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两句比喻别人考中进士并表达羡慕之意,委婉含蓄地表达了对借皇家权贵雨露之恩者的不满;后两句比喻自己的自信和进取态度,也有希望得到高侍郎援引赏识的意思。全诗运用比体,寄兴深微。
此诗一开始就用“天上碧桃”、“日边红杏”来作比拟。“天上”、“日边”,象征着得第者“一登龙门则身价十倍”,地位不寻常:“和露种”、“倚云栽”比喻他们有所凭恃,特承恩宠:“碧桃”、“红杏”,鲜花盛开,意味着他们春风得意、前程似锦。这两句不但用词富丽堂皇,而且对仗整饬精工,正与所描摹的得第者平步青云的非凡气象悉称。
《镜花缘》第八十回写打灯谜,有一条花名谜的谜面就借用了这一联现成诗句。谜底是“凌霄花”。非常切贴。“天上碧桃”、“日边红杏”所以非凡,不就在于其所处地势“凌霄”吗?这里可以体会到诗句暗含的另一重意味。唐代科举惯例,举子考试之前,先得自投门路,向达官贵人“投卷”(呈献诗文)以求荐举,否则没有被录取的希望。这种所谓推荐、选拔相结合的办法后来弊端大启,晚唐尤甚。高蟾下第,自慨“阳春发处无根蒂”,可见当时靠人事“关系”成名者大有人在。这正是“碧桃”在天,“红杏”近日,方得“和露”“倚云”之势,不是僻居于秋江之上无依无靠的“芙蓉”所能比拟的。
第三句中的秋江芙蓉显然是作者自比。作为取譬的意象,芙蓉是由桃杏的比喻连类生发出来的。虽然彼此同属名花,但“天上”、“日边”与“秋江”之上,所处地位极为悬殊。这种对照,与左思《咏史八首》名句“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类似,寄托贵贱之不同乃是“地势使之然”。这里还有一层寓意。秋江芙蓉美在风神标格,与春风桃杏美在颜色妖艳不同。《唐才子传》称“蟾本寒士,……性倜傥离群,稍尚气节。人与千金无故,即身死不受”,又说“其胸次磊块”等等。秋江芙蓉孤高的格调与作者的人品是统一的。
末句“不向东风怨未开”,话里带刺。表面只怪芙蓉生得不是地方(生在秋江上)、不是时候(正值东风),却暗寓自己生不逢辰的悲慨。与“阳春发处无根蒂,凭仗东风次第吹”同样“怨而切”,只不过此诗全用比体,寄兴深微。
诗人向“大人物”上书,不卑不亢,毫无胁肩谄笑的媚态,这在封建时代,是较为难得的。说“未开”而非“不开”,这是因为芙蓉开花要等到秋高气爽的时候。这里似乎表现出作者对自己才具的自信。
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是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的姊妹篇,两篇赋都是写楚王与巫山神女梦中相会的爱情故事,但两篇赋的神女形象差别很大。
《高唐赋》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胆追求爱情的举动,所谓“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欲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束缚的人性的直接张扬。这种随意放任的性关系并非宋玉的凭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是对于原始时代“自由”婚姻的朦胧回忆。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上,确实存在着无限制的随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关系。并且,原始社会结束后,这种状况还有延续。不要说更远,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经建立起来,配偶关系相对稳定的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性关系还是相当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旧时性交关系的相对自由,绝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至于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如一些重大的节日,性关系更是随意而放任。古罗马的沙特恩节要举行群众性的盛宴和狂欢,同时“盛行性关系的自由”,沙特恩节因而也就成为纵情欢乐的代名词。中国古代也是如此,《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从“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争讼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性关系也是相当自由的。《周礼》所记反映的大约是商周时代的事,是传统习俗的延续和发展,由此不难想像神话产生的原始时代性关系的更大自由和放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巫山神女“愿荐枕席”,主动寻求匹偶交欢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个时代(即神话时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为。
巫山神女神话特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她的神奇变化:“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巫山神女没有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即直接变为朝云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这种情况根本无法通过经验和理智去解释,而只能通过神话的逻辑——变形法则——去说明。在原始人看来,“在不同的生命领域之间绝没有特别的差异。没有什么东西具有一种限定不变的静止状态:由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转化为一切事物。如果神话世界有什么典型特点和突出特征的话,如果它有什么支配它的法则的话,那就是这种变形的法则。”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于轻而易举地越过决定事物性质的界限而显得丰富和大胆。
