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枚是“性灵说”的倡导者,主张为文要有“真情”。其文别具特色,善于描写景物,叙事记人。
祭文通常有固定的格式,其内容和形式都容易公式化,为后人传诵的不多。但袁枚的《祭妹文》却不拘格式,写得情真意切,生动感人,为后人传诵。
袁素文名机,素文是她的字,172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生。她容貌出众,“最是风华质,还兼窈窕姿”,“端丽为女兄弟冠”,是袁家姐妹中长得最漂亮端庄的。袁素文又“幼好读书”,针线旁边常放着书卷,因此很会作诗。在她未满一周岁时,其父曾仗义救助亡友衡阳县令高清的妻儿,为高清平反了其生前一起因库亏而入狱的冤案。高清的胞弟高八为此感激涕零,表示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若系男儿,就与袁素文婚配,以示报答袁家大恩。不久高八生了个儿子,于是送来金锁作为聘礼,这场指腹婚事就这样正式确定下来。可是当双方成年后,男方却只字不提嫁娶之事,直到1742年(乾隆七年)袁素文二十三岁时,高八突然捎来书信说,因为儿子有病不宜结婚,希望解除婚约。由于袁素文自幼深受封建礼教毒害,“一闻婚早定,万死誓相随”,所以听到男方要解除婚约,就手持金锁哭泣不止,终日绝食。不久高八病死,高清的儿子高继祖特来说明真相,原来高八之子高绎祖并非有病,而是“有禽兽行”,并且屡教不改,其父怕以怨报德,才托言儿子有病解约。可是袁素文为了固守旧礼教的“一念之贞”,竟不顾日后痛苦,仍坚持嫁给高八之子,一时被誉为所谓“贞妇”。
袁家家境虽然一般,但因为家学渊源,注重读书,请了教师在家指导袁枚,对待女儿也一样,所以素文自幼随哥哥上课。她很喜爱读书,针线旁边常放着书卷,很会作诗,琴棋书画也样样精通。她容貌出众,是袁家姐妹中长得最漂亮端庄的;尤其是她的脾性温柔,待人贤淑有礼,是出名的淑女。
二十五岁时,才貌双全的素文嫁到了如皋高家。婚后,素文孝敬公婆,深得公婆喜爱。可是高八之子绎祖,个头矮小,驼背斜眼,长相十分丑陋,而且品行极为恶劣。他性情暴戾,行为轻佻,整天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他看到书卷就发怒,把她的诗稿烧毁,不准妻子读书和做针线,袁素文从此不再敢作诗,也不敢缝纫。他为了外出嫖妓,卖尽家产后又向袁素文逼索嫁妆,不答应就拳打脚踢,有时还用火烧灼袁素文,婆婆前来救护,他连母亲一起殴打,甚至把他母亲的牙齿都打下来了。就这样的虐待,素文还是一一忍受下来,在高家委曲求全,恪守妇道。后来,高绎祖聚赌输了很多钱,竟要卖掉袁素文抵债。她被逼无奈,逃到尼姑庵,看到无路可走了,才请人通知了娘家。袁父接到书信,心痛欲裂,当即赶到如皋告到官府,判决离婚后,他把女儿和她的女儿阿印领回了杭州老家。那年素文二十九岁,结婚才不过四年。
袁素文回到娘家以后,一方面悉心侍奉父母兄长,另一方面还惦念着婆母,经常寄赠衣食问安。三年后袁枚定居南京随园,素文也随着全家一起迁徙。由于婚姻极不美满,心灵上受到的创伤,她除了读书作诗自我安慰外,终日都闷闷不乐,生了病也不愿求医,终于在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病死,年仅39岁。
袁枚在《哭三妹五十韵》里写道:“彩凤从鸦逐,红兰受雪欺。”“汝死我葬,我死谁埋?汝倘有灵,可能告我?”“生前既不可想,身后又不可知;哭汝既不闻汝言,奠汝又不见汝食。纸灰飞扬,朔风野大,阿兄归矣,犹屡屡回头望汝也……”
袁素文这位贤淑的才女,由于受封建礼教毒害太深,所以导致了这场催人下泪的婚姻悲剧。她从“淑女”到“贤妇”,结果却差一点成了被卖掉的“弃妇”,并因此过早离开人世,这是与她自幼深受封建礼教的教育是分不开的。袁枚作为她的兄长,也看出了这一点。他在《祭妹文》中说:“呜呼!使汝不识诗书,或未必艰贞若是!”这种无可奈何的叹息,正是一种既沉痛又委婉的控诉。 袁素文留在人间的,除了一个悲婉的故事,还有就是一本著作《素文女子遗稿》。
