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已
(1) 表示因果关系,常与“因为”连用
(2) 指实在的情由或适当举动
(3) 所用;用来
(4) 原因;缘故
⒈ 同“所以”。
引《隶释·汉高阳令杨著碑》:“卬叫穹仓,感三成之义,惟铭勒之制,皆所已纪盛德,传无穷者也。”
所
⒈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⒉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⒊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⒋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⒌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⒍ 姓。
place、that、those
形声:右形左声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已
⒈ 止,罢了:学不可以已。死而后已。
⒉ 表示过去:已经。事已至此。已往。业已。
⒊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已忽不见。
⒋ 太,过:不为已甚。
⒌ 古同“以”。
afterwards、already、end、stop、too
未
象形:像蛇形
already; finished; 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