罄竹难书
(1) 罄:尽。竹:古代写字的竹简。原指要写的事太多,写不过来。后用来形容罪行极多,写也写不尽
⒈ 极言事实之多,难以尽载。常指罪恶。皆此语所本。
引《旧唐书·李密传》载:密作书移郡县,数隋炀帝十罪,且曰:“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明史·邹维琏传》:“忠贤大姦大恶,罄竹难书。”
刘师培《悲佃篇》:“满洲入关,虐民之政,罄竹难书。”
后偶亦形容好人好事。 邹韬奋《抗战以来》二三:“沦陷区的同胞在抗战中所表现的奇迹,真是所谓罄竹难书。”
按,《吕氏春秋·明理》:“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
《汉书·公孙贺传》载, 贺捕京师大侠朱安世以赎子罪, 安世笑曰:“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
即使把所有竹子做成竹简,也难以写尽。语或本于《吕氏春秋.季夏纪.明理》:「此皆乱国之所生也,不能胜数,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后汉书.卷六十六.公孙贺传》也有「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之说。至《旧唐书.卷五十三.李密传》:「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后遂用罄竹难书比喻罪状之多,难以写尽。
【解释】罄:尽;竹:指可供制成竹简的竹子;书:写。用尽竹子也难以写完。后形容罪行多得写不完。多形容罪恶累累。
【出处】《旧唐书 李密传》:“磬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示例】沦陷区的同胞在抗战中所表现的奇迹,真是所谓罄竹难书。邹韬奋《抗战以来》
【近义词】罪大恶极、数不胜数、擢发难数
【反义词】微乎其微、丰功伟绩、寥寥可数、不胜枚举、不可胜数、举不胜举
【语法】罄竹难书用作贬义。一般作谓语、宾语、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