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人之善,忘人之过。

出自 《周书》

解释:应记得他人的善意和好处,忘记他人的错误和短处。

赏析:此句告诫我们要以最真的诚意牢记善行和义举,以最大的宽容和忍耐忘却仇恨,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更是一种可贵的待人之道。

《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二十四史》之一,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本书记载了北周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另外,清代有同名人物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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