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
(1) 留下使用
(2) 保留再用
⒈ 谓人员留下继续任用或使用。
引明沉德符《野获编补遗·台省·科道互纠》:“桂萼以礼部右侍郎,为南科道所纠,虽俱奉旨留用,而心恨甚。”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十四:“共产党解放了上海,他是一名留用人员,对共产党的情况不了解,但共产党反对贪污不爱钱财,他是知道的。”
留
⒈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留。留学。留任。留级。留步。留守。留驻。
⒉ 注意力放在上面:留心。留神。留意。
⒊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留连。留恋。
⒋ 不使离开:留客。留宿。挽留。拘留。
⒌ 接受:收留。
⒍ 保存:保留。留存。留别。留念。留后路。
ask sb. to stay、grow、leave、remain、stay
去、离
形声
stop, halt; stay, detain, keep
用
⒈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用。用心。用兵。用武。
⒉ 可供使用的:用品。用具。
⒊ 进饭食的婉辞:用饭。
⒋ 花费的钱财:费用。用项。用资。
⒌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用。有用之才。
⒍ 需要(多为否定):不用多说。
⒎ 因此:用此。
Use、Using、by、with、dispend
象形:像桶之形
use, employ, apply, operate; 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