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过失,责备自己。
⒈ 承认过失,责备自己。
引《北史·周纪下·高祖武帝》:“公卿各引咎自责。”
宋苏轼《代张方平谏用兵书》:“惟有恭顺静思,引咎自责,庶几可解。”
清昭槤《啸亭续录·松相之谪》:“兹因顺天府所属缺雨,以致我皇上引咎自责。”
邹韬奋《长谷川的狼狈语》:“他到日本后竟靦然对新闻记者公布‘海军士兵殉难于中国事件者为数甚重,他特为此引咎自责,且谓并非凯旋归来……’敌人所受损失之惨重,在这里不打自招。”
承认过失并自我责备。《晋书.卷七三.庾亮传》:「亮甚惧,及见侃,引咎自责,风止可观。」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一九.滦阳续录一》:「反复开陈,引咎自责,泪涔涔渍衣袂。」也作「引咎责躬」。
【解释】咎:错误。主动承担错误;并责备自己。
【出处】《北史 周纪下 高祖武帝》:“公卿各引咎自责。”
【示例】他口口声声引咎自责,把所有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
【近义词】严以律己、反躬自责
【反义词】以邻为壑、嫁祸於人、嫁祸于人
【语法】引咎自责连动式;作谓语;含褒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