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是寇准七岁时的咏诗。寇准,是北宋时期的一个稀世神童,他聪慧过人,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据史书记载,寇准小时候,其父大宴宾客,饮酒正酣,客人请小寇准以附近华山为题,作《咏华山》诗,寇准在客人面前踱步思索,一步、二步,到第三步便随口吟出了这首传为千古佳话的五言绝句。这是一首即景即情之作,每一句都突出了华山的高峻陡峭,气势不凡,显得贴合山势,准确传神,可谓是难能可贵的佳作。
“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这两句诗意思是说,比华山高的只有蓝天,也没有任何一座山峰能与之平齐,极写华山巍峨高耸之非常。其中“只有”一词说明了华山极高,再比华山高的就只有那蓝天了;“更无”说明华山是唯一最高的山峰,再没有任何一座山峰能与之平起平坐。
“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这两句意思是说,当你站在高高的山顶的时候,抬起头来仰望苍穹,红日仿佛就在你的头顶上;低头俯瞰脚下,蒸腾的云雾正在半山腰缭绕弥漫。“红日”后之“近”字,“白云”后之“低”字,都极有力地衬托了华山的高耸与陡峭。
这首诗在写法上有两点值得我们借鉴,一是对仗工整、严谨,没有一丝一毫的刀斧痕迹。二是炼字精准,不着任何痕迹地衬托了华山的高耸、巍峨与陡峭,如前两句中的“只有”、“更无”和后两句中的“近”、“低”,都用得十分精准,十分巧妙。无论是对仗修辞手法的运用,还是遣词炼字的功力,都说明了绝非等闲之辈所能为之,教人不敢相信它竟然出自于一个七岁孩童之口。
全诗四章,其中第三章最重要也最精采,其他各章如众星之拱月,绿叶之衬花。第三章实写丰收,前二章起铺垫作用,末章是祭祀套话式的余波。
农业丰收不是从天而降神赐的。诗首章追叙了对春耕的高度重视与精心准备。起句“大田多稼”虽是平淡的直赋其事,然而画面雄阔,涵盖了下文春耕夏耘秋收种种繁复场景,为之提供了纵情挥写的大舞台,气势不凡。由此可窥见当时绝非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而是井田制下的原始大生产耕作。第二句“既种既戒”,实是抓住了农业生产的“牛鼻子”,即选择良种与修缮农具。有了良种,播种的“百谷”才能“既庭且硕”;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农奴以“覃耜”去犁田,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覃耜”只是“既戒”工作的举隅,其它可以想见。除了选种与修具外,还需有其他一系列次要的准备工作,诗用“既备乃事”一笔带过,笔墨精简,疏而不漏。用三个“既”字表示准备工作完成,干脆利落,要言不烦。末句冒出“曾孙是若”,好像很突兀,其实有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曾孙”是当时政治、经济舞台的主角,也是此篇的核心人物,农奴一切卖力的活动都是为了顺应“曾孙”的欢心。春耕开局不错,最愉悦的人,当然是主角“曾孙”。这句客观上明确无误地展示了当时社会的主奴关系。从全篇看,第四章曾孙将出场巡视和主祭,这里先提一句作伏笔,也起到了贯通全篇血脉的作用,所谓着一子而满盘皆活。
次章追叙夏耘,即田间管理,主要写除杂草与去虫害。播种后倘让作物自生自灭,那秋收就很渺茫,因此必须加强管理,而且要贯穿百谷成长的全过程。“既方既皁,既坚既好。”四个“既”像电影中的慢镜头特写,将作物阶段性生长的典型画面作了逐步推进的忠实记录,很有农业科学性,不谙农事的人是很难如此简练精确表述的。而“不稂不莠”却是关键句,即除尽了稂莠,才使粮食长势旺盛,这是略去了种种艰辛劳动过程而提炼出来的重要经验。另一条经验是灭虫。百谷有螟螣蟊贼以及蝗虫等许多天敌,如果不加清除,“田稚”难保,也许会导致粮食颗粒无收。除虫的办法,主要用火攻。让害虫在“炎火”中葬生。由于虫害在一定程度上不像除草那样可以完全由人工加以控制,所以先民又搬出了被称作“田祖”的农神,祈求田祖的神灵将虫害去尽。虽然带有迷信色彩,反映了当时生产力的低下,但也表现了农夫们的迫切愿望。《诗经》中此处提到的除虫方法,后世继续奉行沿用,典型例子是唐代姚崇驱蝗。开元四年(716年),山东蝗虫大起,姚崇奏道:“《毛诗》云:‘秉彼蟊贼,以付炎火。’……蝗既解飞,夜必赴火。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除之可尽。”(《旧唐书·姚崇传》)于是遣使分道杀蝗,终于扑灭虫害,保住庄稼。这明显是受了《小雅·大田》诗的启发。
