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这首词与他其他的赠友词有所不同,这一次他没有一味地抒发怀念,而是侧重叙志。“问我何心?却构此、三楹茅屋。”这话问得蹊跷。在风景秀丽的渌水亭旁边修几间中看不中用的茅屋,是烧钱多。所以,这样的问题,很没有建设性的水准,但句子却是相当的流畅、明了。 接着是回答。有问有答,态度很端正。纳兰自圆其说,可以闲居于此,就像自由自在的海鸥那样,无忧无虑,自得其乐。古代人喜欢用与海鸥为伴表示闲适或隐居。宋代陆游《雨夜怀唐安》诗中有“小阁帘栊频梦蝶,平湖烟水已盟鸥”句,用庄生梦蝶和鸥鸟订盟的典故来喻示闲适的生活。纳兰淡泊功名,向往过着陶渊明等隐居标兵不问世事的悠闲生活。 “百感都随流水去,一身还被浮名束。”这里是看破红尘的觉悟。生命如水,忙忙碌碌之间,一切都已经流逝。所有才情,所有的雄心壮志都将被风雨吹打得七零八落,而我岂能还为虚妄的功名利禄所缚?
朱颜青鬓,枉被浮名误!生活的底蕴究竟是什么?是既然生下来了,就要活下去吗?几千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代又一代人。有的追名逐利,有的独善其身,有的寄情山水,有的烧香拜佛,有的舍生取义,有的苟且偷生。
上片最后一句“红牙曲”指拍击着红牙板歌唱。红牙板是用红色檀木制成,古代于唱歌时打拍子用的牙板,与北方说“数来宝”的艺人手中所持的碎板有些类似,只是木质更好、做工更细而已。元代诗人杨维桢专有一首《红牙板》诗,描绘说:“良工削出红冰片,自非红鸾之舌为尔绳,安得三三贯成串?”
下片点出所以要摆脱“浮名束”的原因,设想如何打发今后的生活。如今世事反复无常,当袖手旁观,将其作为一局棋来看待。蕉中鹿,有世事无常、真假难分的意思。典出《列子》:有一个郑国人砍柴时,忽见一只鹿跑过来,他一扁担将鹿打死。他怕被猎人看见,将鹿藏在一个坑里,上面盖上一些蕉叶。等到他要将鹿带回家时,却找不到了,就以为这是一个梦,一路自言自语,被路旁一个人听到了,这个路人好奇地依言找到了这只鹿。樵夫回到家里,不甘心失掉这只鹿,夜里真的又梦见他藏鹿的地方,还梦见拿走鹿的那个人。第二天清早,樵夫就根据他梦中的线索找到了那个人。于是两个人为争鹿起诉,闹到了法官那里。这个故事形容世间事物真伪难辨,得失无常。
既然世事无常,何不躲避在一边,纵酒吟诗,自在悠闲,也算是安享一份微薄的福气。
大雪之后屋檐角闪烁的那一丁点儿翠绿,雨后靠墙栽种的绿苗,寒夜里摇曳的灯烛——这,就是纳兰期望的生活意趣,他渴望摆脱宦海羁绊,避开现实去过田园的悠闲生活。
这是祭祀周族祖先后稷以配天的乐歌。周颂中祭祀先王之作,大都篇幅简短。如《周颂·维清》祭祀文王,只有短短五句;此篇祭祀后稷,也不过八句。究其原因,便是周朝历代先王的丰功伟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无须赘述。就此篇而论,后稷的传奇性经历和“诞降嘉种”、“是获是亩”赐民百谷的无量功德,在同属《诗经》的《大雅·生民》中便有详尽的叙述与颂扬。《大雅·生民》即使未能创作于《周颂·思文》之前,而它的富有神话色彩的内容则必然早就广泛流传于民间。
当时的祭祀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活动,祭祀的程序随着乐歌(这里是《周颂·思文》)曲调缓缓进行(据王国维《说周颂》),简短的歌辞一再回环重复,气氛非常庄严,人们会感觉置身于神奇力量的控制之中,参与盛典的自豪荣幸和肩负上天使命的虔诚在此间密切融合。
正因为如此,后稷开创农事、养育万民的功德也是在上天授意下完成的:“帝命率育。”从创作结构上看,“天”“帝”之间是一种紧扣和呼应;就创作意旨而言,又是天人沟通印象的有意识加深。在“人定胜天”观念形成之后,天人沟通、天人感应的思想仍然绵延不绝,并且时时占据着正统地位,何况在其形成之前。在《周颂·思文》产生的当时,天人沟通应该具有甚至不需要任何艺术手段就具有的强烈的感染力量。这样说自然不是说《周颂·思文》毫无艺术性,其实这种祭祖诗本身是一首乐歌,具有娱乐的艺术审美功用。
西周当时已经是君临天下的政权,“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自然是这种权威的宣告,但又是秉承天命子育万民的一种怀柔。昌盛的、向上的政权不会在立威的同时忘记立德,西周政权也保持着这种明智。
