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出自 《三国志》

解释:在安定社会里推行教化,要把礼义放在首位;在乱世里执政,要把刑法放在第一位。

赏析:此句体现出一种全新的治国之道,太平盛世,应以德教为主,动荡乱世,则应以刑为先,治国政策要有适应性和变通性,不能照搬照抄。

《三国志》是由西晋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代历史的断代史,同时也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志》、《蜀志》、《吴志》三书单独流传,直到北宋咸平六年(1003年)三书已合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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