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
(1) 对不公平的事表示愤慨,提意见
⒈ 谓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就要发出不满的呼声。
引语出唐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红楼梦》第五八回:“怨不得芳官,自古道‘物不平则鸣。’”
清昭槤《啸亭杂录·王述庵书》:“诸生之不平则鸣,有何足怪?”
孙中山《建国方略·以用钱为证》:“所以一经工业革命之后,则社会革命之风潮因之大作矣。盖不平则鸣,大多数人不能长为极少数人之牺牲者,公理之自然也。”
人遇到不公平的事物,则奋起申诉、抗议。
【解释】鸣:发出声音;指有所抒发或表示。事物不平静就会发出响声。指人遇到不公平的事;就会发出不满的呼声和反抗。
【出处】唐 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示例】“不平则鸣”,看看现时的情况,难怪学生们厉声疾呼——革命、救国。(杨沫《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二十七章)
【近义词】不平之鸣、鸣冤叫屈
【反义词】忍气吞声、心平气和、称心如意
【语法】不平则鸣紧缩式;作谓语、定语、分句;指遇到不平的事主持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