如果说上二章写的是尽人事,那么天时对于农业也至关重要,所以第三章前四句就写了风调雨顺情况。阴云弥漫,细雨绵绵,真是好雨知时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公田、私田都有充沛雨水。外界景观与内心感受打成一片,农夫的喜悦在这四句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从“公田”、“私田”的先后关系中,展现了社会矛盾缓和时期农夫们的忠悃厚道心情,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那是非常真率自然的。
三章其余五句写丰产丰收。若从正面写,谷穗金黄一片,农夫挥汗如雨干得热火朝天,肩挑车载沉甸甸,大囤小囤满满装,也可以写得沸沸扬扬,动人心目,但那毕竟是寻常蹊径,易于雷同俗套。此诗之妙在于侧写,在于烘托,在于细节描写,不写收,而写不收,从不收中反映丰收,构思之妙,令人拍案叫绝。你看,有长得欠壮实故意不割的,有割了来不及捆束的,有已捆束而来不及装载的,还有许多飘洒散落在各处的谷穗。这些镜头读者闭目想像一下,是丰收还是歉收,不言而喻。至于怎么个丰收法,那就由读者各自去驰骋想像。该实的地方却留下一片空白,让人自行补充,这才是炉火纯青的艺术妙谛。对于此点,历代论者均赞赏不已。
三章的末句“伊寡妇之利”,又使诗的意境得到升华。如果没有这末句,人们或会有疑问:大田里散落漏收那么多粮食,是不是农夫们偷懒和不珍惜呢?也或会作如是想。有了脱颖而出的此句,人们才恍然意识到农夫们故意不收割殆尽是有良苦用心的。为了让鳏寡孤独无依无靠者糊口活命,又免于他们沿街挨户乞讨的窘辱,农人有意留下一小部分丰收果实让他们自行去采拾,那种细腻熨贴,那种宅心仁厚,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有拯溺帮困的恻隐之心,那是一种宽广胸怀和崇高美德,至今读来仍令人感动不已。此诗中的“寡妇”,比之唐代杜荀鹤诗中写到兵荒马乱时世的“山中寡妇”那“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叶烧”的境况来,真是幸运多多。关于此句,还引发过一场怎样理解此诗主旨的论辩。《毛诗序》谓此诗“剌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焉”。而朱熹《诗序辨说》则驳道:“此序专以‘寡妇之利’一句生说。”至于两者优劣,应当说,寡妇之拾穗,也确实反映了贫民生活的无保障,从侧面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不公,说诗有“刺”的含意也并不太离谱。但从诗的整体意向而言,是“美”的成分居多,即赞美农夫通过辛勤劳动而喜得丰收。《毛序》以偏概全,朱子所驳也属平允。
田间劳动大军正在收割捆载,忙得不亦乐乎,田头有农官“田畯”在第一线指挥督察,后方有妇女孩子提筐来送饭食,整个画面一片繁忙热闹景象。这时最高统治者“曾孙”来了,其热气腾腾场面顿时达于沸点,至少从田畯的“至喜”表情上能让人领悟到这一点。第四章实写曾孙省敛,与首章春耕时“曾孙是若”相呼应。更与上篇《甫田》描写“省耕”时情景密合无间,是一模一样的四句。这大约是当时颂扬王权的套话吧。接着是曾孙祭祀田祖,祭祀四方神,牺牲粢盛恭敬祗奉,肃穆虔诚,为黎民为国祚祈福求佑。王权与神权互相依傍而彼此更为尊崇显赫,这大约也是曾孙省敛时所能做的最正儿八经的事吧。其实这都是歌功颂德的冠冕堂皇话,无甚精义,后世捧场诗文的层出不穷,其源头也可追溯到《诗经》上,正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了。
此诗在艺术上造诣颇深。诗主要运用白描手法,为后世勾勒了一幅上古时代农业生产方面的民情风俗画卷。其中的人物,如农人、妇子、寡妇、田畯、曾孙,虽着墨无多,但各有各的身份动作,给人以真实感受。凡此均体现出诗作的艺术魅力,给人无穷回味。
刘禹锡的《秋词》,一反常调,另辟蹊径,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原诗两首,这是其第一首。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然而,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我言”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胜春朝”就是诗人对于秋景最为充分的认可。这种认可,绝非仅仅是一时的感性冲动,而是融入了诗人对秋天的更高层次的理性思考。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它给予读者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