以上两个方面即追求爱情的方式和神奇变化,充分说明《高唐赋》中的神女是一个具有明显原始神话特征的神话式人物,一个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赋》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这是一个服饰华美、容貌姣丽、举止端庄、神态娴静的女性。宋玉除了强调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强调她的内在的精神和气质,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温柔和顺,安闲自得,骨法奇美,适于侍奉君上;一是贞谅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可以看出,以上两个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与原始神话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属于另一个时代。《高唐赋》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赋》不是一个形象。
关于《高唐赋》的主题思想,有学者认为高唐神女化为云雨是一种艺术想像,由于这种想像表现了男女交欢时那种像云一样飘忽,像雨一样空灵的感受,符合人们接受的心理基础,因而成为一种文学意象并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种艺术想像正是宋玉突发奇想的神来之笔,是宋玉对中国文学的重要贡献。这些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实际。
事实上,把男女交欢与云雨联系起来并非宋玉的发明。有学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种联系实乃出于一种古老的宗教观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观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交相感应的,人的主观意念和行为可以影响客观事物的发展,巫术“相似律”原理认为,“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诱发降雨正是这种神秘的交感观念的反映。他们认为,行云降雨是天地阴阳交会的结果,所谓“天地相会,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系辞下》:“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而云雨则是使万物化生的最重要条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种多样,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便成为他们比较常用和普遍的一种方式,有的民族还因此形成了有关的宗教仪式。
有了雨露滋润,草木得以茂盛,五谷得以丰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进一步发展为可以促进丰收、富足乃至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闻一多先生在研究《诗经》婚俗诗时曾指出:“初民根据其感应魔术原理,以为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农事作始之时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没有人的两性的真正结合,树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长繁殖的”。弗雷泽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亚洲的原始民族之后得出结论:“他们仍然有意识地采用两性交媾的手段来确保大地丰产”,并相信与传说中的神灵交媾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类似的观点在其他宗教文化学和人类文化学著作中也时有所见。
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产物,是多次发生过的“现实”,高唐神女与怀王交欢之后化为云雨的故事不过是它的神话反映而已,是宋玉对传统宗教和神话所做的比较忠实的记录。宋玉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大胆地吸收民间神话,巧妙地运用它为自己的立意构思服务:借助神话所固有的观念内涵和文化意蕴来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这就是说,《高唐赋》正是在这则神话所固有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基础上的再创作。明确了《高唐赋》与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文化观念意蕴之间的关系,实际也就找到了认识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赋》由序和正文构成,实际写了三个内容:一、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所体现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观念。之所以在作品的开头先讲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观念意蕴统摄全文。二、云雨之后山河更加宏伟壮丽,万物充满勃勃生机。这部分篇幅最长,是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形象表现。三、鼓励襄王往会神女,希望通过与神女交欢给国家和个人带来福祉。这部分是全文的结尾,表明往会神女的目的。这个目的与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据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宋玉在赋文中鼓励襄王往会神女,与神女交欢,希望借此达到政治清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以及个人身心强健、延年益寿的目的。