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出自 《韩非子》

解释:阿:偏袒。绳:指的是木工划直线时用的墨线。挠曲:就势弯曲。全句译文: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

赏析:此句强调了在法律面前应保持公平公正、人人平等的原则,必须依法行事,遵纪守法,真正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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