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署名。犹太乐署。 北周设置。有上士、中士,其职如周代大司乐。 唐有乐部名,系指乐队,分立部、坐部二者,隶属太常,非官职。 清代复立乐部,主管音乐,以礼部满洲尚书或王公大臣兼典乐大臣。参阅《通典·职官七》、《新唐书·礼仪志十一》、《清会典事例·乐部一·职掌》。
⒉ 古代泛指歌舞戏曲演出单位。
引宋黄朝英《靖康缃素杂记·乐部》:“余读《江南野録》载李家明事,当嗣主时为乐部头,能滑稽善讽諫。”
清钱泳《履园丛话·耆旧·穆堂侍御》:“尤工於词曲,善戏謔,举座莫不倾倒。著南、北宋填词谱, 吴中诸乐部,莫不宗仰之者。”
《花月痕》第一回:“小人南边人,南边有个乐部,生用真男,旦用真女。”
职官名。北周置,职如周代的大司乐,分为上士、中士,为国家的音乐官府。唐代乐部分为立伎部与坐伎部,后废。清代再设乐部,分为神乐及和声二署。专司朝廷和宫内音乐之供应。
乐(樂)
⒈ 欢喜,快活;快乐。乐境。乐融融。乐不可支。其乐无穷。乐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乐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⒉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乐。逗乐。
⒊ 对某事甘心情愿:乐此不疲。乐善好(
)施。⒋ 笑:这事太可乐了。
乐(樂)
⒈ 声音,和谐成调的:音乐。声乐。乐池。乐音(有一定频率,和谐悦耳的声音)。乐歌(①音乐与歌曲;②有音乐伴奏的歌曲)。乐正(周代乐官之长)。乐府(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乐府”)。
⒉ 姓。
乐(樂)
⒈ 喜好、欣赏。用于文言文:知者乐水,仁者乐山。
乐(樂)
⒈ 地名用字:河北省乐亭、山东省乐陵。
be amused、be glad to、cheerful、enjoy、happy、joyful、music
忧、苦、哀、悲
原为象形
happy, glad; enjoyable; music
部
⒈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⒉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外交部。编辑部。部队(军队)。
⒊ 具有统属关系:所部五十人。部下。部将。部属。部首。部落(
)。⒋ 安置安排:部署。
⒌ 量词:一部小说。三部汽车。
part、board、ministry、office
形声:右形左声
part, division, s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