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诗人在夏秋季节交替时的细致入微的感受,写了立秋一到,大自然和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的变化。全诗的境况,紧扣题意,构思巧妙。
此诗精神全在一个“寻”字。写一种朦朦胧胧,惆怅无奈的情态。
“乳鸦啼散玉屏空”写傍晚时景色的变化。起初小乌鸦还待在树枝上或屋檐上叫着,天黑了,乌鸦归巢了,就再也听不到乌鸦的叫声了。乌鸦有结群营巢的特点,所以傍晚时,乌鸦的叫声还是比较多的。老乌鸦不太喜欢叫,叫起来声音也粗砺,比较难听。而乳鸦比较喜欢叫,声音也柔和些,不是很难听。傍晚时玉屏上的字画还能看得比较清楚,天黑了,玉屏上的字画就看不见了,显得空空的了。当然,听不到乌鸦叫,看不见玉屏上的字画,于是屋内也就显得安静空旷了。
“一枕新凉一扇风”写诗人躺在床上用扇子扇风时的感受,夏天扇风,觉得不是很凉快,因为空气的温度比较高。立秋扇风,觉得分外凉爽,因为秋天到来了,空气的温度也低了些。“新凉”中的“新”字写出了这种变化。当然这种感觉上的质变,也有心理因素在起作用。
“睡起秋声无觅处”句写夜里秋风由劲吹到停止的过程。起初还听到秋风吹动草木发出呜呜的声音,起床后一点声音都听不到了。起床寻觅秋声,说明诗人对秋天的到来十分关注。
“满阶梧桐月明中”写在明亮的月色中,见到台阶上落满了梧桐叶,诗人终于清楚地见到了秋天到来的足迹。因为秋高气爽,所以秋天的月亮特别明亮。因为梧桐是落叶乔木,叶子比较阔,所以让人觉得梧桐落叶比较早,比较显著。
这首诗的最大特点是写出了夏秋之交自然界的变化。有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如“满阶梧叶”,所谓“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有的变化不是很显著,如首句通过声音能判断出是来自“乳鸦”,次句写立秋夜扇的风特别凉爽。这都反映出诗人对事物的变化特别敏感,对生活的观察与体验特别细致。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
这首诗主要写景,景中含情,反映了作者当时欢乐心情,也表现了他厌恶俗务、热爱自然的情趣。
清晨,诗人准备启程了。东风多情,雨声有意。为了诗人旅途顺利,和煦的东风赶来送行,吹散了阴云;淅沥的雨声及时收敛,天空放晴。“檐间积雨”,说明这场春雨下了多日,正当诗人“欲山行”之际,东风吹来,雨过天晴,诗人心中的阴影也一扫而光,所以他要把东风视为通达人情的老朋友一般了。出远门首先要看天色,既然天公作美,那就决定了旅途中的愉悦心情。
出得门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迷人的晨景:白色的雾霭笼罩着高高的山顶,仿佛山峰戴了一顶白丝绵制的头巾;一轮朝阳正冉冉升起,远远望去,仿佛树梢上挂着一面又圆又亮的铜钲。穿山越岭,再往前行,一路上更是春光明媚、春意盎然。鲜艳的桃花,矮矮的竹篱,袅娜的垂柳,清澈的小溪,再加上那正在田地里忙于春耕的农民,有物有人,有动有静,有红有绿,构成了一幅画面生动、色调和谐的农家春景图。
雨后的山村景色如此清新秀丽,使得诗人出发时的愉悦心情有增无减。因此,从他眼中看到的景物都带上了主观色彩,充满了欢乐和生意。野桃会“含笑”点头,“溪柳”会摇摆起舞,十分快活自在。
而诗人想象中的“西崦人家”更是其乐无比: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田间小憩,妇童饷耕;春种秋收,自食其力,不异桃源佳境。这些景致和人物的描写是作者当时欢乐心情的反映,也表现了他厌恶俗务、热爱自然的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