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即语法。
引鲁迅《三闲集·<小彼得>译本序》:“故事第五篇中所讽刺的话法的缺点,在我们的文章中可以说是几乎全篇都是。”
话(話)
⒈ 说出来的能表达思想感情的声音,亦指把这种声音记录下来的文字:说话。会话。对话。情话。话题。
⒉ 说,谈论:话别。话旧。话柄(话把儿,别人谈笑的资料)。茶话会。
saying、word
形声:从讠、舌声
speech, talk, language; dialect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