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不变的准则、标准。
可靠的根据。
谓简要而有法度。
⒈ 经常不变的准则、标准。
引《易·繫辞下》:“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
韩康伯注:“不可立定準也。”
孔颖达疏:“上下所易皆不同,是不可为典常要会也。”
唐元稹《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策·对》:“然臣所以上愚对,皆以指病陈术为典要。”
清王夫之《薑斋诗话》卷下:“‘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説,不可恃为典要。”
周作人《一年的长进》:“以前我也自以为是有所知的,在古今的贤哲里找到一位师傅,便可以据为典要,造成一种主见,评量一切,这倒是很简易的办法。”
⒉ 可靠的根据。
引清袁枚《随园随笔·文人寓言》:“文人寓言不可为典要者,如《晏子春秋》二桃杀三士……其实并无其事也。”
陈垣《<史讳举例>序》:“此三书同出一源,谬误颇多,不足为典要。”
⒊ 谓简要而有法度。
引《三国志·魏志·荀彧传》裴松之注引张璠《汉纪》:“﹝荀悦﹞被詔删《汉书》作《汉纪》三十篇,因事以明臧否,致有典要;其书大行于世。”
典雅简要。
典
⒈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⒉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⒊ 指典礼:盛典。大典。
⒋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⒌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⒍ 姓。
allusion、ceremony、law、standard
会意:从曲、从八
law, canon; documentation; classic, scripture
要
⒈ 索取:要账。要价。
⒉ 希望,想:要强。要好。
⒊ 请求:她要我给她读报。
⒋ 重大,值得重视的:重要。要人。要领。纲要。要言不烦。
⒌ 应该,必须:须要。
⒍ 将(
):将要。快要。⒎ 如果,倘若:要是。
⒏ 表选择:要么。要不。要不然。
要
⒈ 求,有所倚仗而强求:要求。要挟。
⒉ 古同“腰”。
⒊ 古同“邀”,中途拦截。
⒋ 古同“邀”,约请。
⒌ 姓。
demand、important、must、need、shall、want、will、ask for
原为象形:像两手叉腰
necessary, essential; neces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