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江

  乡民于江,父宿田间为狼所食。江时年十六,得父遗履,悲恨欲死。夜俟母寝,潜持铁槌去眠父所,冀报父仇。少间一狼来逡巡嗅之,江不动。无何,摇尾扫其额,又渐俯首舐其股,江迄不动。既而欢跃直前,将龁其领。江急以锤击狼脑,立毙。起置草中。少间又一狼来如前状,又毙之。以至中夜杳无至者。

  忽小睡,梦父曰:“杀二物,足泄我恨,然首杀我者其鼻白,此都非是。”江醒,坚卧以伺之。既明,无所复得。欲曳狼归,恐惊母,遂投诸眢井而归。至夜复往,亦无至者。如此三四夜。忽一狼来啮其足,曳之以行。行数步,棘刺肉,石伤肤。江若死者,狼乃置之地上,意将龁腹,江骤起锤之,仆;又连锤之,毙。细视之,真白鼻也。大喜,负之以归,始告母。母泣从去,探眢井,得二狼焉。

  异史氏曰:“农家者流,乃有此英物耶!义烈发于血诚,非直勇也。智亦异焉。”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的意思是在书房里记录奇异的故事。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张友鹤《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朱其铠《全本新注聊斋志异》为494篇)。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有极高的艺术成就。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文言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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