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八章,每章八句。首章以呼天自诉总起,先言“我独于罹”的忧伤和悲痛。作者以“弁彼鸒斯,归飞提提”的景象为反衬,以“民莫不谷,我独于罹”为对比,以“心之忧矣,云如之何”为感叹,充分揭示他内心沉重的忧怨之情。他无罪被逐,只有对天呼喊:“何辜于天?我罪伊何?”第二章就他放逐在外的所见景象,抒发自己内心的伤感。平坦大道上生满了杂乱的茂草,象征他平静的生活突然产生了祸端。他愤怼悲伤,“惄焉如捣”,卧不能寐,“疢如疾首”,并容颜早衰,诗句形象地展示出他忧怨交织的心情。第三章叙述他孝敬父母而反被父母放逐的悲哀。他虽然面对父母所栽的桑梓“必恭敬止”,对父母怀有恭敬孝顺之心,但和父母的关系是“不属于毛,不罹于里”,所以只有无奈地归咎于上天:“天之生我,我辰安在?”语言极其沉痛。第四、五两章又以在外所见,叙述自己苦无归依、心灰意懒的痛苦心情。“菀彼柳斯,鸣蜩嘒嘒;有漼者渊,萑苇淠淠”,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而自己却“譬彼舟流,不知所届”;“鹿斯之奔,维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多么欢畅而富有生机,而自己却“譬彼坏木,疾用无枝”。他孤苦一身,漂荡无依,其内心的痛苦忧伤,别人是无法理解的,更见逐子失亲的悲痛。第六章埋怨父亲残忍,不念亲子之情。他说,野兔投网还有人放走它,人死于道路还有人埋葬他,而父亲忍心放逐自己,只有使自己“涕既陨之”了。第七章指责父亲,揭示出了被逐的原因。他指出,“君子信谗”,不仅“不舒究之”,反而“如或酬之”,结果颠倒了是非、曲直,“舍彼有罪,予之佗矣”。于是,诗人的内心也由“忧”进而“怨”了起来。最后一章,进一步叙述自己被逐后的谨慎、小心而警戒的心情。他感到他的灾祸背景就像山泉那样高深难测,因而警惕自己“无易由言”。因为“耳属于垣”,会随时让坏人抓住把柄、进谗陷害。但这四句,又有些痛定思痛的意味,既求告人们不要再去触犯他,又心灰意懒地感到后事难卜、前途渺茫。这四句亦见于《邶风·谷风》,可能是当时习用之辞,是自己特殊境遇中复杂心情的比拟说法。由此可见,这首诗以“忧怨”为基调,对自己被逐后的悲痛心情,反覆倾吐,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的表述和揭示,感情沉重,言词恳切,致使忧怨哀伤之情充满纸上,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作者在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时,采取了多样的艺术手法,或正面描述,或反面衬托,或即眼前之景以兴内心之情,或以客观事物的状态以比喻自己的处境。赋、比、兴交互使用,泣诉、忧思结合,内容丰富,感情深厚,给人以具体、形象的感受。
徐惠的《秋风函谷应诏》是一首五言律诗。前三联着重描写函谷关的景色:雄关的秋风、山河的朔气,千岭的偃松、古陵的风雨,广隰的低云、重关的落日。诗人意在大肆地渲染着函谷关的萧飒秋景,格调古朴深沉,充满了浓郁的男子气概。中间着力使用“松”,“惨”二字,渲染了秋天寒冷而肃杀的悲慨格调。末句“此时飘紫气,应验真人还”,把太宗形象渲染的神异而庄严。虽为歌功颂德,但不失为一首不让须眉的豪放之作。
作为一名生活在宫廷中的女性,徐惠的诗作多数与宫闱题材有关,唯独此篇与众不同。此诗省净而气度雍容,起笔高扬,富于气势。正如苏者聪先生评价的那样:“自拔于陈言之外,别出机杼,而为耳目一新之词。虽是应制之作,却写得气势雄浑,意境壮阔……但在泼墨写意中能做到工笔细描。”诗人突破了应制类诗作的固有风格,展现了鲜明的个人艺术特色和个性化感受,实属难得。
