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死狐悲”,比喻遭遇不幸的人总是引起同命人的震惊和哀怜,这是因为同样的人生遭遇,塑造了同样的人生感受,故一人有难,同命者必怜之。白居易《琵琶行》中“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说的也是同样的感受。人生的伤心事莫甚于此者,那就是与自己同呼吸共命运的朋友,突然死去,进而使自己联想到生的悲伤和死的幻灭。柳宗元《哭连州凌员外司马》写的就是这样一种感受。
第一部分
首先用点睛之笔大致介绍了凌准的“才”与“命”,凌准是个“才济命不济”的人,最后英年早逝。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二部分
1、柳宗元介绍了凌准高贵的出身——他的祖先是尧舜手下的掌水之官,他的前辈凌统是三国孙权的大将,功勋卓著,威震江东。2、写了他渊博的学识,他身怀六艺,发愤写作,才华横溢,捭阖纵横。凌准是个学富五车的才子,他写了一首万言诗给当时的丞相,得到赏识,被提拔为崇文馆校书朗。诗中所讲的“天庭才炎 高文,万字若波驰”讲的就是这件事。凌准还著有30万言的《后汉春秋》,八万言的《六经解围人文集》。柳宗元称赞他“著书逾十年,赜靡不推”,并不是用虚言为死人溢美。3、写他的五大政绩,一是建中初年,凌准在邰宁节度使府中(又称征西府)以金吾兵曹的身份任掌书记,受到普遍好评。二是他出巡浙东以观察判官的身份安抚老百姓,惩治贪官污吏,官声很好。三是写他因为在浙东的政绩被皇上诏为翰林学士。四是写凌准在公元805年(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唐德宗死后,朝廷大臣都认为五天以后再发丧,而凌准此时挺身而出,认为天下无主,必使四方猜疑,有野心的人乘机作乱,应该立即将皇上驾崩的消息通告天下;另立新主,诏告四方,以安定天下。当时的重臣王伾听从他的意见,第二天发丧,结果验证凌准的意见是准确的。由于及时发丧,确立了新君,天下人心安定,有异志者也不敢动。五是凌准在翰林院调度钱粮,公正廉明,使那些作奸犯科者、想从国家的钱财中捞一把的人为之整肃。柳宗元通过介绍凌准的政德、政行、政绩表现了他非凡的政治才能和练达利索的政治品格。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三部分
柳宗元表达了对凌准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永贞革新”失败后,凌准开始被贬到四川河州作刺史,与柳宗元一样,永贞元年九月他是在赴河州刺史任的路上,再次被降职,被贬到更僻远的广东连州做司马。在他被贬的途中,他的母亲经不起儿子远谪他乡的打击,因病而逝。紧接着,他的两个弟弟死亡,而朝廷的命令却是被贬之人不能回家送丧,必须按期到任。凌准为此痛不欲生,涕泪横流。“泣尽目无见,肾伤足不持”——把眼睛哭瞎了,身体也垮了,不久便一命归天。“溘死委灵荒,臧获守灵帷”,天下的人都认为他是罪人、小人,连他的尸骸都不敢接近。人虽然死了,连个公正的评价都没得到,只有孤零零的灵幡和凄冷的寒风陪伴着他的孤坟。柳宗元是在为好友鸣不平,也是夫子自道,是对共同的不公正的命运和世道的谴责与抗争。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第四部分
柳宗元一往情深,无限感慨地回顾了二人的友谊。两人从认识开始便肝胆相照,后来同时因文章功夫被选拔为朝廷重臣。在“永贞革新”运动中砥柱中流、冲锋陷阵,改革失败后,又同时贬为刺史,再贬为司马。两个人都年轻气盛、壮志凌云,想为天下人谋福利、成仁义,想不到,一腔热血、几年艰辛,竟成了天下小人的笑柄。少年壮志和一生功名都化为泡影。接下来柳宗元表达了生死异路,从此永诀的巨大悲哀。死者已逝,而活着人还将在世人的冷眼和唾沫,在心魔的滋扰下倍受折磨。“顾余九逝魂,与子各何之?我歌诚自恸,悲独为君悲。”告别自己同命的亡友,柳宗元为朋友悲为自己悲,一颗孤心在泣血、颤栗,这不仅是共同的命运产生的强烈共振,不仅是为过去的事情而感叹。柳宗元似乎是在凌准灵前长明灯的光焰里看到了自己同样不幸的未来。