《祭妹文》构思精巧,别巨匠心,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从素文墓地入笔到病根祸源的交代,从野外同捉蟋蟀到书斋共读诗经,从胞妹送哥眼泪流到把盏喜迎兄长归,从离家出嫁到中道归返,从侍奉母亲以示其德到关爱长兄以显其情,从素文之死到后事料理,情节层层推进,感情波起浪涌,叙事历历可见,抒情句句见心,文情并茂,浑然一体。
文章起笔交待亡妹所葬之地、祭奠时间,祭者身份等,紧接着“呜呼”一转,直呼亡妹,为全文奠定了凄切哀婉的悲怆基调。接着,简洁叙述妹妹的死因:“以一念之贞,遇人仳离,致孤危托落。”意为素文早亡其根源是少年时常听先生授经,“爱听古人节义事”,说明是封建诗书的腐朽观念侵害了素文,使她饱受苦难,英年早逝。
接下来,作者追忆与素文共度的难忘时光。童年相伴读书,“差肩而坐”,温馨之情溢于言表;同捉蟋蟀,同葬蟋蟀,则体现了妹妹性情温厚善良。其描述真实生动,一个天真活泼善良的孩童突现于眼前。这原本不为奇,妙就妙在作者把追忆与现实联系起来,当年兄妹同葬蟋蟀,后来孤兄独葬亡妹,物换星移,昨是今非,让作者潸然泪下。年长些时,袁枚远行广西,妹妹不忍哥哥分离,掎裳拽衣,放声大哭。当年有妹送兄行,后来唯独兄送妹归,令作者十分伤痛。袁枚考中进士,衣锦还家,妹妹惊喜万分,扶案而出,家人瞠视而笑。妹妹为哥哥中考得官而欣喜之情,和盘托出,手足之情可见一斑。往日种种琐事,历历如在作者眼前。“然而汝已不在人间,则虽年光倒流,几时可再,而亦无与为证印者矣。”时光不可倒流,昔日也不再重来了。
随后,记妹妹归返母家的种种情形:服侍母亲;治办文墨;袁枚染病在床,妹妹终宵刺探,还想方设法让哥哥高兴,兄妹感情深厚。
而后,记妹妹病危和亡逝的情况。素文病入膏肓,大限将至,但不让人给哥哥报信,以宽兄长之心。忍死待兄归,然而终等不及哥哥归来含憾而终,死不瞑目。“已予先一日梦汝来诀,心知不祥,飞舟渡江。”袁枚已预感不祥,急赶归家,在妹妹逝去几小时后才赶到家中,其时素文四肢尚温,却未能与妹妹说上一句心中话,只怪自己轻信医言,远吊扬州,自责之情溢于言表。一句“呜呼痛哉”,把对亡妹的思念、同情、内疚、哀痛统统浓缩在伤心欲绝的悲叹中。
最后,简述妹妹亡后料理事宜。并随感而发:“汝死我葬,我死谁埋?汝倘有灵,可能告我?”末段,作者把视线拉回到眼前,回到祭奠的暮地。“哭汝既不闻汝言,奠汝又不见汝食。”逝者已逝,生者十分凄切哀伤。“纸灰飞扬,朔风野大,阿兄归矣,犹屡屡回头望汝也。呜呼哀哉!呜呼哀哉!”对妹妹的怀念和挚爱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袁枚将整篇文章写得有灵性又不事雕琢。作者在回忆童年与妹妹同度的琐事时,信手拈来,清灵隽妙;悲悼亲人的遽然长逝时,又字字玑珠,句句血泪,真挚动人,感人肺腑。他在叙事中寄寓哀痛,行文中饱含真情,同时还穿插些许景物描绘,从而使痛惜、哀伤、悔恨、无可奈何之情有机地揉和在一起,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作者写这首诗时,来到黄州已两年了,乌台诗案的骇浪已成往事,诗人“本州安置”的困境却无法摆脱。《初到黄州》就自找乐趣:“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后又自寻精神寄托,手抄《金刚经》,又筑南堂,开垦东坡;得郡守徐猷庇护,访游近地,与渔樵相处。至黄州后续有新交,诗酒唱和。诗题中的“潘、郭二生”,即在黄州朝夕相处的潘丙、郭遘。前一年正月二十日,苏轼去岐亭访陈慥,潘丙、郭遘和另一位新交的朋友古道耕相送至女王城,作过一首七律。一年过去了,又是正月二十日。想起一年前的这一天,潘、古、郭三人伴送出城所感到的春意,诗人心境荡漾。起句是据前一年所感的设想。“东风”为春之信使,如城里有了春意,“东风”这位信使就先自东门而入;此时,苏轼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他想,恐怕是“东风未肯入东门”吧。至于为什么“未肯入东门”,妙在不言之中。但“忽记去年是日”出城之前,也是“十日春寒未出门”,一到郊外方知“江柳已摇村”。就在这年到郊外尚未入城的早春时节,渴望春意的诗人主动“出郊寻春”了。他是旧地寻春,又是“走马”而去,所以次句说“走马还寻去岁村”。
