪”,是写别墅的大环境:门前有路径相通,门外有清流一道。这是极为幽雅的去处。有路,则幽人自往来;有溪,则可以濯吾缨。句中一个“俯’’字,充满动态感,表现出居舍与清溪的距离和高下。
第二句“茅檐古木齐”,是写别墅的小环境;茅屋为舍。古树参天。这是极为简朴高洁的去处。茅屋,则绝无世俗的铜臭;古木,则可渗透人世的沧桑。句中一个“齐”字,极写茅檐处境之高雅幽静。
第三句“红尘飘不到”,实中带虚,既写出了别墅远绝尘嚣的妙境,也隐含着诗人飘然出世的逸情。作者从激烈的政治斗争漩涡中脱身出来,休憩在这绝尘脱俗的所在,感到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轻松与解脱。生理上,耳目所及,皆山光水色,涛声松韵;心理上,不必再思考进退得失,也不必再提防暗箭明枪。诗人对这种情况,充满了自慰与自豪。
末句“时有水禽啼”是写实。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众生自在,人鸟同乐,不时传来水禽安然的啼声。只写其“啼”,未状其貌,大约是远在门外溪中之故。而“时有”二字。说明啼声不断,此起彼落,使得这幽僻的所在不致凄冷,而是充满生气。
这首诗用欣赏的口吻描绘自己乡间别墅的幽雅环境。诗写得清淡脱俗,格调超逸高古,不事雕琢而神韵自佳。南朝诗人谢灵运的“池塘生春草”历来受到人们的称道,以为天然妙句。裴度“时有水禽啼”之句,似亦尽得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