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不好的病,绝症〔补义:还可比喻无法挽救的祸患或无法纠正的坏毛病〕。
⒈ 治不好的病,绝症。
引鲁迅《伪自由书·电的利弊》:“曾见一个囚在反省院里的青年的信,说先前身受此刑,苦痛不堪,辣汁流入肺脏及心,已成不治之症,即释放亦不免于死云云。”
萧乾《栗子·忧郁者的自白(代跋)》:“我甚至可以说,忧郁在我个人已是不治之症了。”
医治不好的病症。
如:「这个人的赌瘾已是不治之症,戒了又赌,赌了又戒,不知多少回了?」
【解释】治不好的病、绝症。也比喻无法挽救的祸患或无法改正的弊端、错误
【出处】鲁迅《伪自由书 电的利弊》:“说先前身受此刑,苦痛不堪,辣汁流入肺脏及心,已成不治之症,即释放亦不免于死云云。”
【示例】假使她们真“知道立国数千年的大中华民国”的国民,往往有自欺欺人的不治之症,那可真是没有面子了。(鲁迅《二心集 以脚报国》)
【近义词】不可救药、病入膏肓、膏肓之疾、气息奄奄、人命危浅
【反义词】药到病除
【语法】不治之症偏正式;作宾语;表示治不好的绝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