接下去不写寻春所获,却宕开一笔,忽出警句:“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纪昀评价说:“三、四(句)深警。”人如侯鸟,有感于外界信息而动。鸿雁南来北往,即使年年如此从不懈怠,在瞬息万变的宇宙中也不会留下什么痕迹。人之如候鸟,正在于此,只不过人间的信息比自然季侯要复杂得多;但同样,人因有感而动,其中一切经历、一切思绪,也只如春梦一般,时过境迁,了无痕迹。苏轼之所以有“人似秋鸿,事如春梦”之感,究其根源,是由于他遭受过乌台诗案的沉重打击,又正在贬逐之中,只有把一切往事,一切留恋和烦恼,都强自推向“春梦了无痕”的虚无境地,以解脱失意中难以消除的痛苦。纪昀评所谓“深警”,说的就是此意。这是就三、四两句本身来说。若就它在全诗中的关合来说,则妙在虚实离即之闻。“人似秋鸿”,实接首联;“事如春梦”,反照下文。把人生进取、政治抱负都看得淡漠了,于是才有超然旷达、出郊寻春之举,于是才有下边四句所表达的春游之乐。它看似游离,实为全诗的关键所在。
“江城”指位于长江北岸的黄州。味道醇厚的江城白酒,笑意温和的野老苍颜,既可具体指这次春游的欢聚畅饮,也可概括苏轼在黄州的生活乐趣。总之,他是以此为乐,甚至要以此为归宿了。前一年访故友陈慥,有三位新交的朋友相送,春意涌上心头;这一年出郊寻春,又有潘丙、郭遘为伴,酒醺颜面。山水自然之乐,人情朴野之纯,完全可以驱除那些烦恼的往事,也完全可以冲淡甚至忘却他当时的困厄。所以,诗的最后说:“已约年年为此会,故人不用赋《招魂》。”“赋《招魂》”,指宋玉因屈原忠而见弃,作《招魂》讽谏楚怀王,希望他悔悟,召还屈原(这一说法出自王逸《楚辞章句》,但经后人辨析,其说有误);苏轼在这里借指老朋友们为他的复出奔走。最后两句是在告慰故人:我在黄州过得很好,已和这里的朋友们约定每年作此寻春之游,你们不必为我的处境担忧,也不必为朝廷召我还京多操心。
苏轼“奋厉有当世志”,而且自信“致君尧舜,此事何难”。但在神宗、哲宗两朝党争中几经起落,而其“立朝大节极可观,才意高广,唯已之是信”(马永卿《元城语录》),又从不“俯身从众,卑论趋时”(《登州谢宣诏赴阙表》),遂使他一生陷于无边的灾难之中。苏轼对待历时三十年的灾难,总的态度是“随缘自适”,但各个时期又有不同。刚开始的时候,他赴密州途中说过“用舍由时,行藏在我”(《沁园春》词)的话,那时还有还朝的愿望。乌台诗案中他自料必死无疑,谁知未死。而贬去黄州,恍如隔世;经过这一次打击,“平时种种心,次第去莫留。”(《子由自南都来陈三日而别》)他在黄州“求所以自新之方”,反觉“不可胜悔”,“今虽改之,后必复作”,不如“归诚佛僧,求一洗之,……则物我相忘,身心皆空。”(《黄州安国寺记》)再从他在黄州的诗词文赋和种种活动看,他对起复还朝已失去信心。因此,这首诗的结尾两句,不是牢骚,不是反语,是一种真情实感。苏轼在黄州寄情诗书山水,寄情新交故旧,尤其是切望惠及百姓,迥异于失意文士的消极避世。他的画像自题诗说:“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也不应看作牢骚反话。他在最失意最痛苦之时,总在努力使自己和大家都得到安慰,都生活得愉快些,这是他度过一切灾难的精神力量。他临死时对儿子说:“吾生不恶,死必不坠。”人们敬仰他、纪念他,一个原因是他的诗、词、文、书、画五艺俱绝,另一原因就是他有一腔正直忠厚的心肠,一种开阔旷达的襟怀。
这首诗可分四章。第一章首述大田农事。这是一片广袤肥沃的农田,每年都能收获上万担米粮。靠着储存在仓内的谷物,养活了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辛勤劳作的农人,并取得了自古以来年复一年的好收成。这天土地的拥有者兴致勃勃地来到南亩巡视,只见那里的农人有的在锄草,有的在为禾苗培土,田里的小米和高粱已密密麻麻地长满了。他心里一高兴,眼前仿佛出现了庄稼成熟后由田官献上时的情景。这一章铺述事实,在整首乐歌中为以下几章的展开祭祀作铺垫。
