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诚孝而见贼,履仁义而得罪,丧身以全家,泯躯而济国,君子不咎也。
出自
《颜氏家训》
解释:奉行忠孝而被害;做仁义的事而获罪,舍身保全家,牺牲自己而于国家有利,君子是不会抱怨的。
南北朝时期记述个人经历、思想、学识以告诫子孙的著作。
颜之推编。七卷,共二十篇。颜之推(531年~591以后),字介。颜氏原籍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北),先世随东晋渡江,寓居建康。侯景之乱,梁元帝萧绎自立于江陵,之推任散骑侍郎。承圣三年(554),西魏破江陵,之推被俘西去。他为回江南,乘黄河水涨,从弘农(今河南三门峡西南)偷渡,经砥柱之险,先逃奔北齐。但南方陈朝代替了梁朝,之推南归之愿未遂,即留居北齐,官至黄门侍郎。577年齐亡入周。隋代周后,又仕于隋。家训一书在隋灭陈(589)以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