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杜陵,地名,即汉宣帝陵,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的少陵原上。白居易这首新乐府诗的主角是一位家住在长安市郊的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世世代代以种地为业,守着一顷多的薄田,过着衣食不继的日子。中国文人的诗歌中,少不了风花雪月,也有的是闲情雅致,但是有意识地不但以农民作为作品的主人公,而且真正站在劳苦大众的立场上,为他们鸣冤叫屈、打抱不平的作品,还是不多见的。在这一点上,白居易可以说是做得非常突出的一位了。他所以能够在诗歌中大声疾呼地为民请命,并不是想在题材上猎奇出新,而是源于他对朝廷政治前景和国计民生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作者一再把视角投向生活在最底层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过得十分悲惨,而且向来是无人过问的。这位不知姓甚名谁的杜陵叟处在水深火热的困境中而不能自拔。
“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乾。”三月无雨,并不是指的农历三月整整一个月不下雨,而是说从808年冬天到第二年春天连续三个月没有下雪和下雨。据史料记载,这一年直到闰三月才下了一场像样的雨,为此,白居易还专门写了一首《贺雨》诗表达他当时喜悦的心情。在靠天吃饭的日子里,长安市郊的“杜陵叟”去年秋天辛辛苦苦播下的冬小麦,从下种到返青就没有一滴雨水的滋润,结果还没有到秀穗的时候大多已经干黄枯死了。夏粮既然没有收成,只有指望秋粮了,可是农民们万万没有想到,秋天九月一场早来的霜降,却使得“杜陵叟”可怜的愿望又一次成为了泡影,地里的秋庄稼还没有成熟就都被冻死而干枯了。两季粮食几乎颗粒无收,这就是白居易在序中所交待的“农夫之困”,也是“天灾之困”。
“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长吏,泛指上级长官,这里是指的杜陵所在地的地方官。考课,指古代考查官员政绩的好坏,以此作为升降的标准。原来这位地方官大人明知手下的“农夫”受了天灾,却不向上方报告灾情,而是愈发加紧横征暴敛,强行收取租税。他要造成一个“大灾之年不减税收”的政绩,以取悦上方,给朝廷留下一个称职的印象,为他以后的加官晋爵打下基础。
“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如何?”这两句诗是说,“杜陵叟”在大荒之年,遇上这样不顾百姓死活的“长吏”,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理,只好忍痛把家中仅有的几棵桑树典当出去,可是仍然不够缴纳“官租”,迫不得已,再把赖以为生的土地卖了来纳税完粮。可是桑树典了,“薄田”卖了,到时候连“男耕女织”的本钱都没有,第二年的生计也没有办法了。这种来自“长吏”的人祸,让“农夫之困”愈发雪上加霜。
看到“杜陵叟”面对的“人祸之困”比“天灾之困”更加无情、更加残酷时,白居易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了。本来从诗歌的一开始,他是以第三人称的面目出现的,可是写到这里,他义愤填膺,转而以第一人称的身份出场控诉起来,“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意思是:“典了桑树,卖了薄田,织不了布,种不上地,到时候没吃没穿,我们怎么生活啊?”这种由第三人称到第一人称的转换,实际上是作者内心感情的真实流露,他已经全然忘记了他是朝中大夫的尊贵身份,而自觉地站在了无依无靠的“杜陵叟”一边,这对于一个封建文人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著名的汉乐府《陌上桑》中有这样的诗句:“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那也是站在诗中主人公同一立场的第一人称的口吻,不过,因为那首诗本来就是乐府民歌,所以不足为奇,它所表达的是劳动人民对他们这个阶级的优秀女子的由衷自豪与热爱,可白居易并不是穷苦百姓中的一员,而是一位名符其实的士大夫,所以这种感情角色的自然换位,对于封建社会的官僚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来说,是根本不可想像的,而白居易这种古道热肠、侠肝义胆,完全是“诗圣”杜甫“民胞物予”精神的直接继承,而且这也是他能在后来接过杜甫现实主义诗歌的优良传统,发起新乐府运动的重要主观因素。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这是白居易站在“杜陵叟”的立场上,对那些统治阶级中,只管个人升官而不顾百姓死活的贪官污吏而进行的面对面的严厉痛斥,情急之中,竟把他们比喻成了“钩爪锯牙食人肉”的“豺狼”,而且采用了语气极为强烈的反问句式,激愤之情跃然纸上而溢于言表。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政府官吏,能够对“农夫之困”如此感同身受,能够如此直接激烈地为人民鸣不平,在当时实在是不多见的。
