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
上阕以“传情入景”之笔,抒发男女间的相思之苦。作者借“移情”笔法,赋予视野中的客观景象以强烈的主观情感,使天边新月、枝上红豆都染上别离相思的情愫。“新月曲如眉,未有团圞意”,明为写月,实则喻人,作者以眉比月,正暗示出相思人儿因不见团聚而双眉紧蹙,郁闷不欢的愁苦之态。“红豆”本是相思的信物,但在离人的眼里却是贮满了忧伤,令人见之落泪。一弯新月,数枝红豆,词人撷取传统的寄寓人间悲欢离合、别离思念之情的两种意象,正表达出对爱人的无限深情和思之不得的痛切缺憾。
就内容而言,下阕为上阕之顺延;就感情的“走向”而言,二者又有着微妙的差异。如果说上阕中写相思还只是借助于意象的寄托,情感的附着还比较虚幻,词中的情绪基调也是一种充满残缺感的低沉.那么下阕中的情感就相对地落到了实处,词中流露着的、是充满希冀的向上的基凋。“终日劈桃穰,仁儿在心里”,一语双关,看似百无聊赖的行为,正寄托着主人公对心上人丝丝缕缕的情爱和日复一日的期盼。“两朵隔墙花,早晚成连理”更表明对爱情的充满信心,尽管花阡两朵,一“墙”相隔,但相爱的人儿终将冲破阻碍,喜结连理。整首词写得情致深长,淋漓沉至。
这首词在艺术上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极其自然地运用了南北朝民歌中的吴歌“子夜体”,以下句释上句,托物抒情,论词家评曰:“妍词妙喻,深得六朝短歌遗意。五代词中希见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