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觊觎:非分的希望或企图。指非分的希望或企图
【出处】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八回:“君多内宠,公子突、公子仪、公子亶三人,皆有觊觎之志。”
【近义词】觊觎之心
【语法】觊觎之志作主语、宾语;指非分之想。
之
⒈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⒉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⒋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⒌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⒍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⒎ 往,到:“吾欲之南海”。
go、leave、of、somebody、something、this
原为会意:上像向前的脚,下像地表示离开原地前进
marks preceding phrase as modifier of following phrase; it, him her, them; go to
志(誌)
⒈ 意向:志愿。志气。志趣(志向和兴趣)。志士(有坚决意志和高尚节操的人)。志学。
⒉ 记在心里:志喜。志哀。永志不忘。
⒊ 记载的文字:杂志。志怪(记载怪异的事)。
⒋ 记号:标志。
⒌ 〈方〉称轻重,量长短、多少:志子。用碗志志。
⒍ 姓。
ideal、keep in mind、mark、records、will
形声:从心、士声
purpose, will, determination; ann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