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人之失,虽小而可恕,谓重如泰山;身行不义,虽入大恶,谓轻于鸿毛。

出自 《辽史》

解释:求:要求。恕:原谅。鸿毛:大雁的毛。全句译文:寻找别人的过错,虽然小得可以原谅,也认为比泰山还重;自己行不义之事,虽大恶不赦,却认为比鸿毛还轻。

赏析:此句强调了人们在道德和行为上的重要性,劝诫人们做事不能片面地只看他人之短,要“严以律己,待人宜宽”,时刻警醒自己的言行,避免犯下大错。

《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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