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

出自 《弟子规》

解释:纵然是小事,也不能擅自做主,不禀告父。如果任性而为,就有损于为人子女的本分,是不孝的行为。

《弟子规》原名《训蒙文》,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间的秀才。《弟子规》根据《论语》等经典编写而成,集孔孟等圣贤的道德教育之大成,提传统道德教育著作之纲领,是接受伦理道德教育的、养成有德有才之人的最佳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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