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
出自
《汉书》
解释:议:商量,考虑。期:希望。对:对面,照面。全句译文:在地上画出一个监狱,人们就会考虑不要进入那片地方;用木头刻出一个狱吏,人们就会希望不要与他照面。
赏析:此句是关于痛恨掌管刑狱的官吏的言辞,作者表达了只有尚德缓刑才能缓和老百姓的愤思情绪。
《汉书》,又称《前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
班固编撰,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昭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西汉的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的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汉书》包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共八十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