诗歌的前半部分,作者的内心是很沉痛的。而在诗歌后半部分的一开始,苦不堪言的“农夫”的命运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放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白麻纸,古时诏书用白纸颁布,到了674年——676年期间(唐高宗上元年间),因为白纸容易被虫蛀蚀,所以一律改用麻纸。放德音,宣布恩诏,即下文所言减免赋税的诏令。京畿,古时称国都周围的地区。杜陵所在地属国都长安的郊区。白居易在诗里只说了“不知何人”,其实这位关心民生疾苦、视民如子的“何人”,根据史料记载正是白居易“本人”,是他上书宪宗,痛陈灾情之重,才使深居九重的皇帝动了恻隐之心,大笔一挥,居然免去了京城灾区当年的赋税。读者看到这里,也会为颗粒无收的“杜陵叟”的命运松了一口气。可是令作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只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不管皇帝的免税是否出于真心,但是官吏却是绝不肯照章办事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政绩就要受到影响,他们的官路也会不再亨通。所以,他们自有一套阳奉阴违的“锦囊妙计”,那就是拖延不办,对此,白居易也是莫可奈何的了。
“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里胥是乡镇中的低级官吏;这里的“榜”是张贴的意思。皇帝的免税诏书才刚刚由那班“里胥”们神气活现地公布到家家户户,可这一切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一直要到绝大多数人家都“典桑卖地”,纳完租税之后,才将已经成为“一纸空文”的“尺牒”在乡村中张贴公布,这已经没有意义了。“里胥”们原本是没有那么大的胆量,敢于欺上瞒下到如此地步的,其实是朝廷上下,沆瀣一气,朋比为奸。白居易对此心知肚明,吃苦的还是那些无依无靠的贫苦百姓。他们一苦天灾,二苦黑官,这正是“苛政猛于虎”。
这首诗体现了作者视民如子的情怀,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作者在《轻肥》诗中曾一针见血地控诉“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在这首《杜陵叟》中,他更写到“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白居易在义愤填膺地写下上述的控诉时,并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已经触及了封建社会那人吃人的凶残野蛮的社会本质。事实上,每当灾荒严重之际,由皇帝下诏蠲免租税,而地方官照样加紧盘剥勒索,不过是封建社会经常上演的双簧戏而已。宋代诗人范成大就有一首《后催租行》中提到:“黄纸放尽白纸催,卖衣得钱都纳却。”说的也是一回事,在宋代,皇帝的诏书用黄纸写,而地方官的公文用白纸写,在封建社会中,能够对这种免的白免、催的照催的吃人双簧戏进行最早、最有力的批判的,正是唐代新乐府运动的旗手——白居易。
“山远”两句,叙景随情移。“翠眉”,青翠的山气。此言秋日重阳本是登高揽胜的好时节,但因为词人心情抑郁,即使远望寒山虽是空蒙蒙地带着青翠欲滴的山气,在他心目中也是感到凄凄凉凉,使他不忍细睹。
“菊花”一句,以人拟菊。“杜秋娘”,泛指美丽动人的歌妓。此言秋菊傲霜迎风,枝干细长,好像一位婀娜多姿的歌妓一样楚楚动人。“净洗”两句,房中插菊,点重阳(九日)景色。词人说:我将绿玉杯洗涤得干干净净,并打来清冽的井水放进杯中,插上我为您专门(指吴见山)摘来的菊花,拿来您这儿,让它散发出阵阵清香吧。
“乌帽”两句,写自己已老。言自己虽然用黑色的帽子遮盖住白头发,以免显露出自己的老态来,但是秋风狂劲,仍旧不时地要从头上的“乌帽”中,吹飘出白发来。
