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自招
(1) 原义是罪犯不用动刑,就招认自己的罪行。现在常用来比喻无意中暴露出自己的缺点或错误
⒈ 不用拷问,自己就招认了罪行。
引《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刘爷看了书吏所録口词,再要拷问,三人都不打自招。”
⒉ 比喻无意中暴露了自己的意图。
引《西游记》第十七回:“﹝黑风山妖怪﹞也是个不打自招的怪物,他忽然説出道:‘后日是他母难之日,邀请诸邪来做生日。’”
马南邨《燕山夜话·为什么会吵嘴》:“可见‘让’的目的是在于‘得’,让一寸是要得一尺。这可以说是古代提倡礼让者的不打自招。”
不用刑,就自己招认罪状。
【解释】原指还没有用刑;就自己招供了。现比喻无意中透露了自己的过失或心计。
【出处】明 冯梦龙《警世通言》第13卷:“押司和押司娘不打自招。”
【示例】但是我还要说重庆发言人是个蠢猪,他不打自招,向人国人民泄露了日本帝国主义的计划。(毛泽东《为皖南事变发表的命令和谈话》)
【近义词】欲盖弥彰、图穷匕见、供认不讳
【反义词】屈打成招、居心叵测
【语法】不打自招复句式;作谓语;含贬义,比喻不自觉暴露自己的过失或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