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出自 《淮南子》

解释:苟:如果,假如。法:效法。周:周全,完美无缺。循:依照,遵循。全句译文:如果能使百姓获益,就不必效法古代的规定;如果能把事做得完美,就不必遵循旧的法则。

赏析:此句反映出“世易则时移,时移则备变”的原则,社会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治理国家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法度要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这才能有效地治理国家。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是我国西汉时期创作的一部论文集,由西汉皇族淮南王刘安主持撰写,故而得名。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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