“一年”一句,直叙去吴见山家饮酒。词人说:我在这一年中的重阳佳节,就在老朋友家的西厢房中醉酒度过去算了。“秋色”两句,写自己心中抑郁,愁闷的原因。“秋色”、“雁声”与“斜阳”,都是词人对景思亲,感慨自身已入暮年却仍羁旅在外的哀愁的根源,所谓触景生情也。故周邦彦《玉楼春》词有“烟中列岫青无数,雁背夕阳红欲暮”之叹;而元马致远的小令《天净沙·秋思》中也有“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哀伤;李商隐也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哀叹。这些与梦窗此词的结尾两句,何其相似。
“吊古”是古典文学中的常见题材,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几乎又没有纯粹的“吊古”。绝大多数吊古的文字都是“借力打力”,真实目的在于“伤今”。徐灿身际乱世,这首《青玉案》中“伤今”之意尤其明显,其中的“芜城”、“伤心”、“血泪”、“人事错”等字样饱蕴沧桑。这首词应注意两点:第一,词中的“芜城”指扬州,有鲍照传世名篇《芜城赋》可以为证。从“羊车”典故(《晋书·后妃上》:“(晋武帝)常乘羊车,恣其所之,至便宴寝。宫人乃取竹叶插户,以盐汁洒地,而引帝车。”)、“横江锁”典故(晋武帝时,王濬水军东下平吴,吴人在西塞山横江装设铁锁阻挡船舰)及化用刘禹锡《西塞山怀古》诗意来看,主要又凭吊金陵。扬州为长江天堑之门户,史可法守城失败后,发生了惨绝人寰的“扬州十日”屠城事件,而南京又为明初都城和为南明弘光政权首都,在明清之际是牵动人心的两处“要穴”。所以,徐灿的“吊古”就格外具有着“当下性”,从而引起知识群体血泪交迸的同感,自然也就“为世传诵”(张德瀛《词徵》)。
第二,单只题材选择的得当尚不足以令这首词成为一首名作,其成功的奥秘还在于作者交织多种意象、笔法,构建出绮丽而沉郁、细腻而大气的多元审美境界。简单说来,词上片以婉约伤感为主,而“芜城”、“半月模糊”等意象又颇沉挚开阔;下片铸语沉雄,情致悲郁,“烟月”、“莲花步”之点染又见出细腻深邃的历史情怀,因而别具一种撼人的力度。倪一擎《续名媛词话》评价此词“跌宕沉雄”、“不似绣箔中人语”也应该是着眼于此的。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
这首诗的前两句写景,首句用重彩描绘出一幅枫叶烂漫的秋景图,次句渲染了一种宁静幽邃的氛围;后两句抒情,表现女主人公对曾经有过的美好日子一去不复返的遗憾,写尽了她未来日子的苦难。
首句“红叶醉秋色”五字,用重彩绘出一幅枫叶烂漫、秋色正浓的画面。那优美的景色,宜人的气候,令人心醉神驰。“霜叶红于二月花”是描写秋色的名句,然“红叶醉秋色”的境界,却也别具韵味。诗人用一“醉”字,把“红叶”与“秋色”联系起来,使抽象的秋色具体可感,描绘了一幅美丽绚烂的秋景图。用字精炼,以少总多。
“碧溪弹夜弦”,也写得情韵萦绕,优美动人。白昼消逝,夜幕降临,枫林隐去,碧蓝澄澈的溪水,潺潺流动,宛然在弹奏一支乐曲,如泣如诉,打破了这也的寂静。夜色如水,不可能不动人情思。这里,“碧”是个诉诸视觉的颜色字。在一般的夜晚,是无法分辨水色的。只有凭借天空的明月,身临溪畔的人,才有可能见得真实,辨得清楚。“弹”字下得也很妙。它不仅写出溪流富有音乐般的诗韵,而且以动衬静,把一个万籁俱寂的夜色,烘托得更加幽深。诗虽未写月,却自有一轮明月朗照;未写人,却有一个少女的倩影徘徊溪畔;未写情,却有一缕悲哀寂寞的情丝,从“夜弦”的曲调中轻轻流出,如泣如诉,萦回耳际。这种虚中见实、实中见虚的写法,笔墨精当,含蕴丰富,营造了一种宁静、幽邃的氛围。
最后两句抒情。主人公终于吐出了自己的心声:“佳期不可再,风雨杳如年。”那曾经有过的美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心爱的人儿再也不会和自己共度美好快乐的时光。陪伴自己的只能是那漫长的凄风苦雨、度日如年的生活。这两句直言不讳地把这位徘徊于月下溪畔的女子内心的秘密,和盘托出。原来她是位失恋的女子,曾有过幸福的爱情,而此时,“佳期”却一去不复返了。可是这位多情女子还像过去一样热恋着爱人。在枫叶如醉、碧溪夜月的环境中,她徘徊着,回忆着,祈望着,等待着,从原野来到溪边,从白天直至深夜。可是,物是人非,再也见不到他的身影。“佳期不可再”,寥寥五字,把这位满怀希望的女子推向了绝望的深渊。她想:“今后的生活又将如何呢?”回答是:“风雨杳如年。”风雨如晦,度日如年,未来的日子是渺茫、悲凉、凄迷的。如果把这里的“风雨”理解为社会“风雨”的话,那么这诗所写的爱情悲剧,就具有更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了。
这首诗语短情深,措辞委婉而造语清丽。诗人善于选择典型的意象,渲染了一种迷离愁苦的诗境。诗中以景衬情,情与景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大大增强了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