这首诗头两句写自己除夜孤单,有客来陪,自感十分快慰。中间四句回忆自己半生穷生,未老已衰。结尾两句与开首呼应,由于主客潦倒略同,同病相怜,于是一人吟诗,一人踏歌起舞。诗中体现了诗人不幸的遭遇和生苦的心境,也体现了诗人对理想执着追求的精神。诗作格律严整,对仗精彩,被清朝文人纪昀评价为:“神力完足,斐然高唱,不但五六佳也。”诗中第五、六句“发短生催白,颜衰酒借红”,被誉为名联。
“岁晚身何托?灯前客未空。”是说明亮的油灯前,客人们正在兴高采烈地喝酒猜拳。这些客人们大都已得到了一官半职,生活有了着落,所以他们是那样无忧无虑。而诗人这一年又过去了,依然像无根的浮萍,随风飘荡,无所依托。除夕之夜,本应合家团聚,可妻子儿女却在远方,难以相见;一年终了,诗人托身何处仍无结果,心中感到抑郁不平。
“半生忧患里,一梦有无中。”这一年,诗人已三十四岁。古人说:“三十而立。”而诗人的半辈子却在忧患中度过,虽有才华,却无处施展;虽有抱负,却无法实现,只好在梦中寻求理想,寻求安慰。可梦境和现实截然相反。“有”,是指梦境,“无”,是指现实。梦中,抱负有地方施展,理想有可能实现,还有欢笑、有团圆、有衣食、有房舍……应有尽有;而现实中却一无所有。
“发短生催白,颜衰酒借红。”是说严酷无情的现实粉碎了诗人美好的梦幻。眼见光阴流逝,生白了头。这里说“发短生催白”,他的头上不一定真有白发;说“颜衰酒借红”,他的颜面也不一定真的如此衰老。诗人这年才刚刚三十出头,在作于同年的《次韵答邢居实》中,诗人也说:“今代贵人须白发,挂冠高处未宜弹。”王直方以为“元祐(指1086-1094)中多用老成”,所以苏轼、陈师道、秦观皆有“白发”句(《王直方诗话》)。诗人此写生催白发,酒助红颜,无非是表示生之深、心之苦罢了。杜甫、白居易、苏轼、郑谷等人都曾写过类似的诗句,但诗人此联在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对仗更工整,且恰如其分地表现了诗人当时的窘况,带上了他个人特有的主观色彩。
“我歌君起舞,潦倒略相同。”生不能胜,苦不堪言,满腹牢骚,无人诉说。座中只有当时也是“布衣”的秦少章与诗人遭遇处境略同,可以作为他的知音了。所以在发泄了一肚子的不平之气后,诗人和秦少章一起唱和,两个“潦倒略相同”的人,用歌声来排遣满腹生绪。这一晚是除夕之夜,他们只希望来年再努力了。全诗针对题目收住,把前面的意思放开,在低沉压抑的气氛中透露出一丝亮光,却正衬出诗人无可奈何的心情。
诗中体现了诗人不幸的遭遇和生苦的心境,也体现了诗人那种对理想执着追求的精神。诗人并非仅仅哀叹时光的流逝,他做梦也希望能一展平生抱负,他为理想不能实现而郁郁不乐,而愤愤不平。此诗正是他的一曲高唱,情词奔骤、意气挥霍。
这首咏物诗是咏杜鹃花的,诗层层相扣,渐次推进,先从杜鹃上着眼,然后过渡到杜鹃花,最终言志,表达故国之思。宋朝灭亡后,很多遗民诗借杜鹃典寄托亡国之恨,家芳之恋,一时成为风气。如谢枋得《春日闻杜宇》云:“杜鹃日日劝人归,一片归心谁得知?望帝有神如可问,谓予何日是归期?”梁栋《禽言》云:“不如归去,锦官宫殿连烟树。天津桥上一两声,叫破中原无住处。不如归去。”汪元量《送琴师毛敏仲北行》云:“南人堕泪北人笑,臣甫低头拜杜鹃。”郑协《溪桥晚兴》云:“一川晚照人闲立,满袖杨花听杜鹃。”都与真芳民这首诗一样,写得沉痛之极。
这首诗未写杜鹃花,先推本溯源,写杜鹃鸟。“愁锁巴云”,直接由杜鹃典生发,写杜鹃产地,使人自然地联系到望帝杜宇化成杜鹃的哀怨故事。诗把环境描写成愁云密锁,一片凄凉黯然,为全诗定调。望帝已化杜鹃,自然往事都空,渺如云烟,无法挽回,所以诗以“往事空”论定,第二句赶紧拉回,说杜鹃把满腔的遗恨,寄托在满芳遍野鲜红怒放的杜鹃花上。这不啻告诉人们,云空未必空,一切都可忘怀,但对故国刻骨铭心的思念,又怎么能放得下呢?诗先抑后扬,极尽刻绘之能事,在写杜鹃时,顺笔带出杜鹃花,就与诗题不即不离,得咏物三昧。同时,透过咏物,诗人又把自己的心事沉入。杜鹃鸟的“愁锁巴云”与诗人愁锁故国大地的亡国之哀是相通的;杜鹃鸟将故国之思寄托在杜鹃花上,诗人也是将亡国之恨寄托在这首咏杜鹃花的诗中。因此,诗写得那么低沉,那么伤感。
