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佛教语。梵语意译。通常泛称各种事物的现象及其本质。
引《华严经·十通品》:“入於真法界,实亦无所入。”
宋范成大《再次喜雨诗韵以表随车之应》:“一念故应周法界,万神元不隔明庭。”
章炳麟《建立宗教论》:“夫此圆成实自性云者,或称真如,或称法界,或称涅槃。”
佛教用语:(1) 构成现象的法则。和空性、真如、实际同义。《辩中边论.卷上》:「由圣法因义,说为『法界』,以一切圣法,缘此生故。」(2) 十八界之一,佛教将一切存在分成十八类,法界为其中一类。谓属于心智所觉察的对象。《阿毗达磨俱舍论.卷二》:「六识、意界及法界,摄属心所法,名有所缘,能取境故。」
法
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⒊ 仿效:效法。
⒋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⒌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⒎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⒏ 姓。
divisor、follow、law、standard
会意:从氵、从去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界
⒈ 边境,一个区域的边限:界石(标志地界的石碑或石块)。界标。界址。界线(①两个地区分界的线;②不同事物的分界;③某些事物的边缘)。界限(①不同事物的分界;②尽头处,限度)。地界。
⒉ 范围:眼界。世界。自然界。
⒊ 按职业或性别等所划的人群范围:教育界。科学界。各界人士。
⒋ 指大自然中动物、植物、矿物等的最大的类别:无机界。有机界。
⒌ 地层系统分类的最高一级,相当于地质年代中的“代”。“界”以下为“系”。
bound、boundary、circles、extent、kingdom、republic、group、republic
形声:从田、介声
boundary, limit; domain; society; the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