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其义,不受其利

出自 《吕氏春秋》

解释:不符合道义的要求,就不能接受他人的利益。

赏析:收人财物,为人做事,应当看所做的事情是否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要求,若符合,就可以做,若不符合,就不能做,也不能收受他人的财物。

《吕氏春秋》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的主持下,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式的传世巨著。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言。《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公元前“239”年前后)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撰的杂家(儒、法、道等等)著作,又名《吕览》。此书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十二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吕不韦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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