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抛弃;废弃。
引汉蔡琰《悲愤诗》:“流离成鄙贱,常恐復捐废。”
《三国志·吴志·孙策传》“封为吴侯” 裴松之注引晋张勃《吴录》:“虽輒捐废,犹用悚悸。”
唐玄奘《大唐西域记·屈支国》:“上自君王,下至士庶,捐废俗务,奉持斋戒。”
废弃、抛弃。
捐
⒈ 舍弃,抛弃:捐弃。捐生。捐躯。
⒉ 献助:捐资。捐献。捐助。募捐。
⒊ 旧时献钱得官职:捐官。捐纳。
⒋ 赋税的一种:车捐。房捐。
abandon、contribute、donate、tax
形声:左形右声
contribute; give up, renounce
废(廢)
⒈ 停止,不再使用:废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废除。废黜(罢免,革除)。废帝(被废黜的皇帝)。废弃。废止。废置。因噎废食。
⒉ 没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废话。废品。废墟(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
⒊ 没有用的东西:修旧利废。利用“三废”(“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⒋ 荒芜,衰败:田园荒废。几经兴废。
⒌ 重伤或杀死某人:废了他。
depose、disthrone
兴
形声:从广、发声
abrogate, terminate, discard