第二章即写为了祈盼丰收,虔诚地举行了祭神仪式。周王派人取来祭祀用的碗盆,恭恭敬敬地装上了精选的谷物,又让人供上肥美的牛羊,开始了对土地神和四方神的隆重祭祀。农人们也因田里的庄稼长得异常的好,个个喜笑颜开地弹起了琴瑟,敲起了鼓,共同迎接农神的光临。大家都在心中默默地祈祷:但求上天普降甘霖,使地里的庄稼能得到丰厚的收获,让男男女女丰衣足食。从这章的描写中,可以想见远古时代的先民,对于土地是怀着怎样一种崇敬的心情;而那种古老的祭祀仪式,也反映出当时民风的粗犷和热烈。
第三章进一步写主祭者,也就是周王在仪式之后的亲自督耕。和他一起来到田间的,还有他的妻子儿女。他们为辛勤劳作的农人带来了亲手做的饭菜。正在地里察看的田官见了欣喜异常,连忙叫来身边的农人,一起来尝尝饭菜的滋味。周王这时望着眼前丰收在望的景象,脸上也露出了舒心的微笑,不断称赞农人的辛劳勤勉。与前章相比,这章的内容颇有生活气息;周王的馌田,亦为后来历代帝王劝农所效法,被称为德政。
末章则专记丰收景象及对周王的美好祝愿。到了收获的季节,地里的庄稼果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不但场院上的粮食堆积如屋,而且仓中的谷物也装得满满的,就像一座座小山冈。于是农人们为赶造粮仓和车辆而奔走忙碌,大家都在为丰收而庆贺,心中感激神灵的赐福,祝愿周王万寿无疆。这一章的特点是充满了丰收后的喜悦,让人不觉沉醉在一种满足和欢乐之中。
以往的研究总认为《小雅》多刺幽、厉,而思文、武,这一般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对这首《小雅·甫田》诗来说,则有些牵强。从诗中读到的分明是上古时代汉族先民对于农业的重视,在“民以食为天”的国度里对与农业相关的神灵的无限崇拜;而其中夹杂对农事和王者馌田的描写,正反映了农业古国的原始风貌。因此这首乐歌的价值,与其说是在文学方面,倒不如说更多地体现在史学方面。
此诗前二章以鸳鸯起兴,后二章以马起兴。鸳鸯是成双成对的鸟,马和亲迎之礼有关,故可以认为这是一首同婚姻有关的诗歌。前二章赞美男女双方才貌匹配,爱情忠贞;后二章祝福其生活富足美满。
此诗一、二章以鸳鸯匹鸟兴夫妇爱慕之情。两章描绘了一对五彩缤纷的鸳鸯,拍动着羽毛绚丽的翅膀,双双飞翔在辽阔的天空,雌雄相伴,两情相依,情有独钟,心有所许,多么美妙的时刻,多么美好的图画!在遭到捕猎的危险时刻,仍然成双成对,忠贞不渝,并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从同甘到共苦两种境遇的转变,进一步展现了鸳鸯高洁的品格,挖掘了鸳鸯的典型的独特的禀性,较好地运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为后面对人物的抒写做了充分的准备。在第二章中,诗人抓住鸳鸯小憩时的一个细节,描摹入微,观察至细。在芳草萋萋的小坝上,一对鸳鸯相依相偎,红艳的嘴巴插入左边的翅膀,闭目养神,恬静悠闲,如一幅明丽淡雅的江南水墨风景图,满含着对美好生活的深深眷恋与无限追求。这二章一动一静,描摹毕肖,既是对今后婚姻生活的象征性写照,也是对婚姻的主观要求和美好希望。生活之中,欢乐与痛苦必然并存,既有甜蜜的欣悦,也有凄苦的哀愁,但只要双方心心相印、相濡以沫,苦乐之中就都有幸福在,即无所畏惧。诗人以鸳鸯比喻夫妻,贴切自然,易于引起欣赏者的共鸣,其形象逐渐积淀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原型,为后世所普遍接受。
诗的第三、四章以摧秣乘马,兴结婚亲迎之礼,充满了对婚后生活的美好憧憬。抓住迎亲所用的厩中肥马这一典型细节,引发人对婚礼情景的丰富联想:隆重、热烈、喜庆;并且厩有肥马也反映着生活的富足。这都含蓄地暗示了婚姻美好的客观条件:男女般配,郎才女貌,感情专一,家产丰裕;反映了诗人的婚姻价值观念,也是对理想人生、美好人生的由衷礼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