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玉律
(1) 不可改变的神圣法令、条款
⒈ 谓不可变更的法令或规则。后多比喻不可变更的信条。
引前蜀杜光庭《胡常侍修黄箓斋词》:“金科玉律,云篆瑶章,先万法以垂文,具九流而拯世。”
清周圻《与济叔论印章书》:“惟以秦汉为师,非以秦汉为金科玉律也。”
秦牧《艺海拾贝·广州城徽》:“我想不客气说一句,那些以为五只羊必须一般大小的人的观点,不过是把那些啤酒、火柴、电池的商标广告的艺术奉为金科玉律罢了。”
形容完善严密的法律条文。后比喻不可变更的信条。《歧路灯.第一○三回》:「他把他家里那种种可笑规矩,看成圣贤的金科玉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一回》:「或是古人这句话是有所为而言的,后人就奉了他做金科玉律,岂不是误尽了天下女子吗?」也作「金科玉条」、「玉律金科」。
【解释】金、玉:比喻贵重。科、律:法律条文。原指法律条文尽善尽美。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出处】前蜀 杜光庭《胡常侍修黄箓斋词》:“金科玉律,云篆瑶章,先万法以垂文。”
【示例】我们不能把这些看成永远适用的金科玉律,因为社会是发展的,总会有些改变。
【近义词】清规戒律、金口玉言、颠扑不破、不移至理、理所当然、至理名言、天经地义
【语法】金科玉律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