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不见血
(1) 杀人而不留痕迹,比喻害人的手段阴险毒辣,人受了害还一时觉察不出
⒈ 杀人不露痕迹。比喻以阴险毒辣的手段害人。
引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六:“堂堂八尺躯,莫听三寸舌,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回:“这个官竟然不是人做的,头一件先要学会了卑污苟贱,才可以求得着差使,又要把良心搁过一边,放出那杀人不见血的手段,才弄得着钱。”
周立波《暴风骤雨》第二部六:“‘ 满洲国 ’大地主,杀人不见血。”
杀人不露痕迹。比喻手段阴险可怕。
【解释】杀了人不露一点痕迹。形容害人的手段非常阴险毒辣。
【出处】明 冯梦龙《醒世恒言》:“那李林甫混名叫做李猫儿,平昔不知坏了多少大臣,乃是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
【示例】这些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终于被押上了审判台。
【近义词】杀人不眨眼
【反义词】与人为善、救死扶伤
【语法】杀人不见血复句式;作定语、分句;含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