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

  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
  皇上下诏给御史大夫说:“诸侯王凡有愿意把恩惠推及自己的私亲((私恩:汉初诸侯王死后,由嫡子继承其土地爵位,而其他的儿子没有土地分封。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令诸侯王把土地分封给其余众子为侯国,这样一个诸侯国被分为若干个小诸侯国,实力大为削弱。)),分封子弟城邑的,命令他们各自条列上报,朕将临时决定这些王子侯的名号。”

  太史公曰:盛哉,天子之德!一人有庆,天下赖之。
  太史公说:真是伟大啊,天子的恩德!天子有了可贺之事,天下都能承蒙恩泽。

  汉世之初,矫枉过正。欲大本枝,先封同姓。建元已后,籓翰克盛。主父上言,推恩下令。长沙济北,中山赵敬。分邑广封。振振在咏。扞城御侮,晔晔辉映。百足不僵,一人有庆。
  在汉朝初期,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来纠正弊病。他们试图恢复壮大国家的根本,于是首先封赏同姓的功臣。自建元年代以来,很多捍卫王室的重臣都得到了重用。主父偃上奏建议(诸侯王把土地分封给其余众子),皇帝颁发了推恩令。长沙地区与北方的中山赵家,都分别得到了广泛的封赏。领地扩大,百姓歌功颂德之声四起。城池坚固,国家不再受到侵犯,国内和国外都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国家百姓安居乐业,个人的幸福也成为了国家的福祉。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哲学、政治、经济、军事等)。《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传”,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与后来的《汉书》(班固)、《后汉书》(范晔、司马彪)、《三国志》(陈寿)合称“前四史”。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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