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属魏晋人士好酒如命,竹林七贤的诗歌多有提到饮酒的事迹,陶渊明也是酒中常客,有《饮酒二十首》,可见当时人对酒的喜好。王绩的这首诗开篇就将阮籍和陶渊明点出,“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这两人一个“醒时少”,一个“醉日多”,极言其沉湎于饮酒的情状。王绩的多首诗中都曾大肆赞美阮籍和陶潜,他们一个是蔑视世俗的行者,一个是自由清高的隐士,其言行思想都是郁郁不得志的王绩的标杆。王绩醉后赋诗仍不忘前者,足见他对这二人的身世有感同身受、同病相怜之叹。
“百年何足度”,诗人自问自答:“乘兴且长歌。”在王绩看来,饮酒以至大醉,既能帮人纾解现实的烦恼,又能催生文思,开启诗兴。虽然诗人流露出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的思想,但这与他济世安邦的初衷毕竟背道而驰,这是他仕途不遇后的无奈选择。虽然他作出了归隐山林的决定,“回归到了精神贵族的行列”,但还是难以完全摆脱失意的困扰。所以,诗酒“乘兴”中未必没有仕途“败兴”。
此诗淳朴直率,措辞朴素,鲜作修饰,脱离了六朝习气,又摆脱了当时宫廷诗的“精英”氛围,真挚而疏放,大有魏晋高风。
诗以感叹身世写起,率直深沉。 “行止皆无地”,是极言其处境困厄的。在此失路艰虞的情况下,“招寻独有君”,充分表达了诗人对郑明府感激赞美之情意。言外之意就是说郑明府是当时唯一的能以恩德相结的知己,以声气相求的知音。诗人在赞美郑明府的同时也流露着心满意足的情绪,为全诗创制了友好愉悦的气氛。这联诗采用的是欲扬先抑的手法,将一个普通的延请,写得激荡人心,意味深长。
“酒中堪累月,身外即浮云”,是诗人即席产生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感慨,也是诗人多年来郁郁不得志的一种表现。酒可以解忧,酒可以消愁,人在醉中好度岁月,这就表明诗人胸中有块垒之不平。“身外即浮云”,是说一身之外,荣名利禄都像过眼烟云,不值得去追求。这貌似旷达的言词的背后,未免不含有几分愤懑之情。
诗没有直接写“琴樽横宴席”等的热烈场面,但通过“露自宵钟彻,风清晓漏闻”的景物描写,已侧面表明他们是通宵达旦欢宴的。“露白”,可见有月华高照。在这月明风清之秋夜,朋友们饮酒赋诗,不知不觉中时间过得很快,夜里清晰的钟声催人,拂晓滴嗒的漏声促人。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一夜过去了,朋友们终于要分手了。
在通宵达旦的欢宴之后,正置与朋友告别之际,诗人不同一般,没有一句留恋惜别的絮语,却说: “坐携余兴往,还似未离群”,表明友谊的深长,友谊的力量,使他这个“行止皆无地”的人将不会再感到孤单,精神上得到很大的慰藉,实际上是又一次对郑明府的赞扬。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