同时,由衷赞美山河大地的宏伟壮丽和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赞美由神女所化的云雨给世界带来的生机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赋》的立意完全建立在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基础上,是按照古老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展开铺写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为统摄。也正是因为如此,从文中对于山河大地和云雨的由衷赞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观念的踪影。这样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种说法导致的“两回事”的缺欠,并可以从神话故事本身得到进一步的印证:《渚宫旧事》之三引《襄阳耆旧传》写怀王游高唐梦神女与之交欢,神女临别时说:“妾处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灵,幸妾之搴。将抚君苗裔,藩乎江汉之间。”原文可能有脱误,大致意思是:“蒙你不弃我的陋质,爱幸于我,我将保佑你的子孙使他们世世代代藩昌于江水和汉水之间。”神话故事本身就说明与神女交欢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兴旺。这对于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很有启发。
荷花是一种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又名莲、芙蕖,古时也称为芙蓉。它那“出污泥而不染”的品性,素来为诗人墨客们所赞颂,用以自喻和他喻。此诗即是其中的一首。
诗的一、二句以议论入题,针对人们因荷花是草卉而轻贱它的心理而发。天池,本谓神话中的瑶池。此诗是“应诏”之作,故这里“天池”应指皇宫内的荷池。两句意谓荷花虽为草卉之物,但其有幸植根天子之池,自与其他山泽中的草卉身份不同,也更易受人们的注目。
三、四句转入咏物本题,细致而微地描绘荷花的初生水面,应题“新荷,二字。荷的根茎最初细瘦如鞭,俗称莲鞭。莲鞭上有节,能向上抽出叶子和花梗。“微根才出浪”,就是说花梗刚刚伸到水面。这里连用“微”字“才”字,已极言其细小,下面“短干未摇风”,则更形象地体现其细小;梗干之短,甚至风亦不能使它摇动,可见它只是刚刚在水面露头而已。这两句直逼出“新荷”的“新”来,观察之细致,用笔之精到,真堪令人叫绝。在这细微之处,诗人的功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上二句写初出荷茎之至微至小,文势犹如尺蠖之屈,已蓄足了力。于是乎五、六二句,乃一变而由屈转伸,忽出石破天惊之语。“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那荷茎长不满寸,看上去若有若无。然而谁能知道,那短茎里寓含着的花蕾胚芽,却蕴育着万紫千红的将来。只等夏天一到,它就要把那绚丽的色彩,洒满整个池塘。“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杨万里《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这满眼红绿的壮观景象,正是“新荷”的未来世界。
这首诗,单就咏物而言,也是清新可喜的。再看诗中的“勿言”、“宁知”这些强烈语气,读者就不免会推测:诗人如此用力为新荷抱不平,恐怕不会是无所寄托的吧。据《粱书·沈约传》记载,沈约幼年因父亲被诛,被迫潜窜他地,以后虽然“会赦免”,却“流寓孤贫”。但他“笃志好学、昼夜不倦”,最终“遂博通群籍”,累官至步兵校尉,“管书记,直永寿宫,校四部图书”,堂堂皇皇地进入“天池”,成为当世首届一指的大学者、大手笔。诗人看到新荷初出时的微陋,遥想自己幼小时的辛酸,他不禁深感慨。他不禁充满自信地说:新荷的今天虽然为人们所轻贱,但它在明天,定将是姹紫嫣红的创造者。诗人幸而言中,后来他历仕宋、齐、梁三朝,封侯拜相。他在文学上的“紫”“红”之才,也充分发挥出来了,不仅衣被当世,而且也惠泽后人。
所以,沈约的这首诗,既是咏物,亦是抒怀。诗人咏的是荷花,但读者所感觉到的,同时又是诗人的自我形象。
此诗是古代大型舞乐《大武》的二成歌词。《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根据高亨《周代大武乐考释》一文,《大武》六成的六篇诗的排列次序确定为:《我将》、《武》、《赉》、《般》、《酌》、《桓》。《周颂·武》一开头,就以最高亢最雄浑的歌喉对周武王做出了赞颂:“於皇武王!无竞维烈。”殷商末年,纣王荒淫暴虐,厚赋税以盘剥国人,造炮烙酷刑以镇压异己,嬖爱妇人妲己,宠信佞臣费中、恶来,醢九侯,脯鄂侯,囚西伯(即周文王),微子数谏不听而亡去,比干强谏而被剖心,箕子佯狂为奴亦遭囚。纣王的倒行逆施,令百姓怨愤,令诸侯寒心。因此,周武王伐商,是一场反抗暴政的正义战争,是符合民意、顺应历史潮流的壮举,它必然得到上至贵族下至平民的普遍拥护与欢迎、响应。此篇《颂》诗对周武王完成克商大业的赞美,尽管是站在周王朝统治者立场上的,但也是同时代民众心声的反映,令人感到真实可信,不像后世郊庙歌词虚应故事的陈词滥调那么惹人厌烦。
在唱出开头两句颂歌后,诗人笔调一转,饮水思源,怀念起为克商大业打下坚实基础的周文王来。文王(即西伯)被纣王囚禁羑里,因其臣闳夭等人献宝物给纣王而得赦免,他出来后献洛西之地请求纣王废除炮烙之刑,伐崇戡黎,建立丰邑,修德行善,礼贤下士,深得人心,诸侯多叛纣而往归之。他为武王的成功铺平了道路,使灭商立周成为水到渠成之事,其功德不能令人忘怀。“允文”云云,真是情见乎词。
诗的最后三句,直陈武王继承文王遗志伐商除暴的功绩,将第二句“无竞维烈”留下的悬念揭出,在诗歌的语言运用上深有一波三折之效,使原本呆板的《颂》诗因此显得吞吐从容,涌动着一种高远宏大的气势。可以说,此诗是歌功颂德之作中的上品。
当然,《颂》诗的本质决定了它必定具有一定的夸饰成分。武王伐商,诗中声称是为了“遏刘”,即代表天意制止暴君的残杀,拯民于水火。但战争是残酷的,所谓“圣人号兵者为凶器”(《六韬》)是也,牧野之战,《尚书·武成》有“流血飘杵”的记载,《逸周书·世俘》亦有“馘魔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的说法。所以崇尚仁义的孔子不免对之感到有些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