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
上片,写秋夜思的凉色。“秋帷里,长漏伴人无寐。”不说贵人心不平静,而说长漏与贵人为伴不能人眠,躺卧“秋帷”,煎熬“无寐”。“低玉枕凉轻绣被,一番秋气味。”不说贵人秋思心凉,而说“玉枕”低枕而“凉”,“绣被”顿时而“轻”薄。这凉玉枕,这轻绣被,渗透着“一番秋气味”,弥漫在贵人的“秋帷里”。或许就是这“玉枕”、“绣被”、“秋气味”,正是引起贵人“无寐”心凉的媒介。而这一幕就发生在夜色无声的“秋帷里”。
下片,写秋夜思的回声。“晓色又侵窗纸,窗外鸡声初起。声断几声还到耳,已明声未已。”长夜刚过,贵人本已心凉,全身心地浸透“秋气味”,应算完成“秋夜思”的全篇构建。词人竟运用词的有限文字,写了“秋夜思”的续片,在光和声上继续做文章,因为光和声最易撩动人的思想情感。“晓色”“侵窗纸”,点明早晨来临;“鸡声初起”,表示划破长夜的秋思,给“秋帷”人展示一线希望。晨光伴随不停的鸡声,从“到耳”中给“秋帷”人带来美好回声。或许这“晓色”、“鸡声”的来临,才真正解除“秋帷”人的绵绵夜思。而这一幕就发生在晓色有声的“窗外”,令人长长回味。
全词,写一贵人的秋夜思和余思,可词中找不到一个“思”字,更找不出在“思什么”。词人运用通感的手法,从色与声的沟通、挪移中构思了“秋帷”人的秋思图。上片,“秋帷”人一言不发,无声胜有声;下片,“鸡声”声声不断,则是有声衬无声。
这首诗首句写诗人在南来北往的旅途中,遇到能休息的地方便休息;次句写江水中的白珋已经消失了,水波粼粼,呈现出一派深秋的景色。后两句即景抒怀,三句自称不是逢秋就会伤感的一般文人;末句采用拟人的手法,写听凭傍晚的秋山相对发愁。诗写得富有韵味,显示出作者超尘脱俗的气质。
诗的起笔突兀,一开始就指出:不论是南去北来,还是北去南来,诗人总是想去就去,想休息就休息,无优无虑,恬然适意。诗的第二句紧承首句写道:“白蘋吹尽楚江秋。”诗人象是回答说,正是在萧萧秋风把白蘋都吹落了的深秋季节才如此这般说来。他身处秋气潇杀、万物凋零的深秋季节,丝毫没有悲哀凄凉的感觉,反而无优无愁,安然处之。本来,诗人得休便休已经够洒脱了,再有后一句萧瑟景象的衬托,就更显示出超尘脱俗的气质。在中国历史上,历来有“悲秋”的传统。一到秋天,西风瑟瑟、枯叶飘零,这萧条凄清的景象极易引发诗人对不如意的人生大兴悲叹之辞。早在战国时期,楚人宋玉作《九辩》,第一句就叹道:“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而此诗作者能如此逢秋而不悲,随遇而安、怡然自得。诗的前两句在叙述诗人不寻常的举止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个问号。
诗的三、四句紧扣首二句之意、“道人不是悲秋客,一任晚山相对愁。”在这里,诗人以道人自比,表现出诗人对闲适味道。飘逸、淡泊无求境界的向往。诗人之所以能够“南去北来休便休”,就是因为他不是见秋生悲的“悲秋客”,而是不以物喜,不以物悲的道人。因此,当众人对秋生悲时,诗人自然无悲可言,“一任晚山相对愁”。此时,作者远远望去,楚江两岸的山脉凄清寥落,像是在飒飒秋风中相对发愁。晚山本来不会悲愁,在超脱淡泊的道人看来,晚山也不会悲愁。只有在悲秋人眼里,晚山连同周围的一切才看上去象是都在悲叹哀伤。在此,诗人没有直接去写愁容满面的“悲秋客”,而是通过“悲秋客”眼里所看到的秋暮中凄凉悲伤的景物来写“悲秋客”,这样写,更显示出诗人超然物外的潇洒飘逸。
程颢是北宋有名的理学家,他这首诗就有些谈禅(佛教道理)的味道。但诗人并不是真的那么旷达,真的能超凡脱俗。其实他写要“休便休”,恰恰说明他对“南去北来”已经感到疲倦,渴望守着家人过宁静安逸的生活;他写“白蘋吹尽楚江秋”,可见他对秋天的到来是敏感的;他写“晚山相对愁”,恰恰反映了诗人内心深处的忧愁。所以欣赏诗歌,既要看诗歌中的议论,更要看诗歌中所描写的形象。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