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大得无法相比。京,犹大。
引《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孔颖达疏:“莫之与京,谓无与之比大。”
唐白行简《李娃传》:“弟兄姻媾皆甲门,内外隆盛,莫之与京。”
清龚自珍《<阮尚书年谱>第一序》:“彼区区文儒之异传,齗齗经人之异师,皆所谓得支亡干,守隅昧方。伟哉絶业,莫之与京已。”
京,大。莫之与京指没有什么比它更大。形容极大。《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也作「大莫与京」。
【解释】莫:没有什么,没有谁。京:大,高。大得没有什么可与之相比。形容首屈一指,无与伦比。亦作“大莫与京”。
【出处】春秋·鲁·左丘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示例】龚自珍《尚书年谱>第一序》:“伟哉绝业,莫之与京已。”
【语法】莫之与京作谓语;用于书面语。
莫
⒈ 不要:莫哭。
⒉ 没有,无:莫大。莫非。莫名其妙(亦作“莫明其妙”)。
⒊ 不,不能:莫如。莫逆。莫须有。莫衷一是(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爱莫能助。
⒋ 古同“漠”,广大。
⒌ 姓。
莫
⒈ 古同“暮”。
don't、no、no one、nothing
会意
之
⒈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⒉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⒋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⒌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⒍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⒎ 往,到:“吾欲之南海”。
go、leave、of、somebody、something、this
原为会意:上像向前的脚,下像地表示离开原地前进
marks preceding phrase as modifier of following phrase; it, him her, them; go to
与(與)
⒈ 和,跟:正确与错误。与虎谋皮。生死与共。
⒉ 给:赠与。与人方便。
⒊ 交往,友好:相与。与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⒋ 〔与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⒌ 赞助,赞许:与人为善。
与(與)
⒈ 参加:参与。与会。
与(與)
⒈ 同“欤”。
and、attend、get along with、give、help、offer、take part in、with
取
会意
and; with; to; for; give, grant
京
⒈ 国都(现特指中国首都北京):京城。京都。京华(因京都是文物、人才汇集的地方,所以称京都为“京华”)。京畿(国都和国都附近的地方)。京剧。京师(首都的旧称)。京绣。京菜。
⒉ 大。
⒊ 古代数名,指一千万,亦指一亿兆。
⒋ 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京族。
⒌ 姓。
the capital of a country、Beijing
象形
capital 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