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1)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⒈ 犹政事。
引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渠水》:“汉和帝时, 右扶风鲁恭 ……徵博士侍中,车驾每出, 恭常陪乘,上顾问民政,无所隐讳。”
宋梅尧臣《送杨浩秘丞入蜀》诗:“有母不得养,法当之远官。虽曰在民政,孝心寧得安。”
《宋史·真宗纪三》:“戊辰,禁内臣出使预民政。”
⒉ 民主政体。
引梁启超《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亚里斯多德之政治学说》:“然彼非真行民政耳,苟真行民政则进矣。”
柳亚子《题<太平天囯战史>》诗:“但使江东王气在,共和民政自千秋。”
⒊ 今指包括选举、行政区划、地政、户政、国籍、民工动员、婚姻登记、社团登记、优抚、救济等项的国内行政事务。
地方人民的政事。
民
⒈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⒉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⒊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⒋ 某族的人:汉民。回民。
⒌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民。渔民。
⒍ 非军事的:民品。民航。
⒎ 同“苠”。
civilian、folk、the people
官
象形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政
⒈ 治理国家事务:政治。政府。政党。政权。政纲。政策。政令。政绩。政见。政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政局。政变。参政。议政。
⒉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政。邮政。民政。
⒊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政。
⒋ 姓。
certain administrative aspects of government、politics
形声:从攵、正声
government, politica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