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于众
(1) 传播消息或推销材料,尤指通过报刊或其他群众宣传工具公开发布
【解释】公:公开;之:代指事物的内容;于:向;众:大众。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
【出处】清·无垢道人《八仙全传》第68回:“曾向玉帝上过条陈,拟把电力公之于众,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皆可利用吾电,以惩治恶人。”
【示例】孙犁《谈通俗文学》:“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公之于众,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
【近义词】公诸于众、公之世人
【语法】公之于众作谓语;用于事情等。
公
⒈ 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无私。
⒉ 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⒊ 国家,社会,大众:公共。公安(社会整体的治安)。公众。公民。公论(公众的评论)。
⒋ 让大家知道:公开。公报。公然。
⒌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三公(中国周代指“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公子。公主。
⒍ 敬辞,尊称男子:海公。包公。诸公(各位)。
⒎ 雄性的:公母。公畜。
⒏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公公。外公(外祖父)。
⒐ 姓。
fair、general、impartial、public、father
母、私、婆
会意:从八、从厶
fair, equitable; public; duke
之
⒈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⒉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⒋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⒌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⒍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⒎ 往,到:“吾欲之南海”。
go、leave、of、somebody、something、this
原为会意:上像向前的脚,下像地表示离开原地前进
marks preceding phrase as modifier of following phrase; it, him her, them; go to
于
⒈ 介词(a.在,如“生于北京”;b.到,如“荣誉归于老师”;c.对,如“勤于学习”;d.向,如“出于自愿”;e.给,如“问道于盲”;f.自,从,如“取之于民”;g.表比较,如“重于泰山”;h.表被动,如“限于水平”)。
⒉ 后缀(a.在形容词后,如“疏于防范”;b.在动词后,如“属于未来)。
⒊ 姓。
for、of、to、when、at
象形
in, on, at; go to; surname
众(衆)
⒈ 许多:与“寡”相对:众人。众多。众矢之的。芸芸众生。
⒉ 许多人:大众。群众。民众。众口铄金。众目睽睽。众叛亲离。众擎易举。
crowd、many、numerous
寡
会意:从三人
multitude, crowd; masses, pub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