从格律方面看,本诗基本符合近体诗的声律要求,反映了初唐诗歌在宫廷诗人手中已经朝格律化发展的程度和事实。初唐贞观时期,主流诗人不断的探索实践,积累诗艺技巧,创作出了很多合律诗歌,推动了诗歌的格律化,这也影响到后宫女性诗歌的创作。喜爱文学,有着很高文学素养的徐惠,初步具有了一定格律化意识毫不令人意外。女诗人的创作尝试在诗歌史上的意义,应同初唐宫廷诗人在促进中国宫廷古代诗歌朝着格律化方向发展的意义一样,值得后人肯定。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说明在宗庙上奏乐的主体是瞽;而“设业设虡”、安置乐器的则当是担任瞽的辅佐的眡瞭。乐器则列举了应、田、鞉、磬、柷、圉、箫管,与《周礼·春官》所载“瞽蒙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基本相符,其中柷为起乐、圉(敔)为止乐之器,以首尾涵盖,表示这次演奏动用了全套乐器而“八音克谐”(《尚书·舜典》),“喤喤厥声,肃雝和鸣”,其音乐自然十分美妙。
周颂三十一篇都是乐诗,但直接描写奏乐场面的诗作惟《周颂·执竞》与此篇《周颂·有瞽》。《周颂·执竞》一诗,“钟鼓喤喤,磬筦将将,降福穰穰,降福简简”,虽也写了作乐,但也落实于祭祀降福的具体内容。惟有《周颂·有瞽》几乎纯写作乐,最后三句写到“先祖”“我客”,也是点出其“听”与“观”,仍归结到乐的本身,可见这乐便是《周颂·有瞽》所要表达的全部,而这乐所包含的意义,在场的人(周王与客)、王室祖先神灵都很明了,无须再加任何文字说明。因此,《周颂·有瞽》所写的作乐当为一种定期举行的仪式。《礼记·月令》:“季春之月……是月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高亨《诗经今注》认为这即是《周颂·有瞽》所描写的作乐。从作乐的场面及其定期举行来看,大致两相符合,但也有不尽一致之处。其一,高氏说“大合乐于宗庙是把各种乐器会合一起奏给祖先听,为祖先开个盛大的音乐会”,而《礼记·月令》郑玄注则说“大合乐以助阳达物风化天下也,其礼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国以乡射礼代之”,目的一空泛、一具体;其二,高氏说“周王和群臣也来听”,《礼记·月令》则言天子率群臣往视,音乐会的主办者便有所不同了。另外,高氏说“据《礼记·月令》,每年三月举行一次”,《月令》原文是“季春之月”,按周历建子,以十一月为岁首,“季春之月”便不是“三月”了。可见要确指《有瞽》作乐是哪一种仪式,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周颂·有瞽》这一纯写作乐过程的诗篇,不仅表现了周王朝音乐成就的辉煌,而且也显示了周人“乐由天作”因而可以之沟通入神的虔诚观念。
这首诗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表演弹唱的歌女。作者如同养鸟人欣赏笼鸟一样,正以一种得意的心情以及赞许的目光欣赏着她的演出。
一二句以形写神,以“如欲进”与“未肯前”描写歌女“恃爱”与“含羞”的神态:她凭仗着主人的宠爱,仿佛正要向听歌的主人走去;但她终于没有前进,原来她害羞了。这两句写的的歌女弹唱前的神情体态。她是坐着准备弹唱的,实际上并不存在由于“恃爱”与“含羞”作出的“如欲进”与“未肯前”的表示。也许只是在调弦弹唱时向前略微欠一欠身子吧。诗人便故作多情,笔底澜翻,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
三四句继而正面写歌唱与弹奏,用大特写镜头展示口唱与指弹两个动作。注意演员的“口”与“指”,这原是一般人的欣赏习惯。出现在诗人眼前的是“朱口”与“玉指”,“口”是红润的,“指”是白净的。由此美的局部,令人联想起这是一位年轻貌美的歌者,同时从“朱”、“玉”这两个肯定性的修饰词中,也隐约透露出诗人对歌者的爱悦之情。歌称“艳歌”,弦名“娇弦”,则又进一步写出它弹唱的动人。一个“弄”字,包含了“轻拢慢捻抹复挑”种种纯熟的动作,亦传达出演奏者沉浸于曲调之中的热烈而又细腻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