读这样的诗,洋溢在我们心头的,绝非什么悲凉的气息,我们随着诗人的“诗情”,借助诗人想象的翅膀,天马行空般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
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表现出的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这篇散文借记河墅之景,颂扬隐居山林,高洁不污的河墅主人——他的老师潘木崖先生。思想内容十分可取,艺术手法独具特色。
文章分为三段,首段记游写景,中段议论抒情,最后统括全篇,卒章显志。外在形式与思想内容高度统一,实为桐文讲究“义法”之范文。文章“因声求气”,造句上以四言为主,杂以三,五、七言,既有古歌行韵味,又有韩柳遗风,音律俱佳,字句传神。如第一段写河墅眭境,文笔清新优美,富有诗情画意。开头两句:“江北之山......多有园林池沼之胜。”是闲大写意的笔法把桐城河山和盘托出,有如登高鸟瞰,全景尽收眼底。接着避虚就实,去粗取精,细描木崖住宅环境,如“出郭循山之麓......是为潘氏之墅。”如此由表及里,精雕细刻,还嫌语不惊人,又“升高而望”,用远景烘托渲染,如“平畴苍莽,远山回合,风含松间,响起水上。”近于泼墨。翘首远望,景色错落,十分开阔壮观;侧耳静听,风啸水吼,难以捉摸的大自然之声写得渐沥萧飒,奔鹃澎湃,可听,可感,可见。至此,大丈夫不遇于时的安适生活环境描画得美不胜美。先秦的哲学家荀子在他的《乐论》中说:“不全不粹不胜美。”看来,戴氏对前人的这个美学观念是心领神会的。他在描写河墅时,既丰富地全面地表现自然环境,又去粗取精,经过锤炼、提高、集中,更典型,更具普遍性地表现自然环境,难爱是很大的。“全”和“粹”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只远望求“全”,不近观颐“粹”,是自然主义,只讲“粹”而不反映“全”,又容易走上抽象的'臣式主义的道路。
《河墅记》的写作,求全而不失粹,确切地说,是概“全”以精“粹”。如果我们再将第一段把玩一番,我们就会发现戴氏笔下的河墅,如同一幅出神入化的“龙图”,云中虽只露出一鳞一爪,然而全貌宛然可见。戴氏把握“全”与“粹”的关系如此之娴熟,自然得益于桐文的“义法”之说。因为桐城古文义法本身就有两种意义:“就文之整体言之,则包括内容与形式的调剂,而融合以前道学家与古文家之文论。就文之局部而言之,即专就学文方式而言,则又能融合秦汉派之从声音证人以摹拟昔人之语言,与唐宋派之从规矩证人以摹拟昔人之体式”。中国的山水散文萌芽于两晋,产生于南北朝,鼎盛于唐宋,戴名世继承了前人记游记景的散文传统,模山范水,体物图貌,技巧很高,为桐城散文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篇散文还不同于当时士大夫娱情山水的闲情逸致,风雅倜傥之作,戴氏在这篇文章中弃铺陈擒藻之常法,求淡描点画之奇功,其目的在于债河墅之美,赞颂河墅主人潘木崖光明峻洁的人格和独立不群、不同世俗的高尚品质。潘先生应试不第后,从科场回到山庄,托怀玄胜,远咏老庄,过上清淡、闲适、幽雅的生活,与世俗之徒断绝了来往,这也是戴氏所倾慕的。在他看来,介人迫名逐利的官场,“与其有誉于前,孰若无毁于其后;与其有乐于身,孰若无忧于其心”。既然科场失意,弃绝了入仕的念头,“结庐在入境,而无车马喧”,有何不好。
他在文章的第二段中的议论,情绪激昂,气势恣纵,他为先生的际遇鸣不平,矛头直指贻误人才的科举制度。如“夫科目之贵久矣,天下之土莫不奔走而艳羡之,中于膏盲,人于肺腑”,寥寥数笔,使那些追名逐利的官迷丑态毕现;而“犹然山泽之瘤,混迹于田夫野老,方且乐而终身”,则赞扬了潘木崖不为利禄所诱惑的高洁风貌。“其失者未必其皆不才,其得者未必其皆才也。”持论公允,爱憎分明,作者在描写这种超脱尘俗的河墅之中,也流霡了磊落不平之气,深化了自己的思想。
最后“小于怀遁世之恩久矣,方浮沉世俗之中,未克遂意”,升华了文章的主旨。作为一个封建知识分子不逃避现实,为将胸中书数百卷形成文字而奔走四方,历岁逾时而不罢手,单就这点精神,也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