颔联承上,仍写杜鹃鸟。杜鹃鸟的啼声犹如“不如归去”,又啼到口角出血,诗便由此展开。诗写道,它声声地悲啼着,但它的思归苦心,千万年来,向谁陈诉,谁能明白?因此它啼啊啼啊,啼出了血,染红了这万芳开放的杜鹃花。诗的写作手法与上联完全一致。只是将杜鹃的典故分成两个着重点来写,同样在句尾关联杜鹃花。在这联中,诗再次借杜鹃明志,杜鹃眷恋故国的心不改,千古难明,怨深恨长;诗人眷恋已经灭亡的宋朝,也是如此。诗人的血泪,也是像杜鹃一样流个不尽,到死不休。
颈联正式写杜鹃花。出句又承上,杜鹃啼血,染红杜鹃花,于是杜鹃花也就充满了愁思怨情,它在夜月的照耀下,丛生的枝叶,萦绕着青翠的烟雾。这句状夜中之花极神,因是写夜,诗便不再写花而写枝叶,既避免了重复,又与夜的朦胧融成一气,升腾起一片悲凉之气。对句改为虚拟,由冷月照射着的花,返带杜鹃鸟,说杜鹃鸟的精魄一定仍然记挂着往日锦江边的东风。这一点故乡之思,真是百死不悔。诗铸情造景,孤峭凄迷,神似李商隐的无题诗,缠绵感人。
尾联,诗借物明志,说这满芳的杜鹃花,是杜鹃的血染成,是杜鹃精魄的化身,充满思乡怨恨,行人见了,怎么能不因此而感动得凄然泪下呢?特地标举杜鹃花对行人产生的同是“怀乡恨”,于是前面六句都有了主题,行人的恨与杜鹃的恨就统一在一起了。
李白《宣城见杜鹃花》云:“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李白见杜鹃花引起对家乡的思念,已低徊伤感;真芳民由杜鹃花引起的是亡国之恨,与李白比,真该愁肠九回,寸寸裂断,但这首诗比李白诗含蓄得多。倒是他的另一首《泊白沙渡》诗“离怀正无奈,况复听杜鹃”句,与李白诗一样,直截了当。咏物诗与一般写景抒情诗表现手法的区别正在于此。
苏轼的这首《和董传留别》可能不为普通读者所熟知,而其中的“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句却广为传诵,原因就在于它经典地阐述了读书与人的修养的关系。中国的读书人向来把读书视为积累知识、增长学问的有效途径。读书的作用不仅在于占有知识,还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尤其是常读书,日积月累就会使人脱离低级趣味,养成高雅、脱俗的气质。清代学者梁章钜说:“人无书气,即为粗俗气,市井气,而不可列于士大夫之林。”事实证明,读书与不读书,读书多与读书少的人,所表现出的内在气质与素质是绝不相同的。“腹有诗书”指饱读诗书,满腹经纶,“气”可以理解为“气质”或“精神风貌”。全句的重心在“自”上面,它强调了华美的气质是饱读诗书的必然结果。
就苏轼送别的这位朋友董传而言,“气”不应简单地指读书所带给人的儒雅之气,更指古代读书人所推崇的在面对人生的失意和困窘时的乐观豁达的态度。孔子的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而能“不改其乐”。王勃在人生落魄时高唱“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董传身处贫穷,却始终保持着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追求着自己的人生目标,这可以从“囊空不办寻春马”一句看出。显然,苏轼对董传的人生态度还是非常欣赏的。在临别时送给朋友这一句,既是赞美,也是安慰。
“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句,阐明了读书与高雅气质的必然联系,凝练概括,深得读者喜爱。今天人们引用它来说明读书求知可以培养人高尚的品格和高雅的气质。也用来赞美别人学问渊博、气度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