诗虽然是率然成章,不像梅尧臣大多数作品经过苦吟雕琢,但诗风仍以闲远洗练为特色,尤多波折。全诗分五层写,中间多转折。首四句直写河豚鱼,即一般咏物诗的着题。诗说当春天小洲上生出荻芽,两岸柳树飘飞着柳絮时,河豚上市了,十分名贵。这四句诗,一向被人称道。一是由于起二句写景很得神似,而又以物候暗示河豚上市的时间;二是接二句明写,而以鱼虾为衬,说出河豚的价值。这样开篇,四平八稳,面面俱到。欧阳修分析说:“河豚常出于春末,群游而上,食絮而肥,南人多与荻芽为羹,云最美。故知诗者谓只破题两句,豚道尽河豚好处。”陈衍《宋诗精华录》也说这四句极佳。不过,也有人指出,河豚上市在早春,二月以后就贱了,“至柳絮时,鱼豚过矣”(宋孔毅父《杂记》)。宋叶梦得《石林诗话》对此又反驳说,待柳絮飞时江西人才吃河豚,梅诗并不错。略去事实不谈,可见这首诗在当时及后世影响都很大。此诗开篇很好,欧阳修曾说:“故知诗者诵止破题两句,豚道尽何豚好处。”(《六一诗话》)
以下八句忽作疑惧之词,为一转折。“其状豚可怪,其毒亦莫加”,二句先总括。以下再分说其“怪”与“毒”。河豚之腹较其他鱼大,有气囊,能吸气膨胀,眼镜突出,靠近头顶,故形状古怪。诗人又加夸张,称其“腹若封豕(大猪)”、“目犹吴蛙(大蛙)”,加之“忿”、“怒”的形容,河豚的面目可憎也就无以复加了。而更为可畏的是,河豚的肝脏、生殖腺及血液含有毒素,假如处理不慎,食用后会很快中毒丧生。诗人用“入喉为镆铘(利剑)”作比喻,更为惊心动魄。诗人认为,要享用如此美味,得冒生命危险,是不值得的。“若此丧躯体,何须资齿牙”二句对河豚是力贬。
但是,怕死就尝不着河豚的美味,而尝过河豚美味的人,则大有不怕死的人在。“持问南方人”以下,写自己与客人的辩驳。河豚既然这么毒,不应该去吃,可是问南方人,却说它的味道鲜美,闭口不谈它能毒死人的事。对此,作者发出了感叹。诗先引了韩愈在潮州见人吃蛇及柳宗元在柳州吃虾蟆的事作一跌,说似乎任何可怕的东西,习惯了也不可怕。在举了蛇及虾蟆,呼应了前面的“怪”字后,诗进一步呼应“毒”字,说蛇及虾蟆虽怪,但吃了对人没有妨害,而河豚则不然,“中藏祸无涯”。最后,作者得出结论:河豚鱼味很美,正如《左传》所说“甚美必有甚恶”,人们难道能不警惕吗?这样评论,表面上是揭示人们为求味道的适口而视生命不顾,取小失大;如果联系现实生活的各方面来看,是在讽刺人世间为了名利而不顾生命与气节的人。
从“我语不能屈”句至篇终均写作者的反省。这部分可分两层。诗人先征引古人改易食性的故事,二事皆据韩愈诗。韩愈谪潮州,有《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诗说:“唯蛇旧所识,实惮口眼狞。开笼听其去,郁屈尚不平。”柳宗元谪柳州,韩愈有《答柳柳州食虾蟆》诗说:“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而君复何为,甘食比豢豹。”诗人综此二事,说可憎如“笼蛇”、“虾蟆”,亦能由“始惮”至于“甘食”,所以食河豚也是无可厚非。然而他又想到蛇与虾蟆虽形态丑恶,吃它们终究于性命无危害,不像河豚那样“中藏祸无涯”。联系上文,河豚的味道“美无度”,又是蛇与虾蟆所不可企及的。
“美无度”,又“祸无涯”,河豚正是一个将极美与极恶合二而一的奇特的统一体。于是诗人又想起《左传》的一个警句:“甚美必有甚恶。”他认为以此来评价河豚,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欧阳修说:“诗作于樽俎之间,笔力雄赡,顷刻而成,遂为绝唱。”《历代诗话》卷五十六载,刘原父因梅尧臣作这首诗,认为可称他为“梅河豚”。梅尧臣的诗力求风格平淡,状物鲜明,含意深远。欧阳修在《书梅圣俞稿后》说他“长于体人情,状风物,英华雅正,变态百出”,这首诗正符合这一评价。梅尧臣处在西昆体诗统治诗坛的年代,他反对堆砌词藻典故,主张学习风雅,提倡诗歌将下情上达、美刺时政,写了不少反映下层生活的诗。这首写河豚的诗,也是通过咏河豚,隐讽社会,所以被当作梅尧臣的代表作之一。欧阳修是梅尧臣的知己,清代姚莹《论诗绝句》有“宛陵知己有庐陵”句。欧阳修作诗学韩愈,喜发议论,杂以散文笔法,梅尧臣这首诗也带有这些特点,所以被欧阳修推为“绝唱”。欧阳修还在《书梅圣俞河豚诗后》说:“余每体中不康,诵之数过,辄佳。”还多次亲笔抄写这首诗送给别人。
此文以陈胜、吴广的活动为线索,详细地记述了陈胜起义的全过程